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
我们都知道58年前的今天,全国农村开始建立人民公社。那么,为什么要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人民公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带着这些问题,跟随小编一起看一看吧!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
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
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作准备。
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此后,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公社化。
如今国家早已取消的人民公社,但是人民公社的作用也不能一竿子打死。实际上由于当时新中国农业真的挺落后的,人民公社在那个阶段的积极作用是无法替代的。不过长远来看,公社始终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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