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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与夫人元苹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文昌右相韦待价曾孙,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出身世族,自天宝十年(751)至天宝末年,入宫为三卫郎。安史之乱后,玄宗奔蜀,他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大历十三年(778)任鄂县令,历任洛阳丞、县令、滁州刺史、江州刺史、苏州刺史,罢官后,闲居苏州诸佛寺。世称“韦左司”、“韦苏州”。他的诗歌在唐代已有胜誉,白居易在《与元九书》评价其:“近岁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以王、孟、韦、柳并称。一生好书,其藏书之事迹,史不多载,今据其《燕居即事》一诗中称“燕居日已永,夏木纷成结。几阁积群书,时来北窗阅。”可见其藏书颇具规模,且攻读之勤。

夫人元苹

韦夫人元苹的墓志是韦应物亲自撰文并书写的。志文言简意赅,清晰明了,后半部分饱含对夫人的深切怀念之情,读后使人动容,真不愧为大家手笔。志文简述了夫人的家世及身世,“夫人讳苹,字佛力,二魏昭成皇帝之后”。昭成皇帝是北魏开国皇帝拓跋珪之祖拓跋什翼犍,南朝十六国时期的鲜卑贵族。北魏自孝文帝拓跋宏于太和18年自山西平城(大同)迁都洛阳后,于太和20年诏令改汉姓元氏,代居洛阳,后世称河南元氏。夫人之曾祖元延祚,中唐时任尚舍奉御,从五品。

祖元平叔,官简州别驾,从五品下,赠太子宾客。父元挹,官尚书吏部员外郎,从六品下。元苹生于玄宗开元28年(740);天宝15年(756)出嫁,时16岁。20年后的大历11年(776)九月卒,享年仅36岁。志文曰:“疾终于功曹东厅内院之官舍。”“十一月五日祖载终于太平坊之假第。”夫人病逝在韦应物的官舍,举行葬礼时是在含光门外太平坊临时租借的房子。“祖载”一词是指将葬之际,以柩载于车上行祖祭之礼。由此可见,韦应物当时的家境是比较清贫的。正如志文所说“又况生处贫约,殁无第宅”。

志文格式打破常规,用大段篇幅来表达对夫人怀念之情,其中一些词句感人至深:“每望昏入门,寒席无主,手泽衣腻,尚识平生,香奁粉囊,犹置故处,器用百物,不忍复视。”由此使人联想到《韦集》卷六中有《伤逝》、《送终》等悼亡诗十几首,感情诚挚感人,某些诗句同志文有相似之处。可知这些悼亡诗均为韦应物丧妻之后所作。

值得注意的是,韦应物撰写夫人墓志时署衔“朝请郎、前京兆府功曹参军”。朝请郎属吏部,文散正七品上。夫人去世时韦应物年40岁,这时很可能已从京兆府功曹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