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赋》的主旨是什么
《洛神赋》是曹植的代表作品,在文学史上影响深远。全赋辞采华美,描写细腻,想象丰富,情思绻缱,若有寄托。关于曹植作《洛神赋》的原因,基本上有三种看法。
感甄说
这种观点认为,曹植《洛神赋》中的“洛神”指的就是自己的嫂嫂甄氏。这种观点来源于《文选》李善注引《东观汉记》。
曹植天赋异禀,博闻强记,十岁左右便能撰写诗赋,颇得曹操及其幕僚的赞赏。当时曹操正醉心于他的霸业,曹丕也授有官职,而曹植则因年纪尚小、又生性不喜争战,遂得以与甄妃朝夕相处,进而生出一段情意。曹操死后,曹丕于汉献帝二十六年(220年),登上帝位,定都洛阳,是为魏文帝。魏国建立。甄氏被封为妃,因色衰失宠最后惨死,据说死时以糠塞口,以发遮面,十分凄惨。
甄后死的那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哥哥。甄后生的太子曹叡陪皇叔吃饭。曹植看着侄子,想起甄后之死,心中酸楚无比。饭后,曹丕遂将甄后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曹植睹物思人,在返回封地时,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曹植一惊而醒,原来是南柯一梦。回到鄄城,曹植脑海里还在翻腾着与甄后洛水相遇的情景,于是文思激荡,写了一篇《感甄赋》。
四年后(234年),明帝曹叡继位八年后,为避母名讳,遂改为《洛神赋》。由于此赋的影响,加上人们感动于曹植与甄氏的恋爱悲剧,故老相传,就把甄后认定成洛神了。
君臣大义说
这种观点认为认为,所谓的“洛神”并不是甄氏,甚至曹植和甄氏也没有发生过恋情。宋人刘克庄说,这是好事之人乃“造甄后之事以实之”。明人王世贞又说:“令洛神见之,未免笑子建(曹植字)伧父耳。”清代又有何焯、朱乾、潘德舆、丁晏、张云等人,反对洛神即甄氏说。
把他们的论点综合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点:
第一,纳甄氏时曹丕18岁,甄氏23岁,而曹植仅13岁。对于一个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已婚女子曹植不太可能有过多的想法。丕与植兄弟之间因为政治的斗争,本来就很紧张,《感甄赋》若是为甄氏而写,岂不是色胆包天,不怕掉脑袋了吗?
第二,图谋兄妻,这是“禽兽之恶行”,“其有污其兄之妻而其兄晏然,污其兄子(指明帝)之母而兄子晏然,况身为帝王者乎?”从曹植的为人看,虽也有行为放任、不拘礼法,但绝不会做出类叔嫂私通等有违伦理的事来。
第三,叔嫂情的传说始自唐代李善注引《记》,此前400多年并无此说。而李善在《记》中所说的文帝曹丕向曹植展示甄后之枕,并把此枕赐给曹植,“里老所不为”,何况是帝王呢?极不合情理,显然属无稽之谈。
第四,《感甄赋》确有其文,但“甄”并不是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与“甄”通。曹植在写这篇赋前一年,任鄄城王。题名“感甄”实际是曹植在感伤身为鄄城王的自己。
第五,《感甄赋》一文,是“托词宓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纯是爱君恋阙之词”,就是说赋中所说的“长寄心于君王”。曹植在赋中已表明“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是有感于宋玉的《神女赋》《高唐赋》两篇赋而作。可能是写给其兄魏文帝曹丕的。隐喻君臣大义说较为流行。
亡妻崔氏说
上述两种观点一直以来都占据着主流,后来学术界出现了另一种观点,认为洛《洛神赋》所描写的其实是曹植的亡妻崔氏。崔氏为名士崔琰兄之女,嫁给曹植为妻室,后因穿衣太过华丽被曹操所杀。之后好多年,曹植都没续正室。
《洛神赋》,其实是曹植怀念当年与妻崔氏一同度过的美好时光有感而作,其形象鲜明而具体,绝不似由想象。其中“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四句,是埋怨妻子为何当年抛下自己独自去了,使得此刻“人神之道殊”,天人两隔。“虽潜处于太阳,长寄心于君王”是模拟崔氏心理描写,虽然处于阴间,但心里还是挂念着曹植。
“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匏瓜本是一个整体,如今分而无匹,牵牛织女本是一对,如今只剩自己一人,都是反映由成对而分开的情形,来形容曹植与崔氏及其合适,而来形容甄氏实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