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03-06 04:13: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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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7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在提出某个项目前,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XX〕77号)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XX〕192号)“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著作应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应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应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有关评审条件请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在“专题专栏”中“职称评定”下的“申报条件”内查找。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XX〕31号)及沈阳市人社局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

  ⒈、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⒉、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⒊、个人申报

  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表格格式有主系列和非主系列区别,一式二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各类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为目录、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论文著作、其它;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纸质一份,赋分表中所列C项教学教辅成果奖和D项科研成果中的获奖部分不能重复赋分;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⒋、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⒌、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⒍、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⒎、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⒏、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⒐、公示

  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⒑、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有关事宜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XX〕11号)执行。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⒊、今年申报工作在正常纸质材料报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网络申报、推荐、评审。学校经评审、公示确定的推荐人选需登陆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

  ⒍、以上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评审条件及表格均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师资队伍”栏目中下载。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3.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根据xx县教育局11月6日文件精神,在我校原有《推荐评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考核、推荐评审小组

  为了适应新的教育发展形式,做好我校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工作,根据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我校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相关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成 员:xxx(教导主任)

  xxx(后勤主任)

  xxx(政教主任)

  xxx(团委书记)

  xxx(教导副主任)

  xxx(教师)

  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老师兼任,成员由xxx、xxx、xxx组成。在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考核评审推荐工作具体由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推荐评审的范围对象、系列名称和各级任职条件

  (一)范围对象。在职在编的教师和符合评审的各类人员。

  (二)系列名称。教师系列(包括中学三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三)各级职称任职条件

  (1)中学三级教师。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

  (2)中学二级教师。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三年,或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

  (3)中学一级教师。履行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或以上,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中学高级教师。中学教师一级教师任职五年以上,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除以上条件外,考核推荐评审的对象还必须符合《中学教师职称试行条列》中的其他任职条件,以及各级职称评定工作相关规定。

  三、量化打分标准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提高职称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各级职称相关工作之各项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经我校评审小组充分讨论,特制定如下职称考核推荐评审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一)基本情况量化

  1、教龄:2分/年。

  2、校龄:2分/年。从外单位借调的,校龄从正式调入之日起算起。

  3、学历

  (1)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的,晋级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时,分别一次性加3分、5分、7分。

  (2)新分教师参加工作后,通过在岗学习,重新取得专科、本科、硕士及博士文凭的,在取得新文凭后,一次性加1分、3分、5分、7分,凭毕业证加分。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同一层次不同专业文凭的,累计加分。

  4、履现职年限:2分/年。(从第一次取得该级或相应级别职称时算起)

  (二)思想政治素质量化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工作作风、学风端正。酌情加1——6分。

  2、关心、团结同事,关爱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凡事以学校为重,以大局为重。酌情加1——6分。

  3、思想积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学校安排工作时,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扯皮,富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酌情加1——8分。

  (三)岗位工作量化

  (1)任课:凡正在承担教学任务的申报者,加5分;其它工作岗位的申报者加3.5分。

  (2)职务:担任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副主任,其它管理人员(学生会秘书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分别为4、3、2、1.5、1分。(从在学校宣布任职的时间开始计算,若有变动的分段计算,兼职的累计)

  (3)班主任:担任班主任的,20xx年9月之前的2分/学年,20xx年秋季学期至20xx年春季学期为3分/学年, 20xx年秋季学期(包括20xx年秋季学期)起4分/学年。

  (四)工作实绩量化

  1、教学工作实绩量化

  (1)期末成绩量化

  履现职以来,以每学期学校期末各科成绩为依据(实验班和普通班均按照加减分后的成绩计算),获年级一、二、三名的,每次分别加3、2、1分。

  (2)升学成绩量化

  A履现职以来,实验班每上普通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1分,政治、物理、化学0.9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0.8分;普通班每上普通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2分,政治、物理、化学1.8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1.6分。

  B履现职以来,实验班每上重点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2分,政治、物理、化学1.8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1.6分;普通班每上重点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8分,政治、物理、化学7.2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6.4分。

  (五)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及论文发表情况量化

  1、凡受学校委派代表学校参加各种非教学比赛(或学校推荐比赛)获得县、市、省、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5)、2(1.8、1.5)3(2.8、2.5)、4(3.8、3.5)分。学校自行组织的同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0.5分、0.3、0.1分。

  2、凡受学校委派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得县、市、省、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1.5、1)、4(3、2)、6(5、4)、8(6、5)分;凡受学校委派辅导学生代表我校参加知识竞赛获县、市、省、国家级(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8、0.5)、2(1.8、1.5)、3(2.8、2.5)、4(3.8、3.5)分。(以证书为准,只算在我校工作时我校和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学校自行组织的同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0.5分、0.3、0.1分。

  3、凡受学校(或乡镇政府)、县、市、省、国家各级各部门表彰的各类荣誉称号(仅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之类的荣誉称号),凭荣誉证书,依次加1、2、3、4、5分。

  4、凡在省、国家各级各部门教育类期刊上发表教育相关论文的,凭所发表论文复印件及期刊封面复印件、期刊编号,每篇依次加3、4分。

  (六)历年年终考核情况量化

  1、履现职以来,年终考核出现一次不合格的,不予考核推荐评审。

  2、履现职以来,有两年以上为优秀者,每多一年,3分/年。

  以上各项按照申报教师实际情况加分,不同教师申报同一等级职称时,优先推荐分高者。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核推荐的顺序(以下序号为优先顺序)则是:

  1、教学任务难易程度(语数英政治物理化学、史地生体育、其他相关综合科)。

  2、行政、班主任职责轻重(行政职务、教研组长、班主任)。

  3、课时量多少(同类学科下,课时量多的优于课时量少的)。

  4、履现职时间(时间长的优于短的)。

  四、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评审推荐的有关表册是否填写正确,(职务系列栏:中学;工作单位栏;是否填全称;现从事专业及年限栏是否明确填语文、数学等几年,业务自传、任现职以来担任的主要专业技术任务内容及考核表内容必须和申报系列相符)。

  2、提交表、册是否齐备,每份复印件是否都签字,是否按“通知”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3、填写学历,经历内容有无间断,原因是什么,几个学历及证书是否填写清楚、齐全。

  4、“继续教育”学分是否达到所申报职务要求(近几年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和所申报系列相符)。

  5、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素质教育证、事改合同。

  6、跨系列或不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是否转评或考核聘任过。

  7、参加工作时间、履现职年限、评中一的取得合格学历后转评或考核聘任的累计年限是否有6年以上,学历是否和所申报职务要求的年限相符。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否有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是否是当年的。

  9、聘任证书是否齐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二)情况介绍

  1、保密、回避制度:

  一是保密制度:当介绍人介绍到申报人的有关情况、工作失误时,工作人员及小组成员应以保密,谁到处乱说谁负责,如造成后果的,应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二是回避制度:当介绍人要介绍评委成员、直系亲属或小组成员有利害冲突的人员的情况时,当事人应主动提出回避,如不回避的,介绍人根据情况有权拒绝介绍,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

  2、介绍内容

  申报人的情况包括:

  一是评审推荐的有关表册是否正确,(业务自传、现任职以来担任的主要专业技术任务内容及考核表内容必须和申报系列相符)。

  二是提交表、册是否齐备,每份复印件是否都签字。

  三是填写学历,经历是否清楚,几个学历及证书是否填写清楚、齐全;取得多个学历的时间,是否毕业。

  四是“继续教育”学分是否达到所申报职务要求,(近几年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和所申报系列相符)。

  五是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素质教育证、事改合同。

  六是跨系列或不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是否转评或考核聘任过。

  七是参加工作时间、现履职年限、评中一的取得合格学历后转评或重任的累计年限是否有6年以上,近几年履职考核情况,学历是否和所申报职务要求的年限相符。

  八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否有20xx年以后的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是否是当年的。

  九是聘任证书是否齐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一年一聘,涂改无效)。

  十是“通知”所要求材料是否齐备(中、高职代表性论文和参考论文各一式二份等)。

  十一是获奖情况。

  十二是主要教育教学成绩(含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组织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能力)。

  (三)投票表决

  在认真听取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对所申报人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选出唱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记票人1名,对投票情况进行统计、填写。

  (2)由组长当众把票进行密封,并写明名称、时间,再有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签名后存档一年。

  (四)填写基层意见

  五、其它规定

  1、本方案由学校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严格执行。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根据湘人社发【20xx】100号、长教职改办【20xx】5号和长职改字【20xx】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含南周实验)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实际,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领导小组:

  2、职评小组:

  二、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大会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评委初评——领导小组复评——校内分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三、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11月5日:党委会学习湘人社发【20xx】100号、长教职改办【20xx】5号和长职改字【20xx】9号等文件;

  11月9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并初步制定职评工作方案,向市局上报申报职数;

  11月xx日、11月13日:南周实验、南周教职工大会动员、布署,资格审定、提交书面申请;

  11月17日:向市局上报学校职评工作方案和量化标准;

  xx月17-23日:提交《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到办公室邮箱xx@xx6.com;

  xx月份:有关部门核实材料,材料公示,职称评委会,领导小组会,参评人员排序;

  第二阶段:xx月份(具体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标下来后按职评会结果排序公榜;公榜后个人分头整理写材料;组织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材料。

  四、指标:

  中、高级指标暂未到校(根据评审结果先作排序,到时依次按所下指标报送材料);

  五、参评条件:

  本年度申报职称除满足原有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必须获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方可申报参评;

  2、凡需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获准其评定高级职称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

  2、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过期责任自负;

  3、中、高级同步进行;

  4、凡属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申报者考试合格后单列参加职评会议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得票超过有效票总数2/3方可胜出对上呈报;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基本原则:

  为促进教师专业快速成长,夯实“争创全国示范性学校”的人才基础,更为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实施学校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实绩为先、以能力为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主要组员:党政办主任、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教科室主任

  评审推荐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导向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三、评委库成员:

  四、申报条件

  1、学历与资历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含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硕士前已工作1年以上的减1年)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初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过级证书

  教师须具备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

  4、普通话过级证书

  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

  5、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

  6、年度考核

  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论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论文。

  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未达到上述七条要求者。

  2、处于解聘、待岗、试聘、长期病休等期间者。

  3、申报教师在任现职期间,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班主任(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由于个人原因中途被撤换,或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者。

  4、违反株洲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十不准》,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经济上、荣誉上)并受到学校处罚者。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

  五、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职称参评申请表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不予考虑。

  2、资格审查

  职评工作小组审查资格,公示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考核小组核分

  参评教师必须在核分截止日前提供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考核小组根据计分标准、材料逐一核分。

  4、根据考核小组的核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标的120%舍尾取整确定入围人员。

  5、入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每人限时5分钟的述职,入围申报中学高级和一级的教师要接受全校教师的民意测评。考核组综合测评。

  6、考评小组核分,职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计分和最后推荐结果。

  7、学校上报后,在评审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通过,隔一年才能申报。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集体决定。

  六、计分项目和标准

  以7月5日为时间分界点。

  (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20分)(由学生科负责考核)

  1、任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下同),在方南中学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或年级主任、年级组长、年级干事)。计分办法:第一年计2分;第二年计2+1=3分;第三年计3+2=5分;第四年计5+3=8分;第五年计8+4=12分。未从事此项工作者不得分。

  2、任期内,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1分;被评定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3分;被评定为省级以上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含省级)或德育工作者加5分。每学年只取一次最高级别计分,可连年叠加。

  3、任期内,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学校德育专干(专指学生科负责年级、班级管理考核或学生干部培养者)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2/3计分。副班主任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1/2计分。校级、市级、省级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别计1分、3分、5分。

  (此项考核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科考核计分,中层干部由党政办考核计分,德育干事由学生科考核计分,最后将得分情况汇总到学生科。)

  4、上述三项可以叠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教学业绩(40分):以《方南中学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方案》考核为依据。

  具体分为三项:

  1、教学满意度,满分5分,根据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各方面情况,教务科组织一期一次的问卷调查,根据近五年的满意率平均结果按5×平均满意率计分;

  2、AB评价档,满分30分,

  高考科目教师根据每期两次的AB评价法原始成绩,以满分30分折算评价分,取近五年的平均值作为被评教师的个人分数。

  音、体、美教师按工作量、竞赛成绩、及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记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学校认定的高考专业教师,完成高考指标加3分,超高考指标按0.5分/人次累加;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及其他类教师成绩按工作量、竞赛成绩、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计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

  3、教学常规考核满分5分,根据学校每期对听课、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检查、教学计划上交等一期一次的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取近五年平均值分,按参评人数均分4档分别计5、4、3、2分;

  (三)论文(10分):

  该项得分标准分别按照省级一等奖以上(含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计5分、4分、3分和2分;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按每篇8分、6分计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须出示原始论文及获奖证书,原始证件由教师本人保存,并在异议提出时及时出示,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论文,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论文。)

  (四)课题(6分):

  参与各级课题的立项、研究者,分别按照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的标准进行计分;参与各级课题子课题的主要人员,则比照相应等级下降一级计分;课题的一般参予人员按上述各项应有分值的四分之一计分。课题不仅限于立项审批,必须要真正实施,对于假课题、死课题均不计分,同时需无条件退还学校发放的相关费用。(由教科室负责考核,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课题,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课题。)

  (五)业务考试(4分):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考试内容、难度与高考相同。不参加考试或考试舞弊者,该项记0分;正常参加考试者,计1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50%者,记2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25%者,记4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按先年考试分数排名打分。)

  (六)培养青年教师(3分)

  在任职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带有经学校指定的徒弟记2分,被学校评为优秀师徒加1分,但总分不超过3分。

  (七)专业评审评分(7分):将专业评审的满票数计7分,每个人的专业评审得分则按得票率乘以7即得

分。

  (八)教龄计1分/2年(学校同意的脱产学历提升学习年限不扣除,病休、离岗休息时段扣除)。

  七、计分材料来源:

  1、教学实绩类材料由教务科提供。

  2、班主任工作类材料由学生科提供。

  3、教研类材料由教科室提供。

  4、其他考核荣誉性材料由办公室提供。

  调入教师教学成绩从其人事和业务档案中认定;若档案中无记载,则要求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统计表,由学校职评组比照执行。

  八、加分部分:(最高分限定为20分)

  (一)支教、赛课

  1、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支教(含到外国语、凤凰支教)的教师加计2分/年,最高分限定为6分。

  为鼓励教师去外国语、凤凰支教,按申报人数与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比值确定外国语、凤凰的入围人数,若不满1人可跨年累加至满1人为止。(由党政办负责考核)

  2、赛课按全国一、二、三等奖5分、4分、3分,省一、二、三等奖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校一、二等奖2分、1分计入加分项目,最高分限定为6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

  (二)各学科的任课教师,若被学校正式选聘为教练且能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奥赛,可以按下述规则加分:

  1、完成一个奥赛周期且有学生获得省级二等奖者,加3分;

  2、所带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者(注:具有高考加分资格),按照每人次8分的标准累加;

  3、有学生进入省级以上培训队(含省级)者,按每人次10分的标准累加;

  4、有学生获得国际奥赛金牌者,按每人次20分的标准计数。

  教师在其他非奥赛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的成绩,由教务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交校办公会讨论决定。原则上非奥赛项目加分应比照奥赛项目的相应水平减少50%。(由教务科负责考核)。

  (三)其他考核、荣誉性计分(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及文件为依据,荣誉一年度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项,申报高级5年内,申报中级四年内可连年累计。且不能与“(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项中所获荣誉重复计分。最高分限定为10分)

  1、年度考核优秀计1分/次,学校嘉奖(五“十佳”、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月度人物)计1分/次。

  2、省级及以上劳模和优秀荣誉计5分/次;市级优秀荣誉计3分/次。

  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满分为10分)。

  (5)教学质量加分:职称评定当年度,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统考(中考、期考),以全县科任人数中间数为基数1,每前进一名加0.5分。

  (自评者必须按上述各项记分如实进行自评并计总分,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表及自评依据原件送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加分:

  (1)、任现职年限:每年记1分。

  (2)、教龄与学历:按不同学历的周年计算,不足部分按月计算,提高学历则分段计算。每周年:本科记1.2分、专科记1分、中师记0.8分。

  (3)、职务加分:任现职以来。正校长每年记6分;副校长每年记5分;正主任每年记4分;副主任、班主任每年记3分;科组长、团支部书记每年记2分;科任每年记1.5分。(兼职者按最高一项记分)

  (六)、教职工民主测评:

  申请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后,全体教职工按《xxx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七)、学校行政会议考核

  学校行政会议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八)、申评中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按以上四项的得分累加,经学校行政领导会议审定后,按上级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送申评名单,并公示七天。

  (九)、被确定上送申评教师填表,准备材料上送评审。

  (十)、材料上送评审的教师,当年未被评选的,三年内,本校教师如有符合该职称评选条件的,该教师不得再参加本校该职称的评选。

  (十一)、20xx年6月16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参照《x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制订,如有与上级文件或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评审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材料员:xxx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

  (二)评审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姚爱萍、金中、唐宝泉、吴莉莉、赵治清、姚凯、王晓庆、徐悦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杨建华

  成员:唐宝泉、赵治清、吴莉莉、王晓庆

  材料员:马恩泉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7月5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2、9月1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3、9月5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4、9月7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公开程序,明确纪律;(杨国斌)

  (2)发放材料,介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杨建华)

  (3)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业绩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4)小组休会,统分合成;(王修明、姚爱萍、赵治清)

  (5)根据指标数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人选;

  (6)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统计选票,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个名额得票数相同,则按打分情况高分优先;如得分仍然相同,则对最后一个名额再次投票,直至投出得票多者;

  (7)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无异议后,全体评委签名通过。

  (8)校内公示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通知正式申报人员准备职评材料。

  5、9月12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15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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