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似顺论》慎小赏析
【原文】
上尊下卑。卑则不得以小观上。尊则恣,恣则轻小物,轻小物则上无道知下,下无道知上。上下不相知,则上非下,下怨上矣。人臣之情,不能为所怨;人主之情,不能爱所非。此上下大相失道也。故贤主谨小物以论好恶①。巨防容蝼,而漂②邑杀人;突泄一熛,而焚宫烧积③;将失一令,而军破身死;主过一言④,而国残名辱,为后世笑。卫献公戒孙林父、宁殖食。鸿⑤集于囿,虞人⑥以告,公如囿射鸿。
二子待君,日晏⑦,公不来至。来,不释皮冠⑧而见二子。二子不说,逐献公,立公子黚⑨。卫庄公立⑩,欲逐石圃。登台以望,见戎州,而问之曰:“是何为者也?”侍者曰:“戎州也。”庄公曰:“我姬姓也,戎人安敢居国?”使夺之宅,残其州。晋人适攻卫,戎州人因与石圃杀庄公,立公子起。此小物不审也。人之情,不蹶于山而蹶于垤。齐桓公即位,三年三言,而天下称贤,群臣皆说:去肉食之兽,去食粟之鸟,去丝罝之网。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置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明日有人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明日日晏矣,莫有偾表者。民相谓曰:“此必不信。”有一人曰:“试往偾表,不得赏而已,何伤?”往偾表,来谒吴起。吴起自见而出,仕之长大夫。夜日又复立表,又令于邑中如前。邑人守门争表,表加植,不得所赏。自是之后,民信吴起之赏罚。赏罚信乎民,何事而不成,岂独兵乎?
【注释】
①论:明,表明。好恶(hào wù):爱憎。②漂:浮起。③宫:房屋。积:积聚,指粮食财物。④一言:一句话。⑤鸿:大雁。⑥虞人:管理苑囿的官吏。⑦晏:晚。⑧皮冠:田猎时戴的用白鹿皮制成的帽子。按照礼节,国君见臣属应脱去皮冠,“不释皮冠”是一种不礼貌的举动。⑨公子黚(qián):据《左传》,二人所立为献公之弟公孙剽,即卫殇公,《史记·卫世家》则谓“立定公弟秋为卫君”。
⑩卫庄公:春秋末卫国君,卫灵公之子,名蒯聩(kuǎi kuì),公元前534年—前493年在位。戎州:戎人聚居的城邑。姬姓:周王室之姓。卫国祖先卫康叔为周武王之弟,卫为姬姓国。这里庄公是说自己为周宗室,地位尊贵。蹶:跌倒。垤(dié):蚁封,蚂蚁做窝时堆在穴口的小土堆。罝(jū):捕兽的网。西河:战国魏地,地在黄河以西。在今陕西省大荔县。夜日:前一天(依吴闿生说)。表:木柱。长(zhǎnɡ)大夫:上大夫,古官名。谒:告。
【译文】
主上地位尊贵,臣下地位低贱。地位低贱就不能通过小事观察了解主上。地位尊贵就会骄恣,骄恣就会忽视小事,忽视小事,主上就没有途径了解臣下,臣下也没有途径了解主上。上下互相不了解,主上就会责怪臣下,臣下就会怨恨主上了。就人臣的常情来说,不能为自己所怨恨的君主尽忠竭力;就君主的常情来说,也不能喜爱自己所责怪的臣下。这是造成上下严重隔膜的原因。
所以贤明的君主慎重对待小事,以表明自己的爱憎。大堤中伏藏一只蝼蛄,就会引起水灾,冲毁城邑,淹死民众。烟囱里漏出一个火星,就会引起大火,焚毁宫室,烧掉积聚。将领下错一道命令,就会招致兵败身死。君主说错一句话,就会导致国破名辱,被后世讥笑。卫献公约孙林父、宁殖吃饭。正巧有雁群落在苑囿,虞人把它报告给献公,献公就去苑囿射雁。孙林父、宁殖两个人等待国君,天色已晚,献公还不回来。
回来以后,又连皮冠也不摘就与二人见礼。孙林父和宁殖很不高兴,就驱逐了献公,立公子黚为君。卫庄公立为国君,打算驱逐石圃。有一次,他登上高台远望,看到了戎州,就问道:“这是做什么的?”侍从说:“这是戎州。”庄公说:“我和周天子同为姬姓,戎人怎么敢住在我的国家?”派人抢夺戎人的住宅,毁坏他们的州邑。这时恰好晋国攻卫,戎州人乘机跟石圃一起攻杀庄公,立公子起为君。这是由于对小事不谨慎造成的。
人之常情都是如此,谁也不会被高山绊倒,却往往会被蚁封绊倒。齐桓公做了国君,三年只说了三句话,天下就称颂他的贤德,群臣也都很高兴。这三句话是:去掉苑囿中吃肉的野兽,去掉宫廷中吃粮食的鸟雀,去掉用丝编织的兽网。吴起治理西河,想向百姓表明自己的信用,就派人前一天在南门外竖起一棵木柱,对全城百姓下令说:“明天如果有人能把南门外的木柱扳倒,就让他做长大夫。”第二天直到天黑,也没有人去扳倒木柱。
人们一起议论说:“这些话一定不是真的。”有一个人说:“我去把木柱扳倒试试,最多得不到赏赐罢了,有什么妨害?”这个人去扳倒了木柱,来禀告吴起。吴起亲自接见他,把他送出来,任他为长大夫。而后又在前一天立起木柱,像前一次一样又对全城百姓下了命令。全城人都围在南门争相去扳木柱,木柱埋得很深,谁也没有得到赏赐。从此以后,百姓相信了吴起的赏罚。赏罚取信于百姓,做什么做不成?岂止是用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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