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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的定义与发展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女性主义(Feminism)又称女权(女权主义)、妇女解放(女性解放)、性别平权(男女平等)主义,是指为结束性别主义(sexism)、性剥削(sexual exploitation)、性歧视和性压迫(sexual oppression),促进性阶层平等而创立和发起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批判之外也着重于性别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动性底层的权利、利益与议题。

历史

人类社会史上,人权的概念已有了200多年的历史,但人权概念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并不包括女权。早在1791年法国大革命的妇女领袖奥兰普·德古热发表《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或称《女权宣言》的时候,女性主义运动就已经拉开序幕。《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开宗明义,认为:“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利。”两年后这个宣言的作者就被她过去的男性同党推上了断头台。

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人权”(rights of man)的含义只是男人的权利,不包含女人(women)。女权运动即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意为女人的人权,推动女人的做人之权从边缘进入主流,使女权成为整个人权的重要内容。

女性主义批评,作为一种文本批评或话语批评的时尚,则迟至1960年末的政治动荡时期才在西方出现。其实早在上个世纪初,当代女性主义批评的启蒙者之一,弗吉尼亚·伍尔芙就已经注意到,在主流话语中缺乏妇女的声音,大部分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其实都只是说着男性作家要她们说的话,做着男性作家要她们做的事。法国女性主义思想家西蒙娜·德·波伏娃于1949年提出“人造女性”(即女性是人为建构的)的著名论点,催生了一批女性主义批评家,后者开始关注大众传媒如何与父权制“合谋”建构一个软弱无能的小女人,这些话语批评家相信,对父权制度的批评不能离开对父权制话语的批评。

女性主义在19世纪渐渐转变为组织性的社会运动,因为当时人们越来越相信女性在一个以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受到不平等对待。女性主义运动根源于西方的进步主义,尤其是19世纪的改革运动中。组织性运动的时间是起于1848年在纽约州色内加瀑布市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

沿革

早期的女性主义者与最初的女权运动通常被称为“第一波女性主义”,而1960年之后的女性主义被称为“第二波女性主义”。也有第三波女性主义,女性主义者之间对于其存在必要性、贡献与概念意见不一。三个“波”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就像海浪般,一个接一个永不间断,后来者运用了前行者的贡献与资源。

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是同一个英语单词(feminism)在国内的两种译法。女权主义是跟男女分工等值,妇女权益相联系的。

妇女解放运动到今天为止,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两性平等

19世纪末是妇女解放运动的第一次浪潮,争论的焦点是要求性别包括男女之间的生命全历程平等,也就是两性的平等,也要求公民权、政治权利,反对贵族特权、一夫多妻,强调男女在智力上和能力上是没有区别的。最重要的目标是要争取家庭劳动与社会劳动等价、政治权利同值,往往被称作“女权运动”。

两性平权

女性主义的第二次浪潮从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开始。人们认为,第二次妇女解放运动最早也起源于美国。这次运动一直持续到80年代。其基调是要强调两性间分工的自然性并消除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要求忽略把两性的差别看成是在两性社会关系中,女性附属于男性的基础的观点。要求分领域对相应适可公众开放,等等。

第二次女权主义运动带来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对于性别研究,女性主义的学术研究兴起。因此,也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女性主义流派。人们在父权意识形态中形成的概念使得他们从男权的角度来描述这个世界,并且把这种描述混同于真理,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而女权主义者对这些人们习以为常的概念提出了挑战。尽管流派众多,但基本点是争取两性寿终平权,彻底消除女性受歧视剥削压迫乃至误对(Abusement)的坏状况。

两性同格

提议女性自尊自省自爱自觉自理自治,要求男性辅助女性摆脱蒙昧和压制,走向等位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