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咏史》原文及翻译
《咏史》是东汉史学家、文学家班固创作的一首五言诗,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
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作品原文
咏史
三王德弥薄⑴,惟后用肉刑⑵。
太苍令有罪⑶,就递长安城⑷。
自恨身无子⑸,困急独茕茕⑹。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北阙⑺,阙下歌鸡鸣⑻。
忧心摧折裂⑼,晨风扬激声⑽。
圣汉孝文帝⑾,恻然感至情⑿。
百男何愦愦⒀,不如一缇萦⒁。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三王:当指夏商周三代的开国君主禹、汤和周文王。德:文德。弥:副词,益,越来越。薄:衰减,淡薄。传说三代圣王以文德治天下,故“刑错而兵寝”(刑罚不用,兵器也收藏起来)。其后则文德日渐衰微,各种各样的刑罚也就多起来。
⑵惟:语气词。肉刑:古时切断肢体、割裂肌肤的刑罚,包括墨刑、劓(yì)刑、剕(fèi)刑、宫刑、大辟等。
⑶太仓令:官名,管理太仓(汉代政府储粮之仓)的行政长官。缇萦之父淳于意曾担任齐之太仓令。
⑷就递:递解。“递”,《文选》作“逮”。
⑸身:自身,自己。
⑹困急:危急关头。茕(qióng)茕:孤独之状。汉文帝四年(前175),有人告发太仓史淳于意触犯刑律。淳于意被逮,押赴长安。淳于无子,有五女。将行,“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史记·孝文纪》)
⑺诣(yì):到。阙(què)下:阙谓宫阙,阙下代指朝廷。“小女”以下三句,言缇萦向皇帝上书,自请为官婢以续父亲之刑。《史记》载:“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臣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⑻鸡鸣:《诗经·齐风·鸡鸣》。全诗以对话形式写女子催促丈夫上朝,是“鸡鸣戒旦”成语的出处。据《文选》注引刘向《列女传》,缇萦伏阙上书之时,尝歌《鸡鸣》《晨风》之诗。按《鸡鸣》中有“匪鸡则鸣,苍蝇之声”、“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之语,缇萦歌咏此诗,似在表明父亲所获之罪与事实不符。
⑼摧折裂:谓断裂。此句形容缇萦号哭阙下、伤心断肠之状。
⑽晨风:《诗经·秦风·晨风》。《诗序》谓此诗乃刺国君弃其贤臣之作。后人多以为歌咏女子“未见君子”之忧。
⑾圣:圣明。孝文帝:汉文帝刘恒,汉高祖刘邦之子,公元前179年至前156年在位。在位期间提倡农耕、轻徭薄赋,国富民强,与其子汉景帝统治时代并成为“文景之治”。
⑿恻然:悲悯之状。至情:至真至纯之情。此二句言缇索之举感动文帝,下诏免其父之罪并废止肉刑。《史记》云:“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⒀愦(kuì)愦:昏愚。
白话译文
三王以文德治国的美德已丧失殆尽,随之实行残酷的肉刑。
太仓令(淳于意)被诬有罪,押解到长安城。
只悔恨没生儿子,困苦危难时才孤立无援。
小女(淳于缇萦)听父亲这么说心痛不已,她想人死了哪还能复生。
她到皇宫门前给汉文帝上书,并在宫门前吟唱《鸡鸣》诗。
缇萦号哭阙下、伤心断肠,而见不到君王更忧心如焚。
圣明的孝文帝,终于被至诚所感动。
天下男儿为什么那么愚笨无能,竞比不上弱女子缇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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