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xx问题的发展蔓延趋势,巩固禁毒成果,净化社会面,加快实现建设“平安XX”的工作目标,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我县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要求和我县的毒情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禁毒委要求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当前全县深入开展的“禁毒人民战争”为契机,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禁毒工作措施,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彻底根除毒害。
二、创建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创建范围和分类。在全县范围内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乡镇一级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逐级进行管理。对本县的涉毒帮教人员人户分离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委托手续,委托现住地落实管理。
根据我县毒情现状,以20xx年底各地实有吸毒人员数为主要依据进行划分档次,分类开展创建活动。
第一类:尚未染毒的乡镇,开展“保无毒”活动;
第二类: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数不到200人的乡镇,开展“创无毒”活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创建工作要达到下列工作目标:
1、广大群众对xx及其危害的认知能力不断提高,禁毒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新增吸毒人员逐年下降,戒断巩固率逐步提高。
2、xx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新型xx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遏制,逐步实现本地籍实有吸毒成瘾人员零增长的目标。
3、以缉毒情报建设为依托,加大堵源截流力度,有效解决外来人员“零星”贩毒和非法种植xx原植物的涉毒问题,坚决遏制易涉毒娱乐场所群体性吸毒问题,基本禁绝制毒和种毒现象。
4、各级禁毒机构更加健全,禁毒保障更加到位,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信息化建设更加规范。
三、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禁毒工作,将其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禁毒机构和机制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充分履行禁毒职责。
2、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有效的打击,易涉毒场所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破获涉毒案件数、缴获xx数、查处吸毒人员数均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
3、禁毒工作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对xx及其危害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城镇达到100%,农村(以村居为单位)达到80%,外来务工人员达到80,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达到100,各类中小学校达到100%,新增吸毒人员逐年较大幅度下降。
4、禁吸戒毒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复吸人员绝对数逐年下降,总体尿检率80以上,年度脱毒人数逐年增加。
5、涉毒人员排摸工作深入细致,辖区涉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禁毒基础工作更加规范。
(二)考核方法
县禁毒委将参照上述5条考核内容,并结合《不合格单位的标准》(附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评分标准,在各乡镇、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和查漏补缺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进行考核。20xx年底乡镇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85,20xx年底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90,20xx年底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95。届时,市禁毒委也将根据我县的考核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三)先进申报
县禁毒委将积极指导、帮助乡镇开展好“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将表彰一批创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于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将推荐参加市级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工作宣传先行。要在日常禁毒宣传教育中突出创建工作的主题,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知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的氛围。同时,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对外来务工人员、易涉毒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禁毒意识,远离xx。
(二)深入排查,进一步掌握毒情底数。各地每年要开展毒情大排查活动,组织、动员乡、村干部,进一步掌握现有吸毒人员的现状,及时增补吸毒人员信息。努力做到涉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三)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公安机关作为禁毒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职能的作用,按照“攻坚克难”和全员大收戒的要求,稳准狠地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萎缩xx的消费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xx的“传染源”。同时,要加强对易涉毒娱乐场所的监管工作,及时查处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场所责任。通过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创建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落实措施,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各地在创建工作中要突出社会帮教工作,根据帮教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降低复吸率。一是做好接茬帮教工作;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根据戒毒部门的告知信息,做好帮教接茬工作。二是强化帮教谈心尿检工作;各地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提高帮教谈心尿检的针对性和真实有效性,使帮教工作能够反映出帮教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戒毒情况,从而及时发现复吸对象予以打击。三是规范脱毒认定工作;县禁毒办要严格按照有关帮教对象脱毒认定的规定,规范脱毒认定工作,降低脱毒对象的复吸率。四是帮教安置点的建设;根据市禁毒委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帮教安置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率。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要充分发挥县“双禁”工作督导组的作用,按照分片负责、定期汇报的工作原则,组织各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突击督查等形式的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要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有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要依据本规划,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实施创建活动。
(三)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县的创建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县禁毒委每年制订详细具体的考核标准,组织对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同时要明确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考核,对创建工作达标且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成效特别显著,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可推荐到温州市禁毒委,评选市级先进。凡创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人财物不到位,造成毒情发展蔓延的地区,则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2
为加强党和政府在基层社区的执行力,提高行政与服务效率,探索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深入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珠金办[2006]2号文件《XX区关于开展社区工作站试点工作的意见》,我镇拟成立三个社区工作站,将三灶社区作试点单位,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使社区工作站按要求尽快组成并顺利开展工作,经研究成立三水镇社区工作站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梁观好;
副组长:陈松源、赵洁萍;
成 员:吴财友、薛宇、关欢球、李金辉、韦忠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洁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财友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社会事务办。
二、成立社区工作站的目的和意义
1、通过探索新型社区的运作模式,加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
2、实现社区承接行政事务与开展自治事务相互分离,实现行政事务专人管与社区服务大家做相互促进。
3、确保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逐步实现;确保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在基层社区的有效落实。
4、为搞好社区服务与落实议行分设创造条件,为实现居民自治与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三、社区工作站的性质和工作原则
社区工作站的性质: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工作机构和服务平台,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的有关工作;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民政部门的指导,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法办事原则,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民主自治权;行政效能原则,社区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职责明确原则,社区工作站主要承接上级党委政府委托或下移的行政性事务;社区居委会依托社区服务站主要开展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服务工作。
四、社区工作站的职责
1、承办政府工作部门委托交办的治安、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城管、计生、卫生、民政、人口、就业、文化、法律、环境、科教、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3、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各项居民公共事务。
4、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协助社区居民和辖区各类组织、单位办理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项事务。
五、社区工作站的人员编制和人员管理
1、社区工作站根据面积、人口和工作量,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编制。
2、人员安排: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下设组织、治安、计生、民政、环境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专员若干名;并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社区工作站招聘一定数量的计生、综治、环卫等临聘工作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工作量由工作站与镇政府协商而定)
3、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雇用制管理。
4、原社区工作人员的过渡:原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社工)经本人申请,通过镇政府考核合格后转入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由镇政府决定任命;站长、副站长及其他过渡招聘人员名单,由镇府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5、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的招聘:除过渡人员外,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出现缺额的,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条件及办法由镇政府参照雇员雇用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并签订雇用合同,由镇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每一雇用期为三年,可连续雇用。
6、社区工作站人员的考核:镇政府负责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雇用期限满的考核,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平时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度考核和雇用期满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续聘、奖惩的依据。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六、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和工作经费
(一)工资福利性经费。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拨付方法参照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拨付与分配,实行工资福利性经费包干,镇政府确定具体分配办法的管理方式。
3、社区工作站站长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按2800元/月,副站长按2450元/月,其它专职工作人员按2200元/月的标准核拨;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不得享受任何其它兼职工资、津贴、福利待遇。
4、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二)工作经费。
1、日常办公经费按专职人员数,每人每月500元核定。
2、一般工作经费本着够用、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
3、镇有关部门需要社区工作站完成的临时性、非常规性工作,向镇政府申请经费后,实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转”的原则,给予工作站工作经费或补贴,社区工作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确定。
4、计生、治安、环卫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经费,按各类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劳动定额核定。
七、社区工作站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2、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由镇会计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镇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
八、社区工作站与镇、社区党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1、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镇政府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
2、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工作站要积极协助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代表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3、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没有隶属关系,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区。社区工作站应为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提供便利和条件。
4、社区工作站负责执行社区居委会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九、社区工作站的制度建设
社区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区事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等。
十、具体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06年2-3月为调查研究、制订方案阶段。
2、2006年3-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3、2006年5-8月为实施阶段。
4、9月上旬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具体要求
1、于2006年5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试点社区居委会名单一并报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试点工作的开展,制订配套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同时抄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3、镇各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对试点工作要全程跟踪、指导,发现问及时上报,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支持试点各项工作,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3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20xx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市20xx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书》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小组
二、考核办法
实行首席考核员制度,卫生局考核监督小组根据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际需要,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考核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0xx年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及考核人员。
根据基本和重大(专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对照任务书内容,由首席考核员负责制定相关项目考核细则,由卫生局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评分办法,汇总项目考核成绩,提交项目考核报告。
三、考核对象
(一)十三家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专科医院以及市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
四、考核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3.20xx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4.《市20xx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
5.《市卫生局20xx年工作要点》
五、考核时限与准备
1.考核时限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期间的各项基本、重大(专项)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落实情况。
2.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市20xx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要求,11月8日前完成自查评估。
六、考核内容
(一)资料考核
1.各单位准备好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总结、自查结果;对服务站、责任医生及公共卫生联络员每月及年度考核结果;各村社区人口数、户数、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花名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报表资料(以上材料统一交考核组)。
2.按照《市20xx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整理好有关资料。
3.职能部门季度考核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专项督查通报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考核:
从第三轮已实施健康体检的行政村中,随机抽取院内、外各2名社区责任医生,考核责任医生工作完成情况,现场抽查职能部门督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满意度考核。
七、考核安排:
(一)考核分三组,由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镇街中心卫生院,每个单位半天;第二阶段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每个单位半天。
(二)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5日对考核人员由卫生局组织培训,统一标准;
11月16日—21日为分组考核时间,具体对单位考核时间由各组长提前通知;
11月23日前各首席考核员将考核成绩和考核报告上报局医政科、卫监疾控科,医政科及卫监疾控科进行整个考核成绩再汇总,写出各块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由医政科将20xx年年度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总结报局考核领导小组。
八、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注重工作实效,所有资料、凭证、台帐等,不得搀杂缩水,凡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考核组成员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考核时不请吃、不收礼物、不打人情分,对违规者,将从严查处。
(三)邀请市府办、市财政局、卫生局纪委有关人员对考核全过程实行监督,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或督查,同时受理考核过程中的投诉。对考核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