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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年终奖吗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过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给员工或者下属发点儿红包和礼品,作为年终奖励,这个规矩老早就有。在民国,商店的伙计、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职员、当铺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终奖。奖励的形式主要是发红包。红包有大有小,要看受奖人的级别,也看发奖人的器量,更要看当年“单位”的效益和大伙的工作表现。

那时候,绝大多数的商铺和作坊都有一批学徒,也就是见习期还没结束的新手,学徒一般是没有工钱的,老板只管食宿,不给工资。可是,年终奖却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板,有的学徒到年终能拿到二三十块大洋的红包。即使老板再小气,年终也会摆上一桌,管学徒一顿好饭,这顿好饭也可以算作是年终奖。

官员的年终奖

朝廷不同于企业,企业怕员工跳槽,朝廷却不怕官吏辞职,毕竟饭碗不同,在朝廷上班,端的是铁饭碗,收入稳定,还有夜宵可以偷吃,挤破头往里进的人多,两袖清风拂袖而去炒领导鱿鱼的少。大概因为这个缘故,过去朝廷给官吏发年终奖,要比店铺给伙计发年终奖要及时,除非出现财政危机,否则不拖,也不压。

像东汉,一入腊月,皇帝就开始给文武百官发年终奖了,发多少,有定例: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五铢钱,下同)、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侍中每人发钱2万枚。

东汉后期,一枚五铢钱的购买力等同于人民币4角,一斛大米重16公斤,由此估算,大将军和三公每人所能领到的年终奖,折合成人民币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当时三公和大将军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铢钱,折合成人民币不过7000元,领这一回年终奖,要超过他们一年的工资。

到了北宋,跟东汉刚好相反,文武百官的工资很高,年终奖却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给高级干部们发年终奖,宰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宋朝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装米50公斤,装面30公斤,两石米无非100公斤,5石面无非150公斤,再加上那5只羊,撑死了值几千块钱。而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有工资(月料),有餐补(餐钱),有饮料补贴(茶汤钱),有取暖补贴(薪炭钱),有招待补贴(公使钱),有岗位补贴(添支钱),全部加在一起,一年将近一万贯,按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至少在600万元以上。那点儿年终奖跟他的薪水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小官小吏

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那些低级官员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会给他们发红包的,其年终奖还需要另外想办法。

卖废品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等到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

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放高利贷唐朝和宋朝,都有那么一段时间(如唐肃宗时期和宋神宗时期),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公务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衙门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年货、发红包。

翰林院

有的衙门,虽然是“清水”,并不清贫。像历朝历代的翰林院,一没事权,二没财权,官员们跑关系走路子,很少到这儿来送礼,穷翰林是当定的了。好在皇帝给他们一个收红包的机会,譬如宋朝,朝廷册封某个大官,一般让翰林起草任命书,起草完了,皇帝会命令被册封的那个大官给起草任命书的翰林送谢礼。这谢礼动辄几千贯铜钱,或者几百匹丝绸,或者几十匹好马,相当优厚。

为了能够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书,翰林们都尽可能集体上,小明负责提纲,小强负责初稿,小胖负责修改,小张负责润色,最后再请小李来誊写。既然大多数任命书都是集体努力的结晶,那么得到的谢礼自然也要集体分配。怎么分配呢?集中起来,一年分两回,三伏分一回,岁尾分一回。岁尾分的这回,就当是年终奖。从某种程度上说,翰林们这样分发年终奖,等于是自己哄自己高兴。

在唐朝,翰林分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级别高,有机会起草任命书,有机会拿谢礼;一种是翰林待诏(当年李白就是这个职务),级别低,起草任命书的活儿一般轮不到他们干。不过翰林待诏跟皇帝见面的机会多,哪天逗皇帝高兴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

于是翰林待诏们定下了一个规矩:不管是哪个翰林待诏升官了,都得向没升官的翰林待诏交钱,升的官越大,交的钱就得越多。所以没升官的翰林待诏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笔进账,他们把这些钱存进“小金库”,到了岁末,每人分一份红包,高高兴兴回家去,开开心心过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