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宽大释放第一批日本战犯
抗日战争对我们的伤害是巨大的,可是正如古语所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非要一命偿一命,或许只会落得旧恨未消新仇添,又怎能和平生活,这样的道理早在抗战结束后就已经有了,1956年6月21日,我国政府宽大释放第一批日本战犯,这第一批日本战犯分别是谁?一用又有多少人?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日本战争犯上中正高、大矢正春、川田敏夫等335人,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该决定是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作出的。
对日本战犯免予起诉的决定分别在抚顺,太原两地宣布。在抚顺释放的是295名,在太原释放的是40名。这个决定的宣布,使受到宽释的战争犯当场流下了眼泪。
铃木启久等8名侵华日本战犯,在正义的审判面前低头认罪
在宣读免予起诉的决定书的时候,许多人参加了旁听。决定书宣读完毕后,检察员对免予起诉的人一一点名,并当场同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办好了交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1956年7月1日在沈阳开庭,审判古海忠之(右1)等28名日本侵华战争罪犯,前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左2)出庭作证
中国红十字会代表表示愿意执行中国政府的委托,尽力解决他们在回国途中的困难。
我国政府宽大释放第一批日本战犯,这样的行动足以证明我国人民的宽大胸怀,可是或许罪行我们能原谅,但是历史我问绝不能忘记,要记得被攻打是因为我们当时国力薄弱,要牢记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可以原谅历史,但绝对不能忘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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