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娥临朝称制
宋真宗死后,由于宋仁宗尚且年幼,于是章献明肃皇后刘娥临朝称制。
宋仁宗乾兴元年,宋真宗驾崩,遗诏“尊皇后为皇太后,军国大事权取皇太后处置”。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八》记载:乾兴元年,戊午,上崩於延庆殿。仁宗即皇帝位。遗诏尊皇后为皇太后,淑妃杨氏为皇太妃,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
真宗驾崩后,权臣丁谓意图架空刘娥,独揽朝政,刘娥亦察觉到丁谓的野心,二人矛盾逐渐激化。王曾见刘娥与丁谓已生间隙,遂趁机单独进谏刘娥,上陈丁谓窃弄权柄、包藏祸心,社稷将危。刘娥怒不可遏,决心除掉丁谓。
《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及对承明殿,太后谕拯等曰:“谓身为宰相,乃与允恭交通。”
因出谓尝托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尝干谓求管勾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状,因曰:“谓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与卿等议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识其矫诬。且营奉先帝陵寝,所宜尽心,而擅有迁易,几误大事。”
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谓与允恭同议,称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虚实。赖圣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太后怒甚,欲诛谓,拯进曰:“谓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诛大臣,骇天下耳目。且谓岂有逆谋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少解。
乾兴元年六月,刘娥在承明殿召见群臣,将宰相丁谓瞒上欺下、架空两宫,并与内廷宦官雷允恭勾结的证据公诸于众。刘娥欲杀丁谓,在群臣劝阻下,最终将丁谓罢相,抄没家产,贬至崖州。
《宋史》记载:遂贬崖州司户参军。诸子并勒停。籍其家,得四方赂遗,不可胜纪。其弟诵、说、谏悉降黜。坐谓罢者,自参知政事任中正而下十数人。
丁谓被贬后,刘娥与宋仁宗五日一御承明殿,仁宗位左,刘娥位右。正式开始临朝听政。
《宋史》记载:谓等请太后御别殿,太后遣张景宗、雷允恭谕曰:"皇帝视事,当朝夕在侧,何须别御一殿?"
于是请帝与太后五日一御承明殿,帝位左,太后位右,垂帘决事。议已定,太后忽出手书,第欲禁中阅章奏,遇大事即召对辅臣。其谋出于丁谓,非太后意也。谓既贬,冯拯等三上奏,请如初议。帝亦以为言,于是始同御承明殿。
宋仁宗天圣二年十一月,刘娥身穿帝王龙袍,接受宋仁宗和群臣所上尊号:应元崇德仁寿慈圣皇太后。
《宋史》记载:天圣二年,宰臣王钦若等五表请上皇太后尊号。十一月,郊祀毕,帝御天安殿受册,百官称贺毕,再序班。……侍中奏中严外办,太后服仪天冠、衮衣以出,奏《隆安》之乐。
天圣七年,刘娥治曹利用谋反之罪。刘娥临朝,曹利用以勋旧功臣自居,权倾内外。刘娥也有些忌惮曹利用,上朝时称其“侍中”而不直呼其名,以示尊重。天圣七年,有人状告曹利用侄儿、赵州兵马监押曹汭酒醉后穿黄衣,让人呼其万岁。
刘娥欲借机治曹利用谋反大罪,亲自手书一语给宰相王曾,上写:“曹利用与其侄儿谋反事,理分明也,须早杀却。若落他手,悔不及也。” 尚书张士逊进言:“这是曹汭一人所为,曹利用是重臣,应该不知。”
刘娥大怒,将张士逊罢官,赶离京师。宰相王曾一向与曹利用不和,但面对谋反的大罪,亦不敢妄言。刘娥见群臣如此,遂对曹利用的发落稍加从轻。曹利用在贬途,自尽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