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王曾(978年12月27日-1038年12月12日),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山东青州)人。北宋名相、诗人。
王曾少年孤苦,善作文辞。咸平年间,王曾连中三元(发解试、省试、殿试皆第一),以将作监丞通判济州。累官吏部侍郎,两拜参知政事。曾规谏宋真宗造天书、修宫殿之事。宋仁宗即位后,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计智逐权臣丁谓,朝廷倚以为重。后罢知青州。景祐元年(1034年),召入为枢密使,次年再次拜相,封沂国公。因与吕夷简不和,一同被罢免,王曾出判郓州。
宝元元年(1038年),王曾去世,年六十一。获赠侍中,谥号“文正”。有《王文正公笔录》。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王曾生于青州益都县兴儒乡秀士里(今山东省青州市郑母镇)。其祖上为太原王氏一脉,于唐末五代时避难居于青州益都,遂定居于此。
王曾八岁而孤,由叔父王宗元抚养成人。他才思敏捷,自少勤奋学习,曾拜同里张震为师,自此有擅长作诗文之名。
状元入仕
咸平五年(1002年),王曾中殿试第一名,他此前在发解试、省试中亦为第一,因而成为“连中三元”之人。当时著名文学家杨亿见到王曾所作之赋后,赞叹说:“这是辅佐帝王的人才。”金殿传胪后,王曾被授予将作监丞,向叔父王宗元报喜。他信中写道:“曾今日殿前,唱名忝第一,此乃先世积德,大人不必过喜。”后升任济州通判。被召回京后,召试学士院,宰相寇准对王曾感到很惊奇,特地让他在政事堂考试,其后授职秘书省著作郎、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
景德元年(1004年),“澶渊之盟”签订后,宋、辽之间派遣特使聘问,国书上称辽为北朝,宋自称南朝。王曾认为:“称契丹的国号就足够了。”因使者已经出发,最终没有更改。
后升任右正言、知制诰兼史馆修撰。当时各地都上奏祥瑞出现,王曾入朝进对时,真宗向他谈及此事。王曾劝真宗不要居功自骄。等到真宗开始“东封西祀”、大建玉清昭应宫时,臣下都不敢劝谏,王曾却上奏五大害用以劝谏。
前例任用郎中之职判大理寺,真宗想重新沿用这一官制,特地任命王曾任此职。并且对王曾说:“刑狱,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如今将以此职委屈你了。”王曾叩头致谢。赐钱三十万,于是请求自己征召幕僚,并作为一项规定。又升任翰林学士。
入朝拜相
仁宗即位后,王曾升任礼部尚书。大臣们议论太后上朝的仪式,王曾请求按照东汉旧例,太后坐在仁宗的右边,垂帘奏事。丁谓却想仁宗只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接见大臣,大事则由太后召见辅臣断定,不是大事就让入内押班雷允恭传奏禁中,决定可由雷允恭下达。王曾反对,丁谓不听。不久,雷允恭犯罪被杀,丁谓也由此而获罪。从此以后两宫垂帘,辅臣上奏议事都依照王曾的建议。
病逝郓州
宝元元年(1038年)冬,大星坠落在王曾住所,他的侍从左右惊恐地告诉他此事。王曾说:“一个月后就知道后果了。”次月,王曾罹患疥症,同年十一月十四日(12月21日)[27-28],王曾在任上逝世,享年六十一岁(《隆平集》作六十)。仁宗为之辍朝二日,追赠侍中,谥号“文正”。
宝元二年(1039年)十月,王曾葬于郑州新郑县临济乡,由富弼主理丧事,宋祁为其撰写墓志铭。
皇祐年间(1049年-1054年),仁宗亲篆王曾碑首为“旌贤之碑”,又改临济乡为“旌贤乡”。大臣获赐碑篆,自王曾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