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7年11月13日:海瑞逝世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万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获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家世出身
海瑞的祖先原籍福建,南宋时有个名叫海俅的人,从福建迁移到了广州,海俅的重孙海逊子在明朝开国之初是广州卫指挥(正四品武官名)。海逊子的儿子海答儿于洪武十六年(1383年)从军来到海南岛,就在琼山县落了户籍。海答儿的儿子海宽,中举后曾任福建松溪县知县。
有子侄海澄、海澜、海翰、海鹏、海迈五人,其中海澄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其他还有三人中过举人。唯独海瑞的父亲海翰无所作为,只是个廪生(享受政府膳食补助的在学生员)。
海翰娶妻谢氏,谢氏于正德八年(1514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下海瑞。海瑞出生四年后,父亲海翰便故去了。从此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靠祖上留下的几十亩田,勉强维持生活。谢氏性格刚强,对海瑞要求很严格,不让他像一般儿童那样嬉戏玩耍。海瑞自幼攻读诗书经传,他立志日后如果做官,就要做一个不谋取私利,不谄媚权贵,刚直不阿的好官,因此他自号“刚峰”,取其做人要刚强正直,不畏邪恶的意思。
海瑞读书时,正是王守仁学说盛行的时期,王学的要点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义以外,还有提倡知行合一、理论和行动一致的积极方面。王阳明还提倡“立诚”,反对伪君子式的“乡愿”作风。这些对海瑞日后的为人产生了很大影响。
海瑞背纤
明嘉靖年间,海瑞任淳安县令,不畏权贵。国公张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权势,贪赃枉法,百姓怨恨。海瑞劝农归来,张志伯的亲信差官张彪来至县衙,强索赊银万两,海瑞拒绝,反将张彪棍责逐出。张志伯闻报大怒,至淳安向海责问,海瑞反据理向张算帐,指斥其贪赃枉法,张志伯大窘,临行索要纤夫四百名再作刁难。海瑞因农忙,不愿扰害百姓,就亲自率领衙役背纤,张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愤,狼狈而去。
海瑞罢官
徐阶的第三子徐瑛霸占民田,鱼肉乡里,强占民女赵小兰。小兰母洪阿兰告状,华亭县令王明友受贿,杖毙小兰祖父。应天巡抚海瑞微服出访,路遇洪阿兰,查明真相,判处徐瑛、王明友死罪,饬令退田。徐阶买通太监、权贵,妄图罢免海瑞,推翻定案。海瑞识破奸计,断然处斩二犯,然后交出大印,慨然罢官归里。
人物评价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海瑞是忠臣,又是孝子。海瑞尊重法律,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海瑞从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当人们评论他的政治措施,却不仅会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极大。
在各种争执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个共通的结论,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无法被接受为全体文官们办事的准则。海瑞充分重视法律的作用并且执法不阿,但是作为一个在圣经贤传培养下成长的文官,他又始终重视伦理道德的指导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归纳于善、恶两个道德范畴之内。他说,他充当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诉讼,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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