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

时间:2014-07-06 05:32: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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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精选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1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不断满足学院内涵发展需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技术技能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双师型教师。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加强各系党支部和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各系党支部要在教师的引进、培育、考核、晋升、评优、奖励等工作中把好政治关,确保教师政治立场坚定。选拔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系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全覆盖,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从事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入

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绩效工作量,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各系党支部)

  2、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作为育人导向,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创新教师思政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充分利用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等红色文化资源并结合扶贫工作开展体验式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为青年教师配备政治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导师,负责对青年教师的思政工作进行“传帮带”,实现优秀思想作风的传承和发展。实行新入职教师谈话制度,各单位负责人与每位新入职教师谈话,引导新进教师加强自我修养。(落实单位:教务处,宣传部,思政部,团委,各系党支部)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协调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系部承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将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有机结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师德考评,并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实行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建立问责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当事人严肃问责,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科研处、纪委、监察审计室、工会、各系部)

  4、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大力挖掘宣传学院涌现出来的德艺双馨的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甘为人梯的师德风范,开展“十佳优秀教师”表彰活动,定期评选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好、关爱学生成长的“师德先进个人”、“四有”好教师等先进典型。将师德师风宣传纳入学院宣传工作统一部署,把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校报、广播、宣传橱窗、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推出一批能够展现学院教师新时代风貌的文艺作品,展现广大教职员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的典型事迹和精神风貌。(落实单位:教务处、宣传部、各系部)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5、强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新时代核心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形成“领军人才+团队+青年骨干”梯度培养体系,重点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校内人才的培养力度,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一支适应学院专业结构、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大力引进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高技能人才充实到专职教师队伍,积极引进世界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实施“名师教学团队培养计划”和“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名师教学团队5个,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5人,技术技能名师10人,中青年骨干教师50人。落实国家“1+X证书”制度改革要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继续推进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综合运用产学研合作、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生产性实训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教师技术技能和工程实践能力,落实教师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的要求,培养一大批双师型教师。依托校企合作,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引进培育一批兼职技术技能名师。(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各系部)

  6、建立健全教师发展培养体系。依托教务处,成立教师发展培训中心。针对学院各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性失衡问题,制定明确的专业群发展规划和与之适应的教师发展规划,确定各专业群的师资结构要求,通过合理引导和有效培训培养,使部分招生不佳、师资过剩专业的教师向相关专业流动或转岗。搭建“研究、培训、展示及应用”四位一体教师培养体系,持续提高教师课程教学设计能力,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的灵活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课堂教学研究专项课题,资助教师对授课课程进行设计研究,着力打造“精品课堂”。每年选送30名左右教师参加校内外各类业务培训,推进教师成长发展。依托办学合作的国外大学,每年选拔5名左右的专业带头人和优秀教师赴国内外大学或者研究机构交流学习。依托名师教学团队,建立团队合作的交流互助平台,以各类竞赛、活动、科研和项目为载体,组织资深教师与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研究教学,将专家引领与团队互助相结合,助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和展示活动,搭建青年教师教学锻炼、交流学习、展示风采的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相互学习,鼓励青年教学能手脱颖而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化学校辅导员队伍发展,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有关政策,执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政策。(落实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各系部)

  (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教师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7、大力探索教师管理模式改革。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通过专设流动岗位,适应产业发展和参与国内外产业竞争需求,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评价体系,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工作绩效、业绩成果等易量化的评价指标实行量化评价,对品德素质、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不易量化的评价指标实行定性评价。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大对专业带头人、技术技能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等核心人才和优秀教师的激励力度。(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各系部)

  8、改革教师职称制度。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自主职称评审,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激发办学活力和教师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重点,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表现在职称评聘中的比重,注重考核评价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引导教师将工作重点放在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培养优秀的学生上来。加强聘后管理,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按有关规定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落实单位:组织人事处、各系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从学院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院基础性工程来抓。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和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对于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交学院党委会决策。

  (二)强化经费保障。

  学院经费优先保障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每年把教师学习培训、下企业锻炼列为专项预算。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督导。

  各系(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学院将此项工作作为督查督导重点内容,纳入各部门考核,明确部门负责人在队伍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依据。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发展、稳定为落脚点,紧密联系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清理整顿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责、纪律和行为,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合理、高效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摸清核实全县教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集中清理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核定编制落实定岗、定员及全员聘用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数量稳定、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一)病休人员

  1、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心理疾患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要及时送专业医院治疗,在未完全治愈前,学校(单位)不得安排任何工作,并与其家庭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对言论和行为失范、存在心理疾患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2、因病不能坚持上岗的人员。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上述两类人员,均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相应工资及享受病假待遇。未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因病、非因公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1月1日后因工致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离岗进修人员

  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未按期返校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对正在或将要参加离岗进修的人员,均须按规定程序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或审批:本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的离职进修协议,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请示(农村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加注意见)。

  所有离岗进修人员均需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或继续进行离岗进修学习至正常毕业。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离岗进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离岗人员。

  对未经学校(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超假不返回工作单位的、离岗进修结束后不返回工作单位的、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各学校(单位)要逐一发出通知,限3月31日前返校。擅自离岗人员返校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后,对愿意回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对不愿回本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既不回学校工作,又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其人事档案移交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对擅自允许教职工离岗的学校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清理活动后仍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用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的,借用部门或单位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

  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

  所有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返校到岗,愈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今后,教育系统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七)调动人员

  对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任职或调动手续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限期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八)受处理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的人员,要限期处理到位并扣缴多发的工资。

  (九)违规聘用人员

  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办学校(单位)擅自聘用或其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安排到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一律清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x日)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清理小组,对本学校(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分类摸底排查,逐人清点登记造册,教职工本人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通知所有离岗人员于年3月31日前返校。要将返岗通知书逐一送达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排查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上述类别认真填写《在编不在岗人员简明登记表》,并在本学校(单位)将所有在岗和不在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及自查汇报材料,于年3月31日前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复查核实阶段(20xx年x月x日)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深入所有乡镇和学校,逐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按照工资花名册和教师管理系统逐人核对,并作好详细记录。具体核查内容:

  1、检查学校是否将自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2、利用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和指纹验证。核查近两年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簿、会议签到簿、课程安排表、教师业务档案及教案等,并深入班级核实教师上岗是否正常。

  3、对离岗人员逐人查明离岗时间、原因及现所在单位、从事职业等,核对离岗手续和依据;了解对离岗人员的告知情况。

  4、对调动人员逐人核对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手续,核实调入单位及在岗工作情况。

  复查结束后,对最终确认的未在规定期限返校上岗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整理调查摸底及处理情况,填写调查摸底表册,由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于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审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对各学校审查验收。同时,市教育局还将会同其他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根据我县核查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深入到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四)建立教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特殊患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各学校(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超越权限违规批准教师离岗或提供虚假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的中小学校长,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2、规范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严格教师离岗进修学习审批程序。

  3、规范教师借用、聘用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履行规定程序。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调动,必须执行编制标准,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教师调动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单位)无权自行聘用教师或“代课人员”。

  4、规范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制度。对民办学校已经聘任的在职公办教师要重新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凡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必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准聘用计划,从超编学校协调解决。

  5、建立违规聘用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凡有违规聘用教师的,将对聘用学校(单位)、中心学校、县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三级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这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部门形象,关系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学校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争取教师的理解和配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清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上下连动,齐抓共管,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政府对教师队伍整顿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到位,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好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对在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中不负责任,管理不力或故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群众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和“自查自纠从宽,组织核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纪逐一进行处理。对瞒报、漏报、谎报及为离岗人员支付工资等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打击报复检举、举报人员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3

  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适应时代的要求,不断加强专业发展。教师自我成长,即教师在主观上要有自我专业追求,行动上拥有专业探索精神,并努力成为课程的建构者、践行者、创造者。在言行中思考,在反思中成长。

  一、自主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以教师内在发展需求为基础,通过自我反思、自我规划、自主实践,主动获取外界评价信息,以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实现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1、发展目标

  先进的教育理念决定着教师正确的教育实践,教师应不断加强学习,忠诚教育事业,确立自己的信念,建立正确的世界观、教师观、学生观。

  教师在业务发展上要力争达到三个“一”:一门学科教育,功底厚实;一项专长发展,特色鲜明;一个业余爱好,品味高雅。

  2、个人规划

  本着“一辈子做老师,一辈子学习”的职业精神,每位老师应该认真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好规划。规划是一盏明灯,指引教师发展前进的方向;规划是“核能”,在教师发展过程中具有强劲的推动力;规划能激励教师自我超越,建立个人愿景,享受职业的幸福。

  在认真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每三年必须制定一次具体的发展规划,规划总体上包括的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三年发展总目标、现状分析、专业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发展目标、职业发展达成措施等。

  3、发展途径

  (1)自主学习:制订个人教研学习、专业提高学习计划。一学期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写读书笔记。

  (2)参与教研:积极参与学科校本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活动。加强同事间的交流,同伴互助。教学相长,形成教学反思的习惯。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上好一堂公开课,写好一份教学反思,命好一份试题,上交一份教案。

  (3)校本培训: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培训学习、讲座、沙龙等校本培训活动,做好笔记,写好心得。

  (4)教育科研:加强教育实践的反思,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积极撰教学论文,积极申报教育科研课题。

  (5)外出学习:外出学习的教师应做好学习笔记,回校后及时传达学习心得或上汇报课。对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做到不迟到、不缺勤。

  二、校本培训

  努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教师教师教育教学个性化发展,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培训目标

  (1)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师应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师应该探索教育规律,更新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改革教育方式,创新教育实践与理论,努力促进教师成为创新型教育教学专家。

  (3)提高教师课程力。学习积极引导教师开发校本课程,提高国家课程实施的执行力。加强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4)着力构筑“书香校园”。师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扎实开展读书活动,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打造翰墨飘香、格调高雅、文明向上的书香校园,让读书成为师生相伴一生的良好习惯。

  2、培训内容

  (1)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广发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2)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3)教研科研能力培训。

  (4)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3、培训途径

  (1)读书自修。大力倡导和鼓励全校教师自主学习,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功,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

  (2)课堂观摩。学校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是课堂。通过同课异构、“试教——再教”等方式让学校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实践内化教育教学的理念,促使教师成长。

  (3)同伴互助。依托学科组,建立“反思——改进”的备课制度,在优化课堂教学设计、课堂评价、学法指导、师生关系、练习设计、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品质培养等方面,通过同伴互助进行实实在在的培训。

  (4)校级合作。与周边兄弟学校加强教学交流,开展丰富的教学交流活动,发展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教师的教育能力。

  (5)教科研一体。视教研和科研活动为校本培训的重要形式。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教学研究活动,促使教师不断提高反思、学习、研究的自觉性,要求教师自主自立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人人有奋斗的目标。

  (6)讲座会议。定期聘请校内外培训指导教师进行各类专题讲座。通过专家引领,推动教师理解新教育理论方法,理解新课程,实践新课程,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7)网络交流。倡导教师建立博客,给教师提供自由阐述交流的平台,让教师在网络上自由记录自己的思考,在交流碰撞中激发学习的欲望、研究的灵感和工作的创造力。

  (8)外出考察。有计划、有目的地分期分批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考察,使教师们眼界开阔、思想解放、观念转变。通过学习、比较,在各个方面为教师提供可借鉴的东西,激发教师自觉学习、研究及实践的积极性。有利于教师结合本人的实际,提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建议、思路和方法。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中发〔20xx〕4号)、《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东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打牢东区教育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坚实基础,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青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市委第十五次党代会、区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四有”好老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确保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优先保障。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确保做到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职业道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坚持改革创新。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破解发展瓶颈,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坚持分类施策。立足区情实际,根据教师的不同特点及校际差异。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三、发展目标

  实现人才强教。锻造一支会教书、有情怀的教师队伍和一支懂管理、善育人的校长队伍。

  加强全员轮训。全体专任教师实现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轮训。

  注重人才培养。通过5年努力,各级名优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引进2个以上优秀教育团队。

  发挥楷模作用。每年在全区教师中评选3—5名具有代表性的教师中的“师德楷模”和“最美教师”。

  提升育人水平。2024年,本区教师的学历、职称、优秀人才比例、校长治学水平,教师育人水平力争达到市级优质水平。

  四、主要举措

  (一)纵深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过程,加强师德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抓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教师党员发展与培养,落实“双培养”机制,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

  2.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教育,坚定教师队伍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四史教育,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激发教师队伍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热情。

  3.建设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加强教师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教育,深入开展红色基因传承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敬业修德、奉献社会。深入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将每年3月、9月定为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月,每学年举办1场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开展1次“师德楷模”评选活动,开设1期师德论坛、签订1份师德承诺、组织1批新入职教师宣誓活动。注重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二)创新教师发展培养机制

  4.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国培、省培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全体专任教师实现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培训课时。采用“学、教、评”一体化的区级、校本培训方式,注重教师队伍层级梯队建设,确保新任教师一年起步良好、两年站稳讲台、三年独挡一面。积极探索“知名学者亲临课堂、省内名师问诊把脉、专业能力全员提升、常规调研面对面、教研联盟共成长”等教师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学习、远程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培训效能。加强与省内外高等师范院校及教育发达地区的联系,建立联合培训工作机制,选派优秀骨干教师结对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课程改革能力。区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200万元预算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学校按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的10%列支教师培训经费。

  5.注重优秀教育人才培养。架构教师梯队、优秀人才建设体系。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公费师范生等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接收国家优师计划、公费师范生。引进“吴正宪工作站青海分站”“首师大王陆教授靠谱项目”2个优秀教育团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孵化本区名师团队。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扶持、教学名师培育等教育人才培养计划,搭建区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平台。通过5年努力,再培养各级教学新秀80名、教学能手50名、学科带头人30名、名师10名,名优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20%以上。充分显现名师效应,组建“三名”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以每室每年3万元,每坊每年2万元的标准予以开展工作的经费保障,积极发挥“三名”工作室正向引领作用。培养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组成的教师团队,引领区域教师队伍走上信息化、现代化、专业化成长之路。2024年,本区教师的学历、职称、优秀人才力争达到市级优质水平。

  (三)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

  6.建设一支“三强”校级领导队伍。加强中小学校级领导选拔、任用、管理、培养工作,着力打造政治强、专业强、魄力强的校级领导班子队伍。搭建校级领导班子成长平台,拓宽培训学习、观摩研讨的渠道,促使校级领导班子向“研究型、专家型、创新型”发展。通过“请进来”邀请全国知名学校校长来讲学、“走出去”择优选派中小学骨干校长,到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或研修访学,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视野开阔、治校有方、满足新时代义务教育发展需要的校长队伍。强化考核管理,每年对全区校长从“教学业绩”“办校水平、教育治理、教研教改、特色办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校长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对连续3年考核业绩一般的校长和副校长实施退出机制。激励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办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全力提升育人水平、办学品质。建立名校长、杰出校长、功勋校长评选奖励机制,每年评选1次,入选者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4年名优校长达到50%以上。建立后备管理干部人才库,从初始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中遴选优秀骨干教师,按1:3的比例建立校级后备人才库,对其进行后备干部专题培训。

  7.建设一支“三有”中层队伍。合理设置各校中层岗位,对有发展后劲和潜力的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进行重点培养锻炼,造就一支有能力、有潜力、有担当的中层队伍。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轮岗制和目标责任制。实施学校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总务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教育局党组任命制。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将中层超工作量课时纳入绩效考核,切实发挥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作用。

  8.建设一支“三心”班主任队伍。将有仁爱心、有责任心、有敬业心的教师选拔培养为班主任,全面实施班主任准入制,健全班主任任职标准,健立班主任成长发展机制,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制定符合实际的班主任选聘办法。初任班主任一般应具备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班主任岗前培训。细化班主任工作职责,明确班主任思政辅导员、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级教学质量责任人、学生课后服务组织者等职责。完善班主任考评和激励制度,提升班主任待遇,实行班主任岗位月津贴制度,依据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青政办〔2009〕207号)、稳步搞活绩效工资分配,按照每生每月10元的标准进行核算发放,将班主任工作系数纳入绩效考核。

  (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9.实施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区教育局会同区编办每年按照学校学生数变化、教育教学规模、教师队伍结构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要求,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分配方案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分配至各校。严格杜绝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长期借调教师现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调整优化教师结构,通过交流、培训、转岗等方式,深入推进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实行教师聘期制管理,推动名师、骨干教师向偏远乡村学校和师资薄弱学校流动,每年在中高级岗位职数核定的总额内,预留5%的岗位职数用于鼓励城区优质学校未聘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到边远学校任教。

  10.完善教师准入补充退出机制。严格教师准入机制,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以上。严格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规定,新招录教师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流动,保证学校用得上,留得住,教的好。建立区域专业教师和紧缺人才补充机制,按照优质均衡系数,逐年补足补齐体育、音乐、美术、思政、科学等学科教师,加快解决艺术类教师短缺、非专业化等问题。按照实际需求逐年调整或加大人才引进比例。因师资结构、学科结构和承担后勤、教辅工作任务,造成教师不足的,按照师生比、班师比、教辅人员比例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统一实施招聘。各校因产病假或培训等因素造成的暂时性教师缺岗,经报请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需按区聘教师招聘条件实施自主招聘,临聘教师所需经费从区级拨付的公用经费中支出。聘用教师年龄需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小学资格证等准入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适应性的招聘方案,面向社会按照面试、笔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薪酬待遇按照:基础工资3300+工龄工资(每满2年增加300)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社保(五险)均由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承担,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公积金个人账户。与在编教师同等标准发放取暖费、民族团结进步奖、目标考核奖等,享受带薪双假期待遇。

  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的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xx〕604号)规定,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扣减绩效工资、按照降低1~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岗位、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按照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调整到非教育教学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1.健全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落实和监管好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按照岗位结构比例,初级中学2.5∶4.5∶3、小学1.2∶5.8∶3的目标要求,落实中小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标准。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把教书育人、从事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把在边远学校、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和青南支教经历作为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在教学一线任课的,不得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强聘后动态管理,推动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人才活力。积极落实乡村教师“双定向”职称改革,鼓励更多优秀教师长期从事乡村学校教育教学。

  (五)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12.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依据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青政办〔2009〕207号)文的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区财政每年预算教师工作津贴和奖金额度两项总额的20%(约300万),作为教师绩效化管理资金,以后每年按10%递增。各校按照教师师德表现、教学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为主要考评标准进行月考核予以绩效分配。教师教学实绩与考核结果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和兼任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13.加大教师考核表彰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业绩贡献为评价内容,学校、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评价,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职称、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奖励、岗位调整和续订聘用合同等的依据,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教师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优评先,并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每学年教育局按照治校能力、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参加市、区级学业测评等为主要标准和依据对校长组织考核考评。各学校按师德表现、教学常规、教学实绩、月考核结果等为主要考评标准和依据对教师进行考核。分别以3:4:3的比例,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以7500元、6500元、5500元不同金额予以年终目标奖励。落实区委区政府两年一表彰一年一慰问、区教育局党组一年一表彰一年一慰问的机制,加大名优教师评选表彰力度,开展对名优教师表彰奖励活动,每年评选3—5名教师中的“师德楷模”和“最美教师”,激励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4.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减少教师从事与教学无关的超负荷工作量,精简优化各类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潜心教书育人,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根据需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各司其职,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新增财政经费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舆论宣传。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舆论引导工作,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广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创新宣传载体,依托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和阵地,广泛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督查。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强化监督问责,区委区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5

  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支撑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力量。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建成,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师地位待遇稳步提高,教师素质能力显著提升,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但是,与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专业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尤其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与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经过5-10年时间,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院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健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通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渠道,“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数量充足,双师结构明显改善。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双师型”教师资格准入、聘用考核制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待遇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吸引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具体目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选派一大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建成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有力保障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辐射带动各地各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一、建设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

  教师标准是对教师素养的基本要求。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适应以智能制造技术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分明,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修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制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教师专业标准。通过健全标准体系,规范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招聘聘用、职称评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环节,推动教师聘用管理过程科学化。引进第三方职教师资质量评价机构,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

  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强化专业教学和实践要求,按照专业大类(类)制定考试大纲、建设试题库、开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的机制。加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聚焦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构成,强化新教师入职教育,结合新教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严格见习期考核与选留环节。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构建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为主体、产教融合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

  优化结构布局,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高校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建设,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开展在职教师的双师素质培训进修。实施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10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明确资质条件、建设任务、支持重点、成果评价。校企共建职业技术师范专业能力实训中心,办好一批一流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一流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以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培养职业教育教师,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师范院校接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培养、企业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等多种培养形式。加强职业教育学科教学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高校扩大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探索本科与硕士教育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推动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培养高层次“双师型”教师。

  四、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倾斜。推进地方研究制定职业院校人员配备规范,促进教师规模、质量、结构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根据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其专业特点,优化岗位设置结构,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优化教师岗位分类,落实教师从教专业大类(类)和具体专业归属,明确教师发展定位。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兼职从教渠道,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建设标准统一、序列完整、专兼结合的实践导师队伍,推动形成“固定岗+流动岗”、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兼顾的专业教学团队。

  五、建设“国家工匠之师”引领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级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队伍。通过跟岗访学、顶岗实践等方式,重点培训数以万计的青年骨干教师。加强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养,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一大批首席专家。建立国家杰出职业教育专家库及其联系机制。建设1000个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个国家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需要,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国家工匠之师”。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评选表彰中,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六、创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019-2021年,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1+X证书制度改革需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聚焦战略性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建设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全面提升教师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为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优化结构,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组织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赴德国等国家研修访学,学习国际“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每年选派1000人,经过3-5年的连续培养,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各地各校对接本区域重点专业集群,促进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实施团队合作的教学组织新方式、行动导向的模块化教学新模式,建设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七、聚焦1+X证书制度开展教师全员培训

  全面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把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等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在教师培养培训、团队建设、科研教研、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支撑和服务。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培训者队伍,认定3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

  八、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

  加大政府统筹,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标准要求、岗位设置、遴选聘任、专业发展、考核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健全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聘请一大批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

  九、深化突出“双师型”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

  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将行动导向的模块化课程设置、项目式教学实施能力作为重要指标。试点开展专业课教师技术技能和教学能力分级考核,并作为教师聘期考核、岗位等级晋升考核、绩效分配考核的重要参考。完善考核评价的正确导向,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和激励作用。

  十、落实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社会地位

  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过程中,全面落实和依法保障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强化教师教育教学、继续教育、技术技能传承与创新等工作内容,制定职业教育教师减负政策,适当减少专任教师事务性工作。依法保障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的权利。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地要结合职业院校承担扩招任务、职业培训的实际情况,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应核定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按规定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待遇。

  十一、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十二、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动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和各类办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有机结合。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投入的`支持重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进一步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职业技术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加强督导评估,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6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现就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素质能力提升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地位待遇为保障,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教师教育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和教师培训机构为两翼、各级各类优质学校为实践实训基地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教师队伍规模结构趋于合理,培养规格层次明显提升,整体素质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明显推进。教师地位待遇逐步提高,待遇保障机制更趋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教师培养培训能力全面加强,形成体系完备、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教师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创新能力普遍提升,形成完备的骨干体系,教师适应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的能力增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创新型教师队伍,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荣誉感普遍增强,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师风水平

  (一)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服务监督。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按照教师承载的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三传三塑”的新要求、新期望,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积极在优秀青年教师、乡村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党建工作力量。

  (二)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扬“延安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学好用好“西迁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切实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用好延安、照金、马栏等红色资源,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观。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社会实践参与,开展家访活动,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

  (三)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一批师德教育涵养基地。将每年九月作为“师德师风宣传月”,细化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办法,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强化教师职业引领,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出台教师失德处罚实施细则,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奖惩与监督体系。

  三、实施强师计划,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能力

  (四)实施师范教育振兴计划。加大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一流师范专业建设,在高校“四个一流”建设中给予倾斜。对通过国家师范专业认证的给予经费支持,逐步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教师教育学院,着力培育一批省级特色和紧缺师范专业。逐步增加高校师范生招生计划,支持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专业,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创建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师范院校要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改进和完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类专业要逐步达到60%的比例。

  (五)实施全员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实施每位中小学教师每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以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为重点,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分层分类全员培训,提升校长规范办学、依法治校、引领发展的能力。着力为乡村骨干教师名校访学、高端研修、跟岗实践、域外交流、学历提升等创造条件,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通过送教下乡、跨校交流、网络研修等形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六)实施骨干体系建设“双领计划”。推进中小学“两级两类”骨干校长培养计划,造就数千名骨干校长队伍。推进新一轮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造就十万余名骨干教师队伍。实施“卓越校长领航计划”和“三秦名师领军计划”,打造一批陕西教育领航领军人才,积极培育骨干,带动全员提升。

  (七)实施培训能力建设计划。重点建设20个左右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示范性培训基地,培育200个承担示范性教师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的中小学校。推动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部门实质性整合,建立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逐步形成省市县校多级联动网格化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对教师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推行培训者资质认证制度,全面落实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加大精品特色课程研发力度。整合全省教师培训公共服务资源,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师培训”大平台。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在本级财政列支专项培训经费。

  (八)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两所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设10个省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完善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通过5年努力,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分别达到60%和70%。

  (九)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与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好陕西省“特支计划”和“三秦学者创新团队”等重大人才项目,有针对性的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培养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及高等教育管理一线的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团队。加大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力度,每年遴选40名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为“三秦名师”,评选50名教师进入“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

  四、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综合改革

  (十)规范和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各地根据教育发展实际,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尽快完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严格依标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制订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超编满编的地区可设立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设区市市域内调剂机制,对事业编制超编满编的县(区、市)在市域范围内调剂解决。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

  (十一)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补充制度。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符合行业特点的招聘办法。各地根据编制空额或教师自然减员数及时补充专任教师,确保退补相当。加大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积极实施中央特岗计划,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学位。进一步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畅通高层次人才招聘渠道。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聘用代课人员。建立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制度,扩大优秀教师专项支教计划和“三区”人才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严控城市学校私自聘用农村及薄弱地区优秀骨干教师,引导人才有序流动。

  (十二)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加强对高校规范用权的监督。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职称。逐步下放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权限,由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优化教师岗位设置结构,进一步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进一步完善各类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把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条件。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归口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对县域内教师和校长统一管理、按需配备,学校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下放学校聘用自主权、职称评审权、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等,逐步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符合学校办学规律的管理体制,不断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

  (十四)探索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意体现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办学的公益性、育人的长效性、岗位的专业性等特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校长选聘、职级管理、考核评价和交流任职制度,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动能进能出”的校长管理新机制,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十五)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于在政治思想、社会公德、生活品德、学术道德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的教师,调整到其他非教学岗位。

  (十六)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加快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落实专业教师聘用自主权。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推动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建设,建立兼职教师注册发布制度。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配置标准,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导师岗位。

  (十七)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各高校在人员总量控制范围内,依法依规组织自主招聘、自主设岗岗位、分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严把高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查,突出师德素养。加强对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与服务,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评价,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严控驻省会城市高校从非省会城市高校引进人才,支持驻省会城市高校向非省会城市高校输出人才。

  五、完善待遇保障,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十八)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绩效工资标准,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由学校统一管理、自主分配。高度重视和关注教师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积极救助帮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教师。

  (十九)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扎实落实中央关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贫困县区乡村教师,2020年全省范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落实乡村教师疗休养制度。

  (二十)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对在师德、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对全省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授予“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评选工作,每次奖励500人,每人奖励1万元。获得“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可优先推荐参加“三秦最美乡村教师”的评选。进一步完善骨干教师津贴实施办法,细化分类标准。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二十一)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按规定配足配齐教师,依法依规保障教师权益,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为聘用教师缴纳五险一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科研立项、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二十二)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校可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坚持绩效考核,兼顾公平,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适当提高专职教学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证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三)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充分信任和紧紧依靠广大教师。要突出教师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党委、政府统揽,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配合,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二十四)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结构,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严格经费监管。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各类媒体要及时宣传各地推进教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举措。深入挖掘和弘扬新时代教师队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时代楷模,宣传教师职业形象,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使教师更好地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7

  一、背景依据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和12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总体框架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五部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以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确保方向、强化保障、突出师德、深化改革、分类施策”的原则,优化政策设计,破解发展瓶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队伍建设机制,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涵盖全面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6个方面的25条措施。

  在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提出将教师党支部建在教学一线,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双培养”机制,强化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在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提出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中学要普遍设立青年教职工团总支或团支部,广泛开展南梁精神等红色基因传承行动和学习青年习近平主题教育活动,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和教师节期间开展教师宣誓活动,对新招录教师开展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把爱岗敬业教育作为校本培训和暑期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提出严格落实校长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广泛开展“十项准则”进校园、进年级组、进学科教研组“三进”活动,实行校内表现与校外表现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生测评相结合、家长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师德师风考评办法,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档案和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分级建立教师违纪处理机构,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宣传,形成强大师德正能量。

  在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提出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建设研训一体的教师发展机构,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市、县(区)根据辖区内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列支教师培训经费,强化教师“三字一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积极支持教师海外研修访学,为全市村小学和教学点培养补充“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双百计划”,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立职业教育管理人员、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研修访学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建立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约谈教师制度,对校长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党外干部进入校长队伍。

  在全面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方面,提出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健全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规模较小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教职工编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建立城镇优质中小学教师与薄弱学校教师、乡村学校教师结对帮扶机制,推行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完善教师招聘和退出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设立教师发展奖励基金,统筹管理县域内教师招聘、分配和动态调整,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聘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将西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其他县提高6%,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实行县以下基层单位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职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专职辅导员实行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制度,有效化解教职工职称聘用矛盾。

  在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方面,提出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落实教师对“三重一大”等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核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职业院校设立“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落实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人均每月不低于300元提高至400元,把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专项规划,民办学校要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保障教师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县(区)政府要将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落实教师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完善名优教师评选表彰体系,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双先表彰者,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指标。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见效,《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严格考核五条保障措施。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制定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将教师队伍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见效。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8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师德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坚持优先发展,强化保障措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坚持定向发力,分类精准施策。立足四川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加大资源供给,创新体制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培养、补充、激活、调配一批教师。

  (三)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规范教师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教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基层党组织,支持高等学校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市、县依托现有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党员教师教育培训工作。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师党建工作,发挥“两微一端”等媒介的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严格党员教师培养标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考核奖励、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增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扎根四川大地,办好四川教育。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系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研究工作。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六)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强化师德考核,完善师德规范,明确师德红线,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师德监督,完善师德监督机制,畅通师德师风沟通渠道。推行师德定期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学术不端等问题。弘扬高尚师德,深入发掘师德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选表彰师德楷模,广泛展示教师风采,在全社会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形成强大正能量。

  三、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七)大力加强师范教育。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四川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统筹规划全省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将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纳入省“双一流”建设支持范围,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落实普通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按政策标准足额安排师范院校生均经费,促进师范专业发展。落实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加强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建设,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全省师范教育质量报告。提高师范专业生源质量,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青年就读师范专业。强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师范院校评估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

  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整合优势学科的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发挥专业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及信息技术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严格实行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不少于半年的制度。推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习的“双导师”制度。改革教师培养补充模式,积极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本土化”教师。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工作。加大音乐、体育、美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力度。

  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教师培训”,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和跟岗学习,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在基础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中小学建设教师发展基地,承担教师跟岗培训、师范生实习等任务。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建设一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壮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领军人才队伍。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提高培训和高端研修,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组织开展教师、校长研修访学,大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教师和校长队伍。

  (九)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推进幼儿师范学院建设。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前移幼儿园教师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逐步扩大本科层次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强民族地区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优化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科学开设儿童发展、保育活动、教育活动类课程。支持师范院校与政府、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强化实践性课程,培养学前教育师范生综合能力。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

  (十)建设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大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水平大学设立职业教育师范学院,依托现有资源积极推进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设,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新师资。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完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协同培养培训机制,采取多种措施,激励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育。切实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互兼互聘制度,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位,吸引企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兼职任教。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一批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海外研修访学。

  (十一)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支持教师提升学历层次。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为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辅导员。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进修交流访学制度,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文交流机制,积极推动国内外、省内外教师双向交流和培养培训。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人才强省和“双一流”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强高端智库建设,依托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汇聚培养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要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

  四、切实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十二)科学配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倾斜;村小、教学点等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原则,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大力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切实解决结构性缺员及编制不足等问题。各地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积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优先满足教师编制需要,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解决因编制不足导致的中小学教辅、安保、后勤保障服务等人员配备问题,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行市域、县域内高中教师资源共享制度,切实满足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十三)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将教职工岗位设置到校并统筹管理教师,切实加强县域内教师的考核评价、岗位竞聘、交流轮岗等工作。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严格聘期和任期考核,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贴。实施好省级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十四)优化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落实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心健康,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将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将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特殊政策,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激发办学治校活力。

  (十五)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评审与教师聘用衔接。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小学中级和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加强教师聘后管理,强化聘期考核,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活力。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

  (十六)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配齐配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畅通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绿色通道”,高等职业院校按规定自主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条件的双师型和实训专业技术人员。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能人才兼职任教。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专设流动岗位,自主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十七)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人员总量内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自主用人。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教学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岗前培训和教育教学实习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高等学校要加大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外籍教师资格认证和服务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高等学校可采取建设周转房或实施租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帮助青年教师解决住房困难。

  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高等学校按规定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放证书、自主使用评审结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强化岗位竞聘管理,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

  五、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十八)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十九)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特级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确定适当比例用于人员分配,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地区,根据实际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

  (二十)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好“四大片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鼓励各地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各地通过建设教师公寓、周转房或实施租房补贴等方式,让农村教师住有所居。实施农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青年教师倾斜,关心农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巩固农村青年教师队伍。为农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一)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按规定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购买补充保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

  (二十二)改革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水平。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自主进行内部分配;完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高等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等,可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完善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二十三)全面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按照规定开展“天府名师”、省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争取申报设立“乡村教师贡献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予以奖励。开展“最美教师”寻访活动。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落实优待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对教师进行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推行中国特色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完善教师权利救济制度,保护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正当权利。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为教师安排健康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让教师有归属感、成就感、幸福感。

  六、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十四)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充分信任、紧紧依靠教师,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直面教师队伍建设最急需、最紧迫、最艰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突破口、下狠功夫,不做表面文章、不搞“一阵风”,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和壮大专业机构专门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二十五)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稳步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支持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教师省级培训,鼓励市(州)、县(市、区)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投入,保障教师培训需要。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学校要安排教师专项培训资金,确保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教师待遇及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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