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历史  历史文化

性灵说的主要特点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性灵说虽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但是作为明清时期广泛流行的一种诗歌主张,它主要是当时具体的社会政治条件和文艺思想斗争的产物。因此它和历史上这些有关论述,又有很大不同。明清时期诗歌理论批评中的性灵说的主要特点如下:

①性灵说是在李贽童心说的直接启发下产生的,是当时反理学斗争在文学理论上的具体表现。明代中叶以后,随着封建专制制度走向崩溃,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学术思想界展开了对程朱理学的批判和斗争。李贽在著名的《童心说》一文中指出,儒家理学的最大特点是“假”,而他提倡的是“真”,以真人真言真事真文反对假人假言假事假文,他主张文学要写“童心”,即“真心”,是未受过虚伪理学浸染的“赤子之心”,认为凡天下之至文,莫不是“童心”的体现。文学要写“童心”,实质就是要表现“真情”,反对描写受儒家礼义束缚的“伪情”。这就为性灵说的提出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李贽最相知的焦□,在他的童心说的影响下,曾明确指出:“诗非他,人之性灵之所寄也。”(《雅娱阁集序》)主张诗歌创作应当“沛然自胸中流出”(《笔乘》),“发乎自然”,“自道所欲言”(《竹浪斋诗集序》,如果“感不至”、“情不深”,“则无以惊心而动魄”(《雅娱阁集序》)。对李贽十分崇敬的戏剧家汤显祖,在文学思想上和李贽也是一致的。汤显祖突出地强调“情”,反对“理”,认为“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寄达观》),其矛头直指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

汤显祖所说的“情”,实际上也就是“性灵”,如他在《新元长嘘云轩文字序》中就称赞文章“独有灵性者,自为龙耳”。作为李贽和焦□弟子的公安“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所提倡的性灵说正是由此而来的。袁枚强调性灵,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前人的反理学传统,他在《答沈大宗伯论诗书》中,反对以温柔敦厚论诗,认为“温柔敦厚,诗教也”是“孔子之言,戴经不足据也”。在《再答李少鹤书》一文中,他又明确地说:“孔子论诗,可信者,兴、观、群、怨也;不可信者,温柔敦厚也。”他认为写诗而讲温柔敦厚,必然要妨害真实性灵的表达。

从主张性灵出发,他还大胆地肯定了男女之间的爱情诗,一反道学家的“淫奔”之说,认为“阴阳夫妇,艳诗之祖也”(《再与沈大宗伯书》)。这对封建礼教、特别是程朱理学具有明显的叛逆意义。性灵说要求诗歌能自由地表现诗人的个性,真实地体现自己的欲望感情。这是受明代中叶以后,由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而产生的初期的个性解放要求影响的结果,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②性灵说的提出,也是针对当时文艺上反对复古模拟的风气而发的。明代前、后七子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复古主义,给文艺创作带来了严重的恶果,使诗文普遍陷入了模拟蹈袭的死胡同。李贽在《童心说》中就提出“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的问题,认为只要写出了“童心”即是好作品,这是对复古主义文艺思想的有力的抨击。

公安派正是进一步发挥了李贽这个思想,提出了一个“变”字,指出每个时代文学都有自己的特点,必须具有独创性,才是好作品。袁宏道在《雪涛阁集序》中所提出的“穷新极变”的原则和前、后七子的蹈袭拟古,从创作原则说,是根本不同的。而公安派“变”的思想正是建立在性灵说的理论基础上的。因为诗文都是性灵的表现,而性灵是人所自有,不同时代不同的人都不一样,所以评论文学作品的标准,不能以时代论优劣,而应以能否写出真性灵为依据。

正如王夫之所说:“盖心灵人所自有,而不相贷,无从开方便法门,任陋人支借也。”(《□斋诗话》)袁枚所处的时代,复古主义已不象明代那么猖獗,但其余绪为沈德潜格调说所继承。因此,袁枚从性灵说出发对沈德潜的格调说作了尖锐的批判。他在《答沈大宗伯论诗书》中明确指出:“诗有工拙,而无今古”;因为“性情遭遇,人人有我在焉”。他并且认为:“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随园诗话》)他不是一概否定格律,而是主张以性情为主的自然的、活的格律,而不是束缚人性情的死格律。

袁枚比公安派可贵的地方是不绝对化,他认为古人创作也要学习,但是不能泥古,要以自己性灵为基本出发点:“平居有古人,而学力方深;落笔无古人,而精神始出。”(同前)他是主张“多师”的:“少陵云:多师是我师,非止可师之人而师之也,村童牧竖,一言一笑皆吾之师。”(《随园诗话》)他还坚决反对以唐诗或是宋诗来衡量诗歌优劣的流行观点,说:“诗无所谓唐宋也。唐宋者一代之国号耳,与诗无与也。诗者,各人之性情耳,与唐宋无与也。若拘拘焉持唐宋以相敌,是己之胸中,有已亡之国号,而无自得之性情,于诗之本旨已失矣。(《答施兰坨论诗书》)

③性灵说从真实地直率地表达感情的要求出发,在诗歌艺术上提倡自然清新、平易流畅之美,反对雕章琢句、堆砌典故,反对以学问为诗。公安派强调诗歌的“真”、“趣”、“淡”,认为这是“真性灵”的体现。他们提倡质朴,反对铅华:“夫质犹面也,以为不华而饰之朱粉,妍者必减,□者必增也。”(袁宏道《行素园存稿引》)主张文学语言要接近口语:“信心而言,寄口于腕。”(袁宏道《叙梅子马王程稿》)“口舌代心者也,文章又代口舌者也。”(袁宗道《论文》)但是,公安派又有流于浮浅之病。

袁枚则和公安派有所不同,他主张由藻饰而达到自然之美:“熊掌豹胎,食之至珍贵者也。生吞活剥,不如一蔬一□矣;牡丹芍药,花之至富丽者也,剪□为之,不如野蓼山葵矣。味欲其鲜,趣欲其真,人必知此,而后可与论诗。”(《随园诗话》)强调由功力、磨炼而达到平淡、自然:“明珠非白,精金非黄,美人当前,烂如朝阳。虽抱仙骨,亦由严妆,匪沐何洁,非熏何香。西施蓬发,终竟不臧。若非华羽,曷别凤皇。”(《续诗品·振采》)认为“诗宜朴不宜巧,然必须大巧之朴;诗宜澹不宜浓,然必须浓后之澹”;并引叶书山的话说:“然人工未极,则天籁亦无因而至。”(《随园诗话》)袁枚“性灵说”与公安三袁性灵说也有差异。袁枚之“性”如果说即是“情”,那么“灵”则近于才,如“用笔构思,全凭天分”,“人可以木,诗不可以木”(同前)等,“木”即缺乏才灵的表现。

性灵说的倡导者都是反对以学问为诗的“掉书袋”风气的。钟嵘在《诗品序》中就批评过这种“虽谢天才,且表学问”的倾向。袁枚在对翁方纲以“掉书袋”为特征的肌理说的批评中,很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诗以抒发性灵为主,不是“为考据之学”,如果“误把抄书当作诗”,则又何必写诗?这并不是说诗中不能用典,只是不应“将诗当考据作”,如对李商隐的诗,他就认为虽“稍多典故,然皆用才情驱使,不专砌填也”(《随园诗话》)。

④性灵说由于把能否抒发真情实感作为评价诗歌优劣的标准,因此打破了传统的轻视民间文学的封建阶级偏见,大大提高了通俗文学的地位。袁宏道就说:“今闾阎妇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犹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故多真声。”(《序小修诗》)袁枚亦赞扬《诗经》“半是劳人、思妇率意言情之事”,“妇人女子,村氓浅学,偶有一二句,虽李、杜复生,必为低首者”(《随园诗话》)。他们对戏曲、小说也都很重视。他们认为不论是官僚大夫还是士女百姓,只要能咏得真性情便是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