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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3年美英《巴黎条约》的意义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巴黎条约》(英语:Treaty of Paris(1783))是1783年9月3日,美国与英国在巴黎签署的和平条约。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北美殖民地与英国战争期间利用欧洲国家与英国的矛盾,同法国、西班牙和荷兰结成联盟并争取俄国武装中立。英国在军事和外交上的失败,遭受国内反对派的攻击。在约克镇惨败后英国与美国谈判。英国托利党内阁下台,辉格党执政,促成巴黎和谈。

协议

和平谈判于1782年4月开始,并持续了整个夏天。代表美国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杰伊、亨利·劳伦和约翰·亚当斯。戴维·哈特利和理查德·奥斯瓦尔德是英国的代表。1783年9月3日,由亚当斯、富兰克林、杰伊和哈特利在巴黎的德约克酒店(现为雅各布街56号)签署了该条约。

关于美国的条约,发生在1782年9月的事件十分关键,当时法国外交部长弗金斯提出了一个被他的美国盟友强烈反对的解决方案。法国在战争中精疲力竭,除了西班牙,每个人都想要和平,西班牙坚持要继续战争,以图能从英国手中夺取直布罗陀海峡的控制权。弗金斯提出了一个西班牙可以接受但放弃直布罗陀的办法:美国可以获得独立,但将被限制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地区;英国将接管俄亥俄河以北的地区;俄亥俄河南部地区将建立一个独立的在西班牙控制下的印第安屏障州,以避免英国和美国之间的直接冲突。

然而,美国人发现如果直接与伦敦谈判可以得到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约翰·杰伊立即告诉英国人,他愿意与他们直接谈判,切断法国和西班牙的关系。英国首相谢尔伯恩勋爵表示同意,他负责代表英国进行谈判(谈判的一部分是在兰斯唐俱乐部(Lansdowne Club)里进行的,那儿是一个酒吧),他看到了离间法国和美国,并使这个新兴国家成为英国的一个有潜力的贸易伙伴的机会。

按照英国的说法,美国将获得密西西比河以东、佛罗里达以北和加拿大以南的所有地区,北部边界几乎和今天一模一样。美国可以获得加拿大海岸的捕鱼权,但需允许英国商人和美国人中对英政府的支持者重新获得他们自己的财产。这对美国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约,而且长远看来对英国也是有好处的。首相谢尔伯恩预见到了美国的高速发展以及与英国进行双边贸易产生的巨大利润,事实上确实如此。

英国还分别与法国和西班牙签署了协议,并(暂时地)与荷兰缔结和约。在与西班牙的协议中,东、西佛罗里达的领土被割让给西班牙(没有明确的北部边界,导致的领土争端在1795年由马德里条约解决)。

西班牙也获得了梅诺卡岛;被法国和西班牙占领的巴哈马群岛、格林纳达和蒙特塞拉特都交还给英国。与法国签订的条约主要是关于占领领土的交换(法国唯一的净收益是多巴哥岛和非洲的塞内加尔),但也强化了早期的条约,保证了他纽芬兰的捕鱼权。英国在1781年占领的荷兰在东印度的财产则归还给荷兰,以换取其在荷兰的东印度群岛的贸易特权。

1784年1月14日,美国联邦议会批准了《巴黎条约》。副本被送回欧洲,以获得其他各方的批准,第一次到达法国是在1784年3月。1784年4月9日,英国批准了该条约,并于1784年5月12日在巴黎交换了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