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龙场悟道简述
龙场悟道是指明朝时,王阳明在贵州龙场结合历年来的遭遇,某日半夜忽然顿悟的故事。
1506年,王阳明因反对宦官刘瑾,被谪贬至贵州龙场当驿丞。在龙场这既安静又困难的环境里,王阳明日夜反省,终于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在此期间他写了《训龙场诸生》。1508年,王阳明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
王阳明的龙场悟道,在居于正统地位的朱子学之外,开启了声势颇为浩大的阳明学潮流。
王阳明于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贵阳西北七十里,修文县治)当驿丞。
他来到中国西南山区,龙场万山丛薄,苗、僚杂居,使他对《大学》的中心思想有了新的领悟,王守仁认为心是万事万物的根本,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心的产物(心即理)。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史称龙场悟道。
在龙场这既安静又困难的环境里,王阳明结合历年来的遭遇,日夜反省。一天半夜里,他忽然有了顿悟,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他在这段时期写了“训龙场诸生”。
其众多弟子对于他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理论迷惑不解,向他请教说:南山里的花树自开自落,与我心有何关系?他回答说:“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
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知中有行,行中有知
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
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
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良知”的完成。
后来的历史表明,王阳明的龙场悟道,在居于正统地位的朱子学之外,开启了声势颇为浩大的阳明学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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