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方案

时间:2018-01-07 09:14: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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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方案合集6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市场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方案 篇1

  为深化环卫作业机制改革,推进我市环卫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施“三优”工程、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为目标,本着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改进传统的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以费养事、管干分离,建立定岗、定员、定责、定量的绩效考核制度,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通过营造市场化氛围,完善市场化运行规则,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环卫作业新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管干分离,以费养事的原则。改革的实质就是管理与作业的分离,通过改革改变现有的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运营机制和作业方式,将以费养人逐渐转变为以费养事。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此次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制定指导性意见。市城管部门作为行业指导部门,对推进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进行总体综合协调与检查指导;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市的指导意见和现行政策,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各项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和个人,保证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区政府要统筹考虑,先易后难,确保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方法稳妥、推进有利、操作性强,保证改革工作按时限、分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四)坚持改革发展,保持稳定的原则。推进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同时要处理好发展、稳定和改革的关系。在推进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的同时,注意社会稳定,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从而达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

  三、改革内容

  (一)市场化作业方式

  1、街路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全部采用定量、定质、定时、定人的方式,在原有基础上,采取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2、新增的城市出入城口、背街背巷和江河沟两岸的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要明确管理标准,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公开向社会招投标,择优选择作业单位,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

  3、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居民庭院内设施维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以奖代投的管理机制。

  (二)市场化作业组织形式和基本条件

  1、内部承包的方式

  在现有清扫保洁队伍的组织基础上,可以组建相对独立核算的环卫作业组织和其它组织形式,主要承担环卫清扫保洁和清冰雪等作业任务。

  2、市场化作业的基本条件

  建立环卫保洁市场准入制度,凡进入环卫市场化作业领域的作业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定资质条件和要求,方可从事清扫保洁和清冰雪工作,以确保作业质量。

  3、以奖代投的方式

  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居民庭院的清扫保洁和清冰雪工作,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按照“政事分开、管干分离、以费养事”的原则,对环卫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管理方式、人员薪酬进行改革。

  1、老人老办法

  对现有退休、内退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原有政策不变。

  2、新人新机制

  对在岗正式职工,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可保留基本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浮动工资,也可以其它形式;按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实行计件工资

  对临时聘用人员,按照时限、完成作业的任务量和作业质量确定工资。

  (四)相关政策

  1、清扫保洁、清冰雪的承包组织和其它形式的作业单位,依法享有有关政策规定的法人地位及相关待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在岗正式职工在改革后,享有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所有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4、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的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制。

  5、各区政府对现有正式人员和临时人员可根据区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有利于分配制度改革和稳定的政策。

  (五)日常监督考核

  市城管部门按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作业监督检查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核定经费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市划拨的作业经费挂钩。各区城管部门对各承包单位实施具体考核。各承包单位对本单位作业人进行考核。各承包队对本队的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作业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

  四、实施范围与步骤

  (一)实施范围

  1、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

  2、呼兰区和阿城区可参照执行。

  3、松北区、开发区继续执行已实行的市场化。

  (二)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现有环卫作业队伍的绩效管理机制,同时启动新增街路、出入城口和江河沟两岸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招标工作,研究制定居民庭院管理办法。

  2、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选择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试点街路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与措施;在试点工作与完善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实现市场化运作。

  3、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全面总结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取得的经验,对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协调解决,确保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实行环卫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有措施地推行,市政府成立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世华

  副组长:季卫国

  成员由市城管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劳动局、工商局、物价局、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二)责任分工

  1、市城管部门负责制定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指导意见;负责制定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核定各区的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任务;负责对各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作业成本的核算和资金保障工作。

  3、市人事、编制、劳动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相关人事政策的制定。

  4、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核定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工作量,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负责本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

  5、市财政、城管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6、市城管、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招投标工作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7、市工商、物价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组织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确保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二)深入调研,细化方案

  各区政府要依据市的总体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此次推行清扫保洁和清冰雪市场化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各区政府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强力推进,保持稳定

  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将政策落稳,工作做实,确保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场方案 篇2

  为了落实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建筑市场进行集中检查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市场整顿的要求,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工程质量、建筑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为重点,进一步纠正和严肃查处当前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文明、诚信、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市区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根本好转

  二、检查原则?

  (一)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既要对所有在建建筑工地依法依规进行地毯式彻查,又要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安全、小区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

  (二)检查与服务相结合。既要认真检查问题,督促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又要强化服务,落实相关政策,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集中检查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相结合。既要全面深入地查找建筑工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倾听广大群众对建筑市场的呼声,采取召开农民工座谈会、业主访谈等方式,解决好群众反响强烈的涉建信访问题,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四)依法依规与按政策按协议检查相结合。既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又要按照政府的相应政策和签订的协议进行检查

  (五)整治与问责相结合。既要集中整改存在的问题,又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检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时间。10月14日至10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市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含今年已竣工和基本竣工项目)

  (三)检查内容

  1.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核查8月上旬市区建筑市场集中检查发现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建项目施工手续不健全问题,二是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问题,四是人防结建费及建筑行业养老保险费欠缴问题,五是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没有达到要求问题,六是农民工保障金欠缴问题,七是工程使用材料质量不合格问题,八是招商引资项目违规操作问题,九是棚改项目不依法依规动迁问题,十是工地标准化建设不达标问题。对每一个工地、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各责任部门都要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看整改是否全面,是否到位

  2.规划审批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是否存在未经放线擅自开工建设或占用红线建设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立面形式问题;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容积率问题;是否有违规违章建筑。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否依法依规取得。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土地出让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用消防设施建设费等是否足额缴纳。是否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是否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是否办理人防结建审批手续;是否按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是否履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备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按政策应配建多少廉租房,实际配建了多少,已经建成多少。检查回迁楼是否按规划建设;回迁户能否按时回迁;不能按时回迁的住户,是否落实了补偿措施;是否存在因不能按时回迁等引发上访的问题。检查各类保障房质量是否合格

  4.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重点检查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收缴到位,农民工工资是否足额发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已经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是否补发到位。施工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备案,合同是否严格履行;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劳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检查核实项目劳务负责人、带工班长、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持证上岗、培训情况

  5.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小区道路、绿化、停车场、环卫设施、垃圾中转站、照明设施、休闲设施、电力、给排水、电讯、有线、物业用房、安保等设施是

否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到位

  6.供热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供热方式落实、供热合同备案情况,热源、锅炉、计量装置、供热管线等相应设施的建设情况,物业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临时性区域供热站锅炉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是否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各类质量通病是否得到有效防治消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资料、工程隐蔽资料、质保资料、验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实施细则、阶段质量评估报告是否真实齐全

  8.施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及企业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对监督整改指令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塔吊、龙门架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通道建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因抢工期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问题

  9.建筑工地秩序。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是否按规定设置统一的规范化、景观化实体围墙(挡板)和安全门、公告板;主体工程施工是否实行全封闭;工地出入口和工地内堆料场以外地面是否进行硬铺装;出工地车辆是否进行水冲洗;是否有专人对建筑工地内及出入口进行清扫

  10.物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楼霸”等垄断经营行为;小区物业等级是否符合实际;小区卫生、小区秩序、供水、供热等管理服务是否到位。小区“天眼工程”监控系统建设是否落实到位

市场方案 篇3

  一、活动目的:

  为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营造节日氛围,稳定市场经营,集聚市场人气,拉动商品销售,提升商城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特组织开展系列建材产品的宣传促销活动。

  二、活动主题:

  扬州商城“五一”建材特价商品大酬宾。

  三、活动宣传口号:

  扬州商城数百商户联袂出击

  迎“五一”送惊喜,实惠一价降到底。

  报头商城宣传部分拟加入以下文字宣传新商城项目:

  扬州商城国际家居生活广场建设施工火热进行中,预计6月份,新商城部分楼层可交付进驻商户装修,敬请期待……

  四、活动地点:

  各市场营业现场(金太阳北门、木业综合市场东门、灯具市场西门)

  五、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5月1日。

  六、活动内容:

  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5月1日期间举行庆“五一”送惊喜,实惠一价到底,扬州商城百余种建材商品特价酬宾活动,活动期间计划从4月25日起在扬州晚报上推出四期商户整版广告,由商户出部份资金,对销售的特价商品进行集中宣传,另外,所有参加活动的商户至少在店铺内推出两款特价商品供消费者选购,并在摊位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海报进行宣传。

  七、活动氛围渲染:

  活动期间各市场提供室外场地,有序地安排商户摆放拱门、条幅进行宣传,参加活动商户须美化摊位,悬挂汽球。在金太阳北门、木业综合市场东门、灯具市场西门现场播放音乐,营造节日氛围。

  八、负责分工:

  市场运营部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落实和协调推广。

  办公室负责申报活动所需气模、空飘的设置许可和外界媒体广告宣传。

  物管部负责各市场的音响设备和活动现场的用电需求。

  各市场负责活动方案的筹备实施和维持现场的秩序安全。

市场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干县县城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作业市场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宏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方式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2、负责倾倒承包路段环卫果壳箱垃圾。

  3、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4、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五、清扫保洁标准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六、清扫保洁时间:

  冬春季:5:00—7:00普扫完毕,7:0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夏秋季:4:30—6:30普扫完毕,6:3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七、实施范围、类别及经费拨付方式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1、实施范围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2、实施类别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

  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

  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

  2扫面积为5800m。

  3、资金拨付方式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八、运作时限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

  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九、违约责任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十、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一、新增路面的清扫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十二、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市场方案 篇5

  按照《市禁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范围内通过“禁塑”消除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有限的黑土地资源,确保人体健康、动物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禁塑令”提出的总体目标,在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禁止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从而促进消费者自觉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通过“禁塑令”,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为市场监管创造有利氛围。

  三、成立禁塑工作小组

  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综合分局、消保分局、质量科、公平交易分局、应急指挥中心、信用科负责人。按照属地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综合分局是禁塑工作的主体,辖区内包片的执法人员是禁塑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四、部门任务分工

  结合“禁塑令”以及相关责任科室任务,现将任务分工如下:

  (一)负责研究建立聚乳酸制品质量动态监管机制,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企业建立原料进货渠道及数量、产成品产量、销售渠道及销售量台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及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要积极宣贯聚乳酸制品有关标准,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探索推进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方面,综合运用各项监管手段,加强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聚乳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同时,建立聚乳酸制品召回管理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执法打假等手段的衔接机制,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聚乳酸制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退出机制。(责任科室:质量科)

  (二)负责生产领域以外的“禁塑”工作,包括饭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千洗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经营者,要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检査、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在市场检查中按照“四个一批”处理方式,即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告一批、督导一批,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切实整顿市场秩序,保证“禁塑令”顺利实施。(责任科室:消保分局、各综合分局)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对其企业、商户或个人进行严厉处罚,震慑不法分子,涉嫌违法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将检查情况、处理结果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责任科室:各综合分局、公平交易分局、信用科)

  (四)设立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专人调查,对投诉举报较多、问题比较集中、被媒体曝光、屡査屡犯的企业、商户或个人,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落实责任。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禁塑的线索摸排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禁塑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

市场方案 篇6

  为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XX年全县木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木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保障改善民生、维持社会稳定作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木材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木材产品为:钢材、水泥、建筑用砖、人造板、涂料、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电器开关、配电柜、玻璃、建筑扣件、输水管(含家用给排水管、市政、交通钢筋混凝土和塑料排水管)、水工金属结构、预应力电杆、垃圾填埋场建设材料、商品混凝土、道路沥青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产品。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筋市场和重点建设工程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用砖放射性超标的问题。四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五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钢筋、水泥、人造板、输水管、水工金属结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法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X〕7号)要求,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XX〕第50号令)和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政府领导下,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木材能力的企业。

  (四)明确分工,划定职责,深入开展木材产品行业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木材区域重点整治产品,在政府领导下,与有关工作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把生产源头关,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木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加强县内重点建设工程及保障性住房使用木材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及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严防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县工商局:加强对重点木材交易市场、销售门市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的整治,从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木材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推进木材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环保局:要切实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县水利局:要对在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严防无证产品、劣质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建设工程;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使用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程施工。与有关工作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证的意见》(黔府发〔XX〕3号),制定措施确保XX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督促有关工作部门做好木材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及主体设备、生产线的拆除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整治部署

  全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木材进行摸底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有关工作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行业性、区域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牵头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龙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清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县木材市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督查和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政策,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设立木材专项整治举报箱,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及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把木材产品质量和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精心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经费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大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对大案要案、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报道;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找准木材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整治面要达到100%。

  (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案产品货值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每月28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县木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20日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和有关报表报送到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案要案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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