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历史发展
时间演变
上古时代以天象空间变化来标示一岁(年)四季时间变化,北斗七星循环旋转,这斗转星移,与季节变换有密切关系。斗柄旋转依次指向“十二辰”,称为“十二月建”(或“十二月令”),“建”代表北斗七星斗柄顶端的指向;斗柄从寅位开始,经东、南、西、北转一圈,岁末十二月指丑方,正月又复还寅位,故“斗柄回寅”为春正、岁始;“斗柄回寅”指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
上古干支纪元,正月建寅(摄提格),立春为岁首(岁节)。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相差悬殊,“立春”的具体气候意义并不适用于全国各地,“立春”节气对于很多地区来讲只是一种参考意义。在历史发展演变中,由于朝代更迭、历法变动,岁首(新年)在日期上亦不同。中国历代的新年,设定日期并不一致:
上古时代:岁起摄提纪元法,即干支纪元法,寅月为正月,立春为岁首。简化后的天干地支,十天干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曰: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形成六十循环的纪元法。(摄提纪元,今称干支历、甲子历、节气历;归为阳历类别,又称中国阳历)。
夏商周:夏朝以春季一月为正月,商朝以冬季十二月为正月,周朝以冬季十一月为正月。(阴历)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以冬季十月为正月。(阴历)
汉朝初期沿用秦历(颛顼历)。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邓平等人制订了《太初历》,并吸收了干支历的节气成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将原来以冬季十月一日为岁首恢复为以春季一月一日为岁首。
汉朝以后,曾有几名皇帝进行过改历改岁首。王莽篡汉后,规定十二月朔为岁首,是为殷正。魏明帝曹叡也一度改为殷正。武则天称帝后,改国号为“周”,采用周正。此后历代又改用夏正,以一月一日为岁首。
经历代发展,后人在早期历法基础上逐渐完善为当今使用的夏历。此后中国一直沿用夏历直至今。1970年以后“夏历”改称为“农历”(阴历,又称阴阳合历))。
辛亥革命以后,逐渐改用公历纪年(属阳历的一种,又称格里高利历)。后来为区别夏历和公历两个新年,鉴于夏历一月一日恰在干支历法中表示季节变迁的廿四个特定节令之一的“立春”节气前后,因此便把夏历(农历)一月一日改称为“春节”,公历一月一日改称为“元旦”。
1913年7月(民国二年),当时北京(民国)政府任内务总长的朱启钤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中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但袁世凯只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因当时是“五族共和”,端午等汉族节日列为全国节日不妥),同意春节例行放假,1914年起开始实行。自此,夏历岁首就由以往的“过年”改成了“春节”。
名称变革
现在农历的“正月一日”,历史上称为上日、元日、三朝、正日、元辰、新正、新元、元旦等等;而现在过的农历正月初一“春节”这一概念,古代是没有的,是民国政府创造的。“春节”这一概念是在民国时期逐渐被提起。民国时期,公历被引进,而农历成为了进行农事的标准。1914年民国政府在内务部呈文中提到“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故,春节这一说法才逐渐流传开来。
辛亥革命后,191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公历,但用“民国”纪年,1月1日为公历岁首;1914年起把夏历正月初一(即农历正月初一)作“春节”,视为农历年的开始,即为岁首。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将公历1月1日称为“元旦”,夏历正月初一仍称“春节”。
内容发展
远古的天皇时代,已有干支历法及岁时的雏形。据《盘古王表》与《三命通会》等记载:“天皇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十天干曰:阏逢、旃蒙、柔兆、强圉、著雍、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阳;十二地支曰:摄提格、单阏、执徐、大荒落、敦牂、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困顿、赤奋若。天皇氏的这一发明影响深远,后世用于历法、术数、计算、命名等各方面(北宋时编撰的官方正史著作《资治通鉴》就是以这套干支术语纪年)。干支的发明标志着最原始的历法出现,配合数字用来计算岁时。
周时期,《诗·豳风·七月》:“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十月涤场,…曰杀羔羊,…万寿无疆。”文献中记载了人们在十月收获后酿酒宰羊的欢聚场景,此场景并非岁首节俗活动,周代以十一月为岁首。先秦时期,南北风俗各异,各地风俗尚未融合、传播与普及,岁首的节俗活动鲜见于中原文献记载。
汉代是中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使风俗习惯也互相融合,这对节日习俗的传播普及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此后在文献上渐出现了岁首祭祀的记载。如东汉崔寔《四月民令》中提到,“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絜祀祖祢。”过新年的习俗活动在全国民间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丰富了。
魏晋时,出现了除夕守岁习俗的记载。如晋朝周处所著的《风土记》中记载:除夕之夜大家各相与赠送,称“馈岁”;长幼聚欢,祝颂完备,称“分岁”;终岁不眠,以待天明,称“守岁”。
唐代时,人们除登门拜年,还发明一种“拜年帖”。唐太宗李世民用赤金箔做成贺卡,御书“普天同庆”,赐予大臣。这一形式迅速在民间普及,改用梅花笺纸。当时这种“拜年帖”被称为“飞帖”。
宋代时,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除夕、春节放爆竹之俗便逐渐盛行。《东京梦华录》说:“是夜,禁中爆竹山呼,闻声于外。”
明代,接灶神、贴门神、除夕守岁、十五赏灯会已经盛行。《万历嘉兴府志》中记载:“除夕,易门神、桃符、春帖,井隈皆封。爆竹,燔紫,设酒果聚饮,锣鼓彻夜,谓之守岁。”
清代,非常重视过年,宫廷过年十分奢华,皇帝有写福字下赐群臣的习俗。过年要一直延续至元宵佳节才算结束,猜灯谜是甚为流行的取乐方式。
辛亥革命带来了全新的时代,政府提倡新历。礼仪上,把以前跪拜或者作揖等礼节全部废除,改成脱帽、鞠躬、握手、鼓掌等新礼节,逐渐成为中国人际交往的文明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