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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作弊怎么处理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中国的士子文人面前只有科举一条路,“十年寒窗苦,一卷定终身”,他们只能从这座独木桥上挤进官场,从这里取得前程。因此,在这座独木桥上,每个人都得拼命,用真本事,也用歪门邪道,用各种方法作弊。

防止作弊措施层层加码

为了防止考生作弊,历朝历代都采取了不少措施,比如回避制、复试制、弥封制、处分科场作弊者等。

为了减少贿买考官,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法”,将考生的名字用纸黏贴遮掩,以避免批卷者认出写卷人,这种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后来又发明了誊录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送往评级,以防批卷者辨认出考生的字迹。

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考官接到任命后,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为防止应试者夹带作弊,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宋朝起,考试一律在贡院内进行。考生之间用墙壁隔开,称为“号舍”。考生不可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

明清时,考场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考场”。清乾隆年间,朝廷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考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致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确限制。

考生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对此规定也十分精细:“考生入场前,要排成一行,鱼贯而入以利搜身。考生帽子不准用双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衫袍都用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一门、二门各搜一次,若二门搜出“怀挟”者,一门之搜检人员要予以处治。考生进入号房后,立即上锁,再不得出入号房和传递茶汤等。

处罚措施

为防止雇人替考,历朝的科举机构都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准考证。进考场前,考官根据履历、证件验明考生的身份。考生持证进入考场号舍,对号入座。

对作弊者的惩处历代都很严厉,清代尤为严酷。惩处的办法,一是枷号。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者立即由监考官吏带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

二是斥革。生员即秀才,是须经童子试考取的功名,一旦违犯考场纪律,生员称号立即被革除。

三是刑责。舞弊情节严重者,要动用刑罚。对冒名顶替、重金雇请、舞弊情节恶劣者,往往被发配充军。乾隆五十七年,对3名雇请枪手的童生、枪手及其他涉案者,先行枷号3个月,然后“发烟瘴之地面充军。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脸上还要刺上“烟瘴改发”字样。这样的惩罚已与要犯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