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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时期的鱼吕之乱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明成祖永乐末年,紫禁城的深宫后院内曾发生过一起有损皇帝颜面的宫闱之乱,为首的两名事主乃宫人鱼、吕 二氏,故在记载其事的朝鲜文献中称为“鱼、吕之乱”。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甲辰)六年(明成祖永乐二十二年,424年)十月戊午,十七年(明宣宗宣德十年)四月丁亥所记,载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一册。以下所引凡不另注出处者均同〕

按,当时这个所谓的“鱼、吕之乱”案发后,明成祖把 整治外臣的各种刑讯方法搬进后宫,在脂粉队中兴大狱。一时,三千佳丽人人自危,这些平时连侍儿扶起尚且娇无 力的“嫔嫱之属”,如何经受得这般皮肉之苦,于是攀援引附、乱认“同党”。屈打成招后,挖出“潜伏”在皇帝身边的 “危险”份子共二千八百余人,规模与战果远远超过一百多年后明世宗嘉靖朝著名的内宫“杨金英谋逆案”。这一干弱女子的结局不问自知,红销香殒,零落成泥,各自径往 “太虚幻境”去了。

这件关系几千人命案,在当时轰动朝野的大事变,推其曲折起因,多少与明成祖的朝鲜籍嫔嫱有关。但若翻开《明史》,把《后妃列传》从头看到尾,也只有“权氏,朝 鲜人。永乐时,朝鲜贡女充掖庭,妃与焉。……帝爱怜一 之,七年封贤妃,……明年十月,侍帝北征,凯还。薨于临城,葬峄县”(《明史》卷113)这么一点记载。显 然,这是“为尊者讳”的结果。然“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 为' 这粧自明仁宗起,就竭力为其老子掩饰,普通中国人很少知道的特大命案,后来由劫后余生的朝鲜女子回国 后透露出来,载入其国人所修的史册里,使明成祖的“圣 德”得以流播遐迩,终于“不朽”了。

明成祖登极后,朝鲜以外邦藩臣的身份进贡了不少女子,前述贤妃权氏辈即是。权氏在永乐六年到中国。其时 有出身商贾人家的中国宫嫔吕氏,欲与入贡成祖内宫的朝 鲜吕氏以同姓结好,被后者拒绝,因而恚恨于心。及至权 氏病亡,汉吕即向成祖诬告朝鲜吕氏,说权贤妃之亡,是 朝鲜吕氏进毒茶的缘故。成祖大怒之下“诛吕氏及宫人宦 官数百余人”。汉吕对她人的诬陷为自己种下了祸根。后 来,汉吕同另一宫嫱鱼氏与宦官私下相好“对食”,明成祖 偶有所察觉,尚未深究,二人却惧而自缢。这下拉开了一 场“冤、假、错”案的导火索。

明成祖认为二人自缢定有别的原因,于是鞫问汉吕侍婢,侍婢如法诬告,说二人“欲 行弑逆”。皇帝一听还了得,大挖同党,“凡连坐者二千八 百人”,皇帝“皆亲临剐之”。可怜六宫粉黛、金屋名娃,一时成了任从刽子手宰割的鱼肉。.纳命之际,也不乏有勇敢女子,如“有而诟帝曰:家衰阳,故私年少寺人,何咎之有!’”好一个“何咎之 有”!不啻代表了封建专制社会中被统治阶级视为玩物的妇女所发出的质问和抗议,是用生命为代价向最高统治者 面上掴去的一记耳光。成化、弘治时,才女朱静庵《金陵 怀古》中有“残香犹染胭脂井,遗恨空传碧片词”(明•董 谷《碧里文存》,卷上)之句,就是怀着深深的同情之心 描述了宫人幽怨凄凉的情境。当时受明成祖“爱怜”的权货 妃,留下一首宫词云:“忽闻天外玉箫声,花下听来独自行。三十六宫秋一色,不知何处月偏明。”(清•孙承泽 《天府广记》卷43)其梅雨秋风、长门独捱、闲愁几许的 凄景跃然纸上。所以说,这位面对皇帝淫威,喊出“何咎 之有”的不曾留下姓名的女子,实在是勇敢得很,悲壮得很,这是一声被专制礼法摧残、压抑了几千年的人性的呼 喊,显露出她们一个个饮泣吞声的怨魂面目。

根据朝鲜人的记载,耷究“毒杀”权贤妃的罪人一案, 使其国‘诸女皆被诛”,道得出名姓的就有任、黄、郑、李诸氏。这一冤案发生在北京,但株连广及南京,宫人俱奉 、召赴北京受审。朝鲜崔氏以病行缓,“后至获免”,“其从婢 皆速死,乳媪金黑亦系狱”。崔氏等幸而不死者,逃得此 劫.逃不过彼劫v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临死仍不放过这些劫后余灰,遗诏生殉活人。朝鲜乳媪金黑之女韩氏,亦在殉葬之列。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舆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小木床,使立其上,挂绳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韩氏临死,徵不开万般烦恼,泣谓其母金黑曰 “娘,吾去,娘,吾去 “旁有官者去床,乃与崔氏俱死。”她带走无限凄凉及对人世的眷恋。韩氏抓着勾命索之际,哀告朱高炽说:“吾母年老,愿回本国' 后者为尽快完成殉葬任务,便一口应诺。及至事毕,其智囊劝阻曰:“近日鱼、吕之乱,旷古所无,朝鲜国大君贤,中国亚匹也……如此之乱,不可使知之!”朱高炽亦毫不掩饰说:“欲还金黑,恐泄近日事也,如 何?”结果决定“不送金黑,特封为恭人”。

光阴荏苒,十一年后的明宣宗宣德十年(1435年), 金黑等始获准回国,才算了却了其父对地下韩氏的许愿。

但明朝最高统治者对知晓那桩大命案秘密的金黑等一干妇女甚不放心,特别传旨给朝鲜国负责安置接纳的礼曹叮咛:“宫禁之事,所当秘密。今出来婢子等久居中朝,凡禁 掖之事,习见详知,脱有亲旧问宫掖事,无识婢子辈不顾 大体,悉以告之,则有乖谨密之意。今使婢等毋得开说, 他人毋得访问。如或漏泄见露,则问者、言者、传说者并 置重法。”但朝鲜毕竟是外邦,并没有理踩“天朝大皇帝”这 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恐吓;不但问,并且录之于书,传 之后世。唯其如此,才使后人得以知道,明朝武功赫赫的 “太宗文皇帝”有这样一桩见不得人的“德政”。实在要感谢 当年朝鲜史臣代为录下了这桩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