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 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 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 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六条 办学类型:(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七条 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
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 定为准。
第二章 资产与经费
第七条 学校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举办(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 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二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七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 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核准。
第十九条 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校章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