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时间:2012-03-01 04:50: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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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文化建设方案(通用12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文化建设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1

  根据《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

  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排查房屋进行安全性初步判断,对初判认定存在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及时协调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要依据《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必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整治。

  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三、排查方式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定期巡检制度,设立巡检专班,每半年至少巡检一次。及时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县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核查,督促各乡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时限

  (一)重点整治。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县直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由产权人(或使用人)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落细具体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则,要逐项明确责任人、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时限,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二)定期上报。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每周三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乡建科)。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行政村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纪律。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要切实将具体问题排查出来,将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后扔出现漏洞,应整治未整治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建〔20xx〕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20xx年“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二、切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市今年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发挥样板引路作用,开展经验交流,重点探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提升工程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区质监站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xx年版)》(xx建〔20xx〕1号)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泉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我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四、开展建筑用砂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xx〕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海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建建〔20xx〕1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xx建建〔20xx〕24号)等文件要求,区质监站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用砂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3

  一、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审图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文件的施工图纸。

  二、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别墅为异型柱结构),别墅3层、高层建筑为28/29层,基础类型为桩筏式基础,总建筑面积为202491.8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局部2层,面积为60038.12平方米。防水2级,毛坯房。节能做法为内墙批4mm后保温沙浆。本工程局部地下室为2层,基础埋深较大,基础面标高-8.8米,基坑开挖难度大,施工难度高,危险性大,高层建筑最大29层,建筑高度较高。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审图单位:

  四、监督工作内容(通用部分)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

  1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1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1.2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1.2.1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7)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5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

  (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

  (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3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

  质量监督过程中,质监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责任主体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中。

  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

  (1)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责令整改;

  (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

  (3)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4)督促责任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2.1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

  质量监督人员一般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

  2.3.1资料抽查

  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如: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3.2监督控制点检查

  对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设置为质量监督控制点。(□为可选择性,打"√"表示选中,并注明具体部位。)当工程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桩基和地基基础验收;

  □(2)重要结构隐蔽前和主要使用功能隐蔽前;

  □(3)主体结构验收;

  □(4)建筑节能工程;

  □(5)竣工验收;

  □(6)

  □(7)

  2.3.3房屋建筑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4市政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5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监督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是指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含有地下室的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对于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天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及参加验收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质监人员应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验收情况填写到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质监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2.3.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表》;项目监督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并报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方案的实施和处理完成后的验收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7工程监督抽测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应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的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详见专业部分)。

  抽测一般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缺陷进行重点抽测,抽测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检测过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检测后,质量监督人员应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监督抽测结果将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2.3.8监督抽检

  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存在明显问题或缺陷、监督抽测结果不合格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质量监督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责任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的部位、数量,由质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工程采取扩大检测、设计认可或加固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

  2.4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1)实体质量监督中,监督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责令整改;

  (3)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有关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3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3.1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

  3.1.1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1.2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送达我站,接受监督检查。

  3.1.3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3.2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站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监督人员

  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由、负责实施。联系电话:

  5、其他

  1、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2、工程监督检查中,请参建各方配合我站开展工作。欢迎对我站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222347。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口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水平。通过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本着“引导规范、行业提升、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总体思路,以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政府领导和企业培训为保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搭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社会力量参与的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形成政府、企业联动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新机制,促进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的建立,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通过检验检疫、商务、技术监督、开发区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实现出口汽车产品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与出口汽车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出口企业备案,完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形成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口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等各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利用检验检疫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出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措施,着力发展高端、优质出口产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汽车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市汽车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四)对示范区管理内的出口汽车企业,将在企业管理分类、绿色通道、3C认证、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实施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五)发挥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其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好的经验,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三、示范区管理对象

  市出口汽车生产企业及主要汽车配套产品生产企业。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补充完善和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一)成立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开发区、质监局、工商局、经信局、科技局等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1)。领导小组具有下列职责:

  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

  3、负责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负责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准发布;

  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2),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

  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

  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包括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开发区,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外协企业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定,形成推荐使用合格供应商名单,负责审查外协零部件的质量,并组织备案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发放准入证书。

  5、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检测、抽检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监控结论,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

  6、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监督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

  9、完成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检验检疫局:作为上级业务部门,负责依据进口国(或地区)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出口产品的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计划,汇总分析检测数据,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信息做好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便捷的检验监管新模式;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检验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市商务局:主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信息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负责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集区内企业参加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举办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等培训;及时将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和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对出口企业的主要原辅材料国内供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帮助企业选定产品执行标准或制定企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确保企业在用计量设施完好有效;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全市商标工作,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涉外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做好境外商标注册,加强自主品牌防御性保护,做好省市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申报认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依法保护品牌企业合法权益。

  6、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综合性、专业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产学研”结合。

  7、市科技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排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8、各相关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主动向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上报有关被国外通报和召回产品及有关贸易壁垒方面信息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关键原材料的源头监管。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对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和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企业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100%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源头管理。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对汽车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100%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关键工序100%进行监控,关键工序操作者100%持证上岗。

  (三)强化技术支持。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分别由检验检疫、质监牵头,骨干企业参加,为出口汽车产品的检验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起以国际标准为依托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使产品质量符合国际主流标准要求,提高出口汽车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搭建检测平台。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检验检疫、质监和企业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提高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引导鼓励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建立实验室,提升自检自控能力。

  (五)建立应对机制。各部门要积极跟踪搜集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密切关注国外贸易风险动态。针对国外贸易壁垒和产品质量问题,制订应对措施,及时向政府和社会通报,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风险能力。

  六、工作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防范贸易风险知识宣传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

  (一)加强法规的收集研究和企业培训。建立政策法规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加强国外有关法规的收集、研究,由检验检疫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分期分批对出口汽车产品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质量管理、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CE认证、UL认证等法规方面的内容、外贸知识、抽查情况和案例通报等。

  (二)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控制。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供给渠道,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对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通过对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产品的检测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备案管理。

  (三)部门联动,加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政府、部门协调控制体系。检验检疫负责出口汽车企业的质量体系监管,结合企业的不同监管类别和输入国的要求,建立对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制度、汽车产品安全项目检测评估制度,对关键原辅材料、成品实施不同频率的抽查检验,以确保出口汽车产品符合输入国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质监部门负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以及有关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确保每批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关键工序的控制记录、产品检测情况、输往国家或地区等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建立覆盖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可追溯体系,保证对每个环节发生的问题能进行准确追溯,对发生的质量问题都能立即采取纠偏措施,通过有效运转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对出口汽车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实现双向追溯。

  (五)建立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

  对收集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对于发生问题的工序或企业,根据预警信息,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供应商、检验报告、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分析原因,研究制定纠偏对策,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纠偏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出预警通告,对产品进行追溯。

  (六)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是指在发生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进口国退货、索赔、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应对控制机制。

  (七)加强电子执法监管系统的应用。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对整机厂根据其产品特点,逐步实行远程视频检验监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企业检验成本,提高验放速度。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调查示范区内各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

  由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广泛调查,明确辖区内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包括:企业名称、近年来出口产品、年出口批次、年出口金额、出口国家或地区、检验依据、自检自控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状况。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建立示范区出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

  完成时限:

  2、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分析

  主要包括自检自控体系建立情况、国外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输往国家地区、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等。同时进行风险分析,以利于下一步制定相应的控制体系。

  完成时限: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检验检疫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大会。

  工作完成时间:

  2、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根据前期企业摸底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政策法规控制体系》、《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出口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各部门协调控制体系》等。

  工作完成时间:

  3、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把制订的各项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协调控制的有效运行,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和备案,追溯控制体系的有效应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全面开展示范区管理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等。

  工作起止时间:

  4、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市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各单位示范区建设推进进程,分析示范区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协调各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等。

  工作起止时间:

  (三)监督考核阶段

  1、考核验收。省检验检疫局依据《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完成时间:

  2、建立示范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面推广出口汽车产品示范区管理建设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内企业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合格供应商及采购情况、产品检验情况、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情况、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发生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处罚。

  工作完成时间:长期

  八、优惠政策

  对区域内的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对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提升管理类别,在原类别基础上提升一个档次。

  (二)对管理优秀、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降低抽检频次,减少抽样数量,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三)对区域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检验流程,优先报检、检验、检测、放行,降低口岸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限实施无纸化报检;

  (四)对暂无报检员及未安装报检软件的企业,拟引进代理报检企业,实施集中代理报检。

  (五)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纳入出口免验培育,协助企业申请出口免验。

  (六)对区域内涉及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生产企业持续符合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要求。

  (七)区域内所有出口企业均列入检验检疫局三个一百工程”帮扶计划,享受其优惠政策。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5

  9月即将到来,我们集团计划在质量月期间开展一系列活动,以提高员工对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现在我们制定了以下活动期间的计划,期待各部门的认真审核。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本着“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强化过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信誉,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双百方针”的理念开展。

  二、摘要目的:

  全面提高项目的质量管理所有员工的质量部门,加强质量意识,牢固确立“素质”的服务理念,并解决质量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质量教育、训练、学习和检验活动;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部门,确保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本次活动的主题是:

  保证质量,创造精品,为业主,促进和谐。

  四、活动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五、组织领导为有效推动项目质量月的顺利开展。

  成立项目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六、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团队成员:专业工程师、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组长

  活动步骤和时间本次质量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第二阶段:自省自纠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七、活动的重点内容

  1、全体项目人员及各施工队伍主要经理参加“质量月”动员会议,并由施工队伍代表宣誓,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广泛宣传,深入投放

  (1)传达品质月活动的重要性,项目部门的所有员工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员工建立质量意识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形式的氛围激励精神和面对困难在整个项目部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做好品质月活动。

  (2)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意义、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深刻认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本着对项目部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务实地投入质量月活动。

  (3)、加强全体员工的意识,通过举办座谈会、张贴学习专栏、制作公告牌等方式和手段,把活动的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做一个漏,大家都知道。

  (4)把“品质月”宣传口号根据部门的要求,开展一个活动,每个人提出一个合理的建议,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根据实施效果;暴露治疗三次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惩罚负责人,每月选择一个质量标兵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该项目。在对项目前期质量进行认真审核后,根据分公司要求和现场施工生产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推广计划。

  4、学习资料和思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按照项目部制定的统一学习计划和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在学习中要做认真的思考,深入的分析,理论和实践,做好笔记,保证学习效果。不断学习技术标准、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并结合项目部自身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

  5、自检,纠正并发现问题

  (1)项目部根据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规范中规定的标准,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手段,对现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重大质量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问题处理通知单,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不良整改给予施工队处罚通知。

  (3)对工程质量和行业数据进行物理自查,确保行业与外界行业同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质量问题置于萌芽状态。

  (4)、各级专职(兼职)质检人员在进行质量检验时,必须采用计量检验和目视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并形成检验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有“四要素”,即分析、措施、实施和验证。不要将不合格的工序转移到下一个工序。

  6、落实整改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级整改、全面整改。每项整改措施必须明确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并及时检查,以达到实际效果。在自我反省和自我修正阶段发现的问题可以解决,应当立即纠正,领导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如实报道,提出建议,并及时跟进和解决,对于一些潜在的未曝光的问题,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7、针对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和层次,制定整改计划,完善制度,制定保障措施,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纠正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工程质量检查整改的预期目的。

  8、一步一步检查。整改完成后,“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团队由项目部门检查,项目部门的不同阶段应该抓住重点和方法步骤,细化活动方案,制定措施,促进,一流的形式检查、检验参考标准,严格检查,加强总结,确保不走过场,没有形式,扎实深入推进,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9、总结和提高。检验工作完成后,品质月活动总结会议应及时报告举行的活动和成果,总结经验,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以实现工作目标的“建设高质量的项目,创建品牌项目”。

  希望全体员工在质量月期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意识,把质量问题放在首位,为集团更好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6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积累经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接山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养新典型,打造新亮点,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样板区。

  二、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选择在接山乡建设10万亩绿色小麦生产基地、8万亩无公害玉米生产基地、3万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服务网络。在接山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全体技术人员为监管成员,设立速测室,购置配备速测仪等设备,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示范区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委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负责做好本村标准化生产、农药等投入品监管、产品自检、“三品”认证、包装标识、开具产地证明等工作。

  2、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基地。按照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标准化基地有生产技术规程,有完整的生产档案、有基地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对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设置明显标志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小麦、玉米、瓜菜等标准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注册商标。

  3、开展品牌或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地产品进行“三品”认证,使10万亩小麦获得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8万亩玉米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认证,3万亩蔬菜获得省级以上有机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对以上农产品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争创xx省和国家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水平高。在示范区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及经营农户,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依托龙头带动,加快提高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在接山乡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同时在基地村设立检测点,达到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以此为基础,推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建立检测档案,为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

  6、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在乡驻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专卖店,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严禁假冒伪劣农资和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管理环节。示范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签订农资经营责任承诺书,达到“放心店”标准。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禁止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

  7、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机瓜菜等重点产品,在严格自检和抽检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基地、进市场,凡无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保证等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标识计划”的要求,凡进入市场、超市、专卖店的瓜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都要做到有包装、有标识,无包装、标识的原则上不得上市。

  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在示范区内各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步伐,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采取印发明白纸、编制顺口溜、墙报宣传栏、质量安全科普进中小学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保证书等形式,以及设立箱、举报电话,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田间巡回检查等监督机制,落实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佳农户”、“十佳标兵”、“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增强积极性、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把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接山乡及县农业局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地方优势农产品的保护,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山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接山乡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南。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东平农业信息网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项目、高产创建、标准粮田、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到接山乡及其基地村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标准化种植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相挂钩,全力扶持,调动接山乡及其相关村抓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

  (五)搞好督导考核。县局、接山乡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年终,认真搞好总结评比和检查验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及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

  2、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违规操作的坚决给予严格处理。

  3、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矗

  六、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督促整改阶段(20xx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8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从20xx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今年是质量年活动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取得预定的成效,根据20xx年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在全省开展一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农村公路质量“回头看”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为我市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活动,总结20xx年以来开展“质量年”活动取得的成效,在推广先进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弥补不足,迎头赶上。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水平,为下一步的质量管理理清思路。确保既定的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三年内分别达到87%、88%和89%,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内容

  (一)范围:20xx—20xx年以来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改桥工程。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各参建单位和人员,以及应聘参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从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8月10日结束。其中:20xx年5月20日至6月15日为质量调查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7月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7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0日为汇总总结阶段。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并制订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对各县(区)质量年“回头看”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各县(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各县区“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次“回头看”活动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组织农村公路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参建单位(不少于总体参建单位的30%),对20xx年以来的新建和改建工程进行实体质量调查,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

  (三)各级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落实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质量管理责任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总结,并督促和汇总相关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质量年”总结。施工单位从严格履行合同,加强施工质量,做好技术交底,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控制方面做出总结;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安排,从履行监理职责,加强监理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独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方面进行总结;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安排,从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设计质量,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体现节约、环保、安全、实用设计原则方面做出总结。

  五、各阶段活动安排

  (一)质量调查阶段

  1、各县区对本辖区内20xx年以来修建的工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路面病害情况(如裂缝和坑槽)、路基及附属设施情况(如路肩培护和排水设施、交通标志等)、桥梁病害情况(附表1-7),认真填写汇总后,写出县区质量调查总结,于6月15日前以县为单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2、市交通运输局将在6月15日至6月30日对各县区质量调查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并于7月1日前将汇总表(表7)及质量调查阶段总结材料上报省厅。

  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对各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调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是否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等。要求各参建单位写出总结材料并汇总。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县区根据质量调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深入分析,找出症结所在,确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阶段

  1、各县区根据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掌握的情况、制定的整改措施,确定工作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整改到位,同时将质量管理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应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2、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各县区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抽查,督导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检查整改的效果。

  (四)汇总总结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从质量意识、实体质量、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群众满意等方面对我市本次质量“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及时上报省厅。

  六、活动方式

  (一)道路病害情况调查;

  (二)质量管理问卷调查;

  (三)先进经验现场会;

  (四)全面总结和重点督导相结合;

  (五)交流推广成熟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惠民工程的重要保证,是农村公路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必经阶段,涉及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各个层面。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回头看”活动小组,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此次活动的开展(详见附件)。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牵头的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本次回头看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二)实事求是,认真剖析。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对纳入活动范围内每一个20xx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都要认真检查,同时要对三年来的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客观规律,认真查找质量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

  (三)找准方向,全面提高。要把思想统一到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这一重要目的上来,一方面要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另一方面要查找问题,向先进县区和先进项目学习。狠抓质量管理,促进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4.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xx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组织实施(20xx年3月—20xx年12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国督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20xx年1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1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质协,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质协,各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质协,兵团质协,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制造202》、《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决定》以及《关于做好20xx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经信委决定委托自治区质量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20xx年度“专业服务社会,质量追求卓越”的宗旨,活动将组织质量专家深入不同行业和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义务宣讲、质量诊断、质量咨询和品牌培育指导,组织企业参与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提升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二、活动内容

  主要培训全面质量管理、Q小组活动、品牌建设、企业管理创新、现场管理、班组建设、顾客满意度测量与投诉处理等有关知识。

  三、活动类型

  以论坛、学术交流、专家企业行、承诺活动、师资培育、知识普及、专项辅导、质量大讲堂、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四、组织形式

  (一)本次活动委托自治区质量协会组织实施。

  (二)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及兵团质协根据本地、本系统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填写《质量专家授申请表》(见附),向自治区质协反馈培训建议和需求。

  (三)自治区质协根据各单位需求制定授方案,负责聘请和委派专家前往各地进行授。

  (四)授方案确定后,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及兵团质协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每次培训参加人数不少于0人)。

  (五)大中型企业(集团)如参加培训人数超过0人,可自行填写《质量专家授申请表》,向质协反馈培训需求。自治区质协将酌情安排企业专场质量培训,或组织有关质量专家赴企业进行质量咨询、品牌培育诊断工作。

  五、其他事宜

  此次“质量专家企业行”系列活动,不向参与单位及个人收取费用。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兵团质协及有关企业于20xx年9月29日前将《质量专家授申请表》反馈自治区质协。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联系人:巴xx

  联系电话:xx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建建〔20xx〕 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20xx年“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二、切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市今年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发挥样板引路作用,开展经验交流,重点探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提升工程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区质监站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xx年版)》(xx建〔20xx〕1号)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泉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我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四、开展建筑用砂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xx〕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海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建建〔20xx〕1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xx建建〔20xx〕24号)等文件要求,区质监站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用砂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目标,特制订创建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屈子书院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一期工程由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性质:仿古建筑群;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建筑等级分类:2级)。建筑面积:一期工程分为A、B、C 3个院落,共19个建筑单体,5组连廊和1个牌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59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两栋单体[独醒楼(A院8#)和悲秋阁(B院4#)]为地上两层楼阁,其余均为地上一层。耐火等级:木结构耐火等级为四级,砖混结构为二级。

  二、管理目标与管理组织机构:

  1、管理目标:争创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2、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技术施工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组成,分别负责综合管理、技术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等。

  三、实施阶段: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主要形式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并分四阶段对项目进行检查。

  (一)开工阶段:

  1、大门、道路及围挡

  1)工地大门必须坚固、封闭,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员值班,保安员有统一服装,穿戴整洁,进出口人员均实行胸牌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坚固、稳定、整齐、美观,并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砼进行硬化,道路宽度不小于3.5米,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在工程大门出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外侧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五牌一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职责,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

  5)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并按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材。

  2、标识、标牌

  1) 进出口、临边、危险作业点悬挂警告、禁止、提示标牌;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标识牌。

  2)仓库、配电房、危险品存放点、现场火源处置制定管理制度,设置禁止标志。

  3)施工现场作业区和钢筋加工场,搅拌站、砼输送泵、工具房等均搭设防护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并设置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牌。例如:塔吊挂设:塔吊“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定人定机牌、塔式起重机限载牌、机械检验合格牌等。

  4)施工现场作业区严禁吸烟, 办公区在每个办公室设置一个烟灰缸,配备灭火器材,通风良好。安排两名清洁员,一名负责清理办公区卫生清洁,另外一名负责施工主干道及生活区卫生清洁。生活区安排一名专人负责卫生,每天清扫场地,并负责厕所宿舍卫生清扫。

  5)在施工现场入口围墙处设立标识牌,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须知标识牌及重大危险源标识牌,沿入场通道两侧挂有安全知识挂图。

  6) 库存物质按货架号、货位号、货架层号分类放置,由库管员挂牌标识,做到帐、物、卡相符。不合格的物质必须做出“不合格品”标识。

  7) 按施工总平面图所确定的区域堆放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挂牌标识。表示的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进场时间、规格(牌号)、执行标准、产地、进场数量。

  8)钢筋分类集中堆放,便于标识;砂石集中堆放在固定位置,底脚边无散乱砂石。

  9) 施工设施设备、架料集中堆放整齐,脚手架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架料必须搭设架子按长短规格分类堆放,保证一端整齐。

  10)构配件及特殊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整齐成线,木制品应设防雨、防潮、防火,其他特殊材料也应必须按要求保管。

  1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标识醒目,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2)在外架上挂设安全施工文明标语等。

  (二)基础施工阶段:

  1、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人工挖孔桩孔口设置

覆盖和护栏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总配电室内电源进线端总隔离开关前设置配电室专用事故照明回路,配电室上部留有散热空间并能自然通风。现场配电线路采用架空线时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采用埋地设置时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空越脚手架引入。

  4、在起重机械设备的醒目处悬挂公示“责任牌”,包括:产权备案牌、检测检验合格证、安装验收记录、使用登记证等。

  5、脚手架地基平整夯实后用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20的砼进行硬化,并设置排水措施。每拉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基础搭设验收完毕后悬挂验收标牌。

  (三)主体施工阶段:

  1、在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作业区等部位设置双层防护棚。地面进出料口处设置双层防护棚。

  2、竖向临边防护:楼梯临边、楼层和屋面临边、预留洞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的距离小于2m,采用涂有黄黑相间颜色油漆的钢管,内侧设密目安全网,下部设180mm高的踢脚板。

  3、水平洞口防护: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设置双层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板;脚手架竖向每隔2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

  5、模板立杆材料符合要求,立杆底部设有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和扫地杆,立杆间距符合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无超载现象,大模板有防倾倒措施,无违规提前拆模现象。

  6、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配电箱箱门内表面粘贴配电线路图;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的颜色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设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处、楼梯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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