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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壮志未酬,临终大呼杀贼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壮志未酬

嘉泰三年(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

他先后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等职。次年,他晋见宋宁宗,认为金国“必乱必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被加为宝谟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并奉朝请。不久后,出知镇江府,获赐金带。

辛弃疾知镇江府时,曾登临北固亭,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篇传唱千古之作。

不久后,在一些谏官的攻击下,辛弃疾被降为朝散大夫、提举冲佑观,又被差知绍兴府、两浙东路安抚使,但他推辞不就职。之后,他还被进拜为宝文阁待制,又进为龙图阁待制、知江陵府。朝廷令辛弃疾赶赴行在奏事,试任兵部侍郎,但辛弃疾再次辞免。

开禧三年(1207年)秋,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为枢密都承旨,令他速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府赴任。但诏令到铅山时,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只得上奏请辞。

同年九月初十(10月3日),辛弃疾病逝,享年六十八岁。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康熙济南府志·人物志》)。

朝廷闻讯后,赐对衣、金带,视其以守龙图阁待制之职致仕,特赠四官。绍定六年(1233年),追赠光禄大夫。德祐元年(1275年),经谢枋得申请,宋恭帝追赠辛弃疾为少师,谥号“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