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办条件
【业务名称】:深圳市准生证(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
【审批单位】: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科;
【咨询电话】:0755-8382007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需核实情况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
【证件全称】:《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规依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办条件
一、深圳市户籍居民,或其配偶属深圳户籍居民;
二、已到国家规定的婚育年龄妇女,含离异、丧偶妇女;
三、已到婚育年龄,但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的妇女;
四、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长期居住在本市的非深户籍妇女。
申办准生证所需资料
一、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二、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三、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四、女方一寸免冠近照1张;
五、其它情况下所需资料:
1、符合政策内生二胎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
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3、女方为深圳户籍,男方为非深户籍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相关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为非深户籍的,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相关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办理流程
资料提交:申办人到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科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与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
审批流程:经办人员将对提交资料进行核实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给予受理申请,若对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或要求申办人提交其它证明材料,该情况下将延期10个工作日。办结发证:符合条件的,放发《计划生育服务证》,不按要求提交证明资料的不予办理。
办理说明: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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