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的评价
王莽改制,又称王莽新政,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托古改制”。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
改革起始
初始元年(8年),在王莽接受孺子婴(刘婴)的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作为新朝都城,王莽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符命禅让作皇帝的先河。新朝建立后,王莽开始进行的全面社会改革。
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并且,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还把盐、铁、酒、币制、山林川泽收归国有。将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度,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而刑罚、礼仪、田宅车服等仪式,也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由于政策多迂通不合实情处,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从,不断引起天下各贵族和平民的不满。
到了天凤四年(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赤眉、绿林大规模的反抗。从而导致新朝的灭亡。
评价
王莽称帝及其改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特殊产物,是西汉末年以来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矛盾的反映,是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附会《周礼》,托古改制,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终于导致了赤眉绿林为主的农民大起义,新朝遂告灭亡。
王莽施行的各种政治、经济措施,虽然目的是要解决社会危机,维护其统治,但这些严重脱离实际的措施,既触动了豪强地主、富商大贾乃至一部分官僚的既得利益,也给广大下层百姓带来了巨大的干扰,进一步激化了西汉后期以来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使他成为社会各个集团、各个阶层反抗的主要对象,成为众矢之的。
王莽新政的失败,是西汉没有前车之鉴、发展失败的延续。在当时,它需要官僚体系治理国家,但是无法制止官僚作为利益集团,疯狂掠夺国家的财富;国家放开土地,鼓励竞争,就会引发土地兼并,造成社会两极分化;如果将土地收为国有,平均社会财富,又会违背人类竞争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这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中华帝国的悖论,此后2千多年里,任何王朝,都没有逃脱西汉帝国谱写的命运。
王莽改制的失败,固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但他性情狂躁、轻于改作,一味慕古、不切实际,刚愎自用、所用非人,这些性格特征使他在改制中既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又不能建立一个高效率、有威信的推行新政的领导班子,因此改革注定要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