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宗教的产生及意义
原始宗教是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以反映人和自然矛盾为主要内容的初期状态的宗教。原始宗教在学术界一般被理解为近存原始社会的宗教,其研究即根据对近存原始民族之宗教崇拜的考察分析。
而通过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在成文历史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的远古原始宗教则被称为史前宗教。但二者实质相同,其基本特点都包括对食物、繁殖、祖先、死亡、自然万物、以及社会群体的神秘观念和祈求敬拜,并由此发展出对超自然体之神灵的信仰及崇拜。
概念
据考古发现,欧洲尼安德特人遗骸周围常散布有红色碎石片及工具,遗骸位置亦常是头东脚西。人们认为这是受一定宗教观念支配所作的安排。把宗教看成是超越一切时间、一切空间、一切条件而独立存在,或者看成是天赋的人类固有的本性,是一切有神论者的共同信念和教义。
这种观念是与科学相对立的。F.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极为复杂的人格化。”
特征
与阶级社会所形成的一神教对比,其特征为万物有灵──多神崇拜,故又名多神教。
产生
根据考古所发现的原始宗教可追溯到石器时代。
原始宗教属于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人类一开始并无任何宗教可言。到了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公社产生,人类社会形成为一个个比较稳定的血缘集团。这时,人的体质与思维能力有了进步,集团内部语言有了发展,某些禁忌和规范已经形成。
人们以集体的力量和简陋的工具与自然界作斗争时,一方面逐步认识到人们的生产活动与某些自然现象的联系;另一方面又受着自然界的沉重压迫,对自然界的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得不到正确的理解。于是,恐惧与希望交织在一起,对许多自然现象作出歪曲的颠倒的反映,把自然现象神化,原始宗教便从而产生。
历史意义
原始的宗教信仰对于社会的发展的意义十分的重大。
第一,历史上原始宗教曾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其宗教活动、社会活动、以及政治活动往往是相与为一的,借助原始社会宗教活动和宗教仪式活动,人们被密切的联系在一起。在这时候,原始宗教作为民族精神维系的力量,使人们共同结成一个强大的群体共同抵抗自然的和社会的压迫。
第二,历史上各民族的形成,民族间的团结稳定和共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以及对社会制度的稳定发挥拉很积极的作用。由于对同一自然物的或图腾的崇拜,增强拉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之间的认同感,密切拉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
第三,原始宗教的巫术运用为人们治病的活动之中,是一种积极的原始积累,不仅包括原始医药知识的积累,还包括一些社会实践的和科学技术的积累。这些为民族医学等实用科学的和技能的形成与发展奠定拉一定的基础。
第四,对各民族的文字、文学、艺术等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很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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