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7-02-08 09:17: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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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工作方案(精选9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计划做某项工作时,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的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1

  一、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

  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

  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

  四、工作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强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安检机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水平,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省质监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于7月20日到8月15日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格许可的10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1。

  三、监督检查任务及内容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综合考虑安检机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监督检查情况、投诉处理以及履行主题责任的实现程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有关要求将安检机构分为A、B、C不同等级,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法人资格、资质、关键设备齐全有效性、检验项目符合性、路试检验符合性、检验结论真实性准确性、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要求、迁址、增线、记录、报告内容符合性、其他人员要求、技术文件完整性、其他设备、仪器齐全有效性、设备管理、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机构设施齐全符合性、检验厂房、技术资料保存。

  各县(区)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并告知其在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检查组组成

  为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开展好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市局稽查局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张炳勇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张炳勇任组长的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区)局派有关人员配合。检查前下达《xx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见附件3),检查内容见《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4)。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及通报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证开展检验、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超期检测以及其他问题,将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1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关情况上报省局,反馈给发证机关,作为在机动车安检机构办理复评换证等许可事项时的参考依据。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机关,确保我园安全稳定与发展,有力推动发展进程。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对全机关职工开展教育。机关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陆地,配合安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安全教育,增强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机关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机关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机关应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办公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机关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机关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机关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机关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机关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6、机关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部门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1、成立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机关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机关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名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机关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使各种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处。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证我市广大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检查的产品

  结合我市实际,全部获证企业产品均属于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稽查大队各中队要认真落实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三、抽样及检验工作依据

  1、监督抽查检验项目按该产品的《抽查规范》或《审查细则》的监督检验项目进行全项检测;

  2、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方法及判定原则按该产品的《抽查规范》或《审查细则》实施。

  四、监督检查费用来源及使用要求

  此次监督检查买样及检验费用,由食品科按从简从紧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抽检计划和资金预算,报分管领导、局长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局财务拨付。具体审批、使用、核销按现行局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此次监督抽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监督抽查工作。

  2、抽样人员要注意做好抽取样品的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抽样数量、抽样程序、抽样方法等内容,要在现场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做好各项记录。

  3、要严格执行计划,食品科负责制定抽检实施方案,确定抽检批次,报市局确认后由稽查队负责实施。

  4、在开展监督抽查过程中,同时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稽查队要对现场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和技术服务,若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报告并依法查处。

  5、本次监督抽查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要严格抽样检验程序和工作纪律,严禁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购样费用要及时支付被检单位,并索要和留存票据。抽样人员要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抽样单,并负责统计抽样数量及检验结果,食品科负责及时上报。

  6、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做到认识到位、抽查到位、处理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六、时间安排

  6月~9月。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省食药监局《省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

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XX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XX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XX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迎接市省市局对专项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处。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质量技术监督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食品科、食监队、质检所相关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专项监督检查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7

  为加强林业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林业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林业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解决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县林业局决定近期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林业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20xx-20xx年度中央和省下达的林业重点项目资金。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主要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理,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是否公开、公平;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套取、截留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批复计划和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有关林业惠农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账务是否清晰、核算是否准确、报账程序是否完备,以及资金结余情况。

  四、检查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安排,由局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对相关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账务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资金发放情况、结余情况,并对各项目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做到帐、表、卡、册对应齐全,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检查内容,按照责任分工安排,对每个项目开展自查。

  2、迎接检查时间为4月16日-7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材料,报送局财审股,由局财审股形成总结汇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是林业部门贯彻县委、县政府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2、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资金逐项逐笔进行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对自查发现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刻分析、举一反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3、强化监督,纠防并举。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加强源头防范力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此次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检查活动中,发现和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在全县林业系统推广与交流。检查中如发现自查问题结果不实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8

  县审计局在组织开展的民政局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时,发现存在重复救助或遗漏救助、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救助标准低达不到救助目的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严格管理城乡低保审核机制,规范发放程序

  建议规范城乡低保资格认定,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建议在前期资格审批环节及后期管理环节,建立多部门家庭经济状况审批机制。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资格的认定需由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房产、人社等部门提供家庭状况相关信息,为民政部门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家庭状况及收入提供依据;程序上,全面建立跟踪核查制度,低保对象实行规范评审、严把准入关、动态管理方式,规范低保的评审程序,即村(居)民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县(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审两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二是建议按照“谁提供、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准确、完整收归低保对象的申报资料,建立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确保更多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及每一笔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管工作机制

  建议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工作,完善审计监督。一是健全目标管理机制。民政部门要将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将监督管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和任务。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不落实、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问责。二是建立内审管理预防机制。民政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监督的工作方案 篇9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和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这段时间全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采取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在春节期间(1月20日至2月20日)实现零事故的总体目标,确保岁末年初全乡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同时,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全乡共成立两个小组,名单如下:

  各工作组必须深入到所辖的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和指导,确保停产检修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其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和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中功、、三家铁矿企业实行全面停产,只允许通风排水,日班维修;焰材企业在2月1日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

  对于其它企业,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在春节期间也必须坚决落实停产检修措施。

  (二)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和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

  各小组要加强对库区、生产场所、矿山、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抓紧整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

  加大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职守,强化安全防范

  春节期间,全乡各村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每日下午五点前要将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乡安监办(电话:)。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对工作不积极、不落实或玩忽职守的,对责任人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并从严处理。

监督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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