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秘密立储制度
密建皇储是皇权专制和传统宗法社会里,皇位继承人的选择是关系到国本的大事,怎样合理平稳地交接皇权成为清初历朝不断探索的题目,直到雍正朝以后才更趋成熟。密建皇储制度正是雍正在废弃公开建储制后而建立的皇位继承人选择制度。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四子宝亲王弘历成为清代第一个以秘密建储制继位的皇帝,是为乾隆皇帝。乾隆帝在对历朝历代的建储法详加比较剖析后,认定秘密建储“实为美善”,进一步将秘密建储确定为神圣不可更改的“建储家法”。乾隆以后,自嘉庆到咸丰,都是按秘密建储制继承皇位的。秘密建储与公开建储相比较,避免了皇子之间为夺取皇位而发生的残酷争斗,对稳定政局具有一定作用。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按照封建宗法制原则,通常实行公开的嫡长子继承制。清代从康熙朝开始,沿用中原各王朝立嫡长子的做法确定皇位继承人。康熙十四年(1675年)下诏册立嫡长子胤礽为皇太子。康熙帝多子,在位时间又长,过早地公开册立太子,造成了康熙帝和太子间、太子和诸皇子间的矛盾和纷争。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使皇权受到了威胁,政局也因此动荡不宁,康熙帝不得已两次废皇太子胤礽。
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第二次废皇太子后,康熙皇帝再没有公开建储,致使康熙死后雍正帝即位成为一大历史疑案。一说雍正帝遵遗诏即位,即康熙帝临终前,遗诏雍亲王皇四子胤禛“克承大统”;一说雍正帝“矫诏篡位”,即康熙帝临终前遗诏“皇位传十四子胤祯”(皇十四子胤禵原名胤祯),皇四子胤禛将“十”改为“于”,将“祯”改为“禛”,于是康熙帝遗诏就成为“皇位传于四子胤禛”。
无论历史真相如何,雍正帝虽是康熙朝激烈的皇位争夺战中的胜利者,然而,争夺战的严重后果给予雍正的教训是深刻的,因而在即位后,他断然废弃了公开建储制,宣布实行秘密建储。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于乾清宫西暖阁召见王公大臣时宣布:“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加审慎,此事虽不可举行,然不得不预为之计。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章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雍正帝命诸王大臣共议这种做法,诸王大臣均无异议。雍正帝遂命诸臣退下,只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当面将密封的锦匣收藏于“正大光明”匾后。后来,雍正帝又另书密封一匣,“常以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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