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19-07-02 03:39: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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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方案(通用7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那么你会写工作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管理工作方案(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理工作方案1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校本教研是为了解决本校及本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而进行的一种教研活动,也是立足并充分利用本校特色、资源的研究。校本教研的实施,能为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一个建立在教师自身实践基础上的平台。为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新课程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树立校本意识,“改进教学实践,解决面临问题”,“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挖掘种种潜力,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充分释放学校的生命活力”。找准我们的优势、劣势,不沿袭、不照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改善机制,建立教学研究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整合教务处,学科教研组和年级组等多种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师、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领导、教研人员勤于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说课和评课、个人反思等多种活动,发现问题、经验、反思教学、探索规律、减少评价式听课,增强指导性听课,解放教师思想,减轻教师心里压力。

  3、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多与外界交流,把最新的教改信息、教育资源提供给广大教师并及时把我校的成功经验推向社会,铸造我校的品牌教师,借此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4、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主题,学校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师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由教导处、教科室、年级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导主任负责教师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支部书记教导主任

  组员:教导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三、目标与任务

  通过开展校本教研,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转变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发展,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1、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5、建立本校的校本培训机制,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四、原则和过程

  基于“教学问题”的研究,基于“有效教学”的设计,基于“互动教学”的行为,基于“问题解决”的反思。校本研究过程就是问题——设计——行动——反思(总结)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

  五、内容与时间安排

  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自修与研讨《有效教师》、《有效教学》,用其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学效率。

  2、每学期一次教师论坛。

  每学期初围绕目前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举办一次教师论坛,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交流和研讨的平台,通过互动式的参与,思想的交流与碰撞,使教师们在心灵的交流中启迪,在思维的碰撞中成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畅所欲言,谈出真谛,谈出真理!

  3、每学期一次送教下乡。

  每学年开展一次送教下乡活动,为优秀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并加强城乡教育教学交流和城乡教师互助,促进全县课改的均衡发展。送教形式是先上课,再由执教者介绍教学设计与反思,然后交流评课。

  4、每学期3至4次教师全员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理论、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评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培训,使教师的整体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教师能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和从网上获取教育信息和资料的能力,基本适应课程改革需要。

  5、每学年一届同题课教学研讨。

  继续我校的特色校本教研“同题课”教学研讨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轮轮地集体备课,逐一教学实践,求同存异,取长补短。老师们相互观摩、评议,最终聚集体之力量,每年级语数科各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全校的示范课赛,展示年级教研成果。达到将学校教研主题应用、推广、深化的作用,让“同题课”有力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6、两学年一批学科带头人培训。

  全面启动学科带头人培训,创造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努力提高学科带头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新课程改革所必须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及时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他们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形成一支精良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为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7、三学年一次全校性课堂教学达标。

  借鉴“先学后教、合作学习”这一课堂教学模式的成功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转变课堂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为导向,大力推进课堂教学创新,真正做到“向40分钟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效益”,使课堂教学达到“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效果显出来”的理想效果,真正实现课堂教学的高效率,开创教学改革的新局面,实现教育教学的新突破。努力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8、两学年一轮跟岗学习。

  一是分批分期派出教师到先进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跟岗培训学习,两年内让全校每位教师都外出跟岗学习一次以上。建立及完善相应的《外出跟岗学习要求》,力求将外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办学模式、管理机制引入我校。

  管理工作方案2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盛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盛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xx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管理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按照市、区、街办的统一部署,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培养诚信文化为根本,大力加强社区诚信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初步构建我社区诚信建设配套制度,使我社区诚信环境有所改善,群众对诚信建设满意度得到提高,为构建完整的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企业对所排放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制菠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

  三、当前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信用机构和信用制度化建设。将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完成机构的设置和挂牌工作,做到人员职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发布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戒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信的良好氛围,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社区在内部网站上发布“红黑榜”。

  (三)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社区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要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积极做好信用信息的报送和更新工作,逐步实现辖区企业及其他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共享。

  (四)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和辖区各金融部门建立社会诚信建设制度,加强合作,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信息系统。社区在9月底之前建立和完善本辖区的信用奖惩制度,重点加强对个人失信、商业欺诈、违法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的监督。

  (五)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诚信做食品”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门店。

  (六)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重点在食品药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和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三大领域,针对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突出“以信为本”,集中梳理和整治制造、包装、销售等各环节中诚信缺失问题,大力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要突出“以人为本”,梳理和整治窗口行业存在的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要突出“以礼为本”,大力开展整治公共场所不文明现象,劝阻不文明行为。要切实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四、领导机构。

  为加强社区诚信建设工作,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社区成立诚信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永福

  副组长:陈红莉

  成 员:蒲小英 苗敏周 赵 瑞 杜文利

  刘菊霞 申丽萍 焦婷婷 贾 丹

  五、实施步骤

  20XX年我社区诚信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制订完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启动诚信建设工作,诚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进度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社区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大力宣传。要部署社区诚信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辖区大力宣传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具体安排和要求,让本辖区所有涉及的企业、人员及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诚信建设活动中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氖围。

  管理工作方案4

  为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审核备案工作,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按行业全面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让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学习、交流和借鉴试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具体步骤

  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按照制定推广方案、成立审核机构、召开推广现场会、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的步骤开展实施工作。

  第一步:制定推广方案。4月10日前,由区安委办制定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各镇(办)和区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及其消防科4月20日前制定出所负责单位和行业的推广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步:建立“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分别设立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制度审核备案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第三步:召开推广现场会。4月25日前,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行业“三项制度”推广现场会,让其它单位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步: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4月底至6月底,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全面展开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工作。规定动作一:制定完善“三项制度”。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要按照省政府颁发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以定职、定岗、定责为重点,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内部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和义务要具体明确。要针对不同情况,发挥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度,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企业安全标准进行;有些行业企业安全标准不全或标准已过时,甚至没有安全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依靠专家、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标准,修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规定动作二:运行 “三项制度”。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组、专家组要对“三项制度”制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运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分别召开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三个座谈会,征求各个方面和岗位人员意见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规定动作三:审核“三项制度”。经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最终审定后,由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方可备案。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名;安全操作规程要有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具体工作人员签名。规定动作四:备案“三项制度”。各单位一定要按主管部门或行业备案“三项制毒”。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成立的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区、镇(办)两级安监机构备案。规定动作五:上报“三项制度”。上报“三项制度”备案,必须统一录入微机管理,形成电子版文本上报各备案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区综合制定“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归档备案。规定动作六:张挂“三项制度”。凡备案后的“三项制度”,要张贴、悬挂、摆放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让所有职工随时都能看到。

  第五步:全区组织验收“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第一步: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任务对所辖推广单位逐一组织验收;第二步:由区审核备案办公室对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所辖推广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能否推广是检验这项工作成败的标准,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周密谋划,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按照“三项制度”推广方案落实工作。

  2、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广工作的核心是审核,重点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按照分工审核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各组成员根据行业特点进行。通过推广工作,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基础得到全面加强,各项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产水平有质的提高,真正做到重特大事故防患于未然。

  3、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通过推广工作,使单位的法人代表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安全制度、责任、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完善事故责任台帐,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做到常抓不懈。

  4、协调一致,重在实效。各部门在方案推广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互通情况,交流做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教育、卫生、建筑等行业和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负责承办此项工作,以确保全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管理工作方案5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xx〕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xx〕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xx〕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xx〕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xx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xx〕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xx〕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xx〕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xx〕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xx〕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07-20xx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xx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管理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做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二)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机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三)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制订和完善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四)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制度,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区实施基本药物管理工作方案》,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范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并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绩效考核的财政补助办法,合理核定财政补助经费;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集中采购配送基本药物。

  (二)实施过渡阶段(20xx年5月底前)。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正式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停止采购目录外药品;在过渡期内允许使用库存的目录外药品,严控目录外药品存量,及时清点、处理过渡期内无法正常使用完毕的药品。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开始)。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药范围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307种和省增补用药目录292种,共计599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用药范围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计307种。不得超目录范围使用药品、采购目录外药品。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对照省、市医改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逐步完善我区的基本药物制度,使改革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强化政府责任,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和方针,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区卫生部门要及时做好具体方案的起草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等工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培训,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区人事、编制部门要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工作,为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奠定基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鼓励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要将物价部门核准的药事服务费等项目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的价格管理。

  (三)加强采购管理,完善配送措施。全面落实药物采购配送制度,从省卫生厅招标确认的配送企业中选择1-2家作为我区药品配送企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采购基本药物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候选品种目录内遴选集中采购药品,通过“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启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配送企业在接受到采购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需求后,应及时对订单信息进行处理(包括采购单响应、配送、退换货等),并配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药品配送企业要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医疗卫生机构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实施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区政府建立完善的财政补偿机制,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区财政、人事、编制、卫生等部门要抓紧时间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和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核定等工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政府补偿办法,落实综合核定、收支差额的办法予以补助,认真测算政府投入补助的金额,区财政局要在5月上旬制定出具体的财政补助方案,并及时预拨启动经费,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减少的收入,根据测算情况一并予以补助。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管评估。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牌、宣传单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规范处方行为,合理使用药物,提高用药水平,发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管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配送质量规范,对基本药物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网上采购、货款返还、药品配送等监督,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及时核查处理对违规行为的举报。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7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根据20xx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会议精神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富政发〔20xx〕32号)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政府XX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政办发〔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xx年3月1日起,在提高2007年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水平、强化2008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巩固 20xx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在局机关推行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推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重要经济商务工作、重大项目的执行落实和实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实现经济商务工作最佳绩效;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实行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勤俭办事;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经济商务工作水平。

  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我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各股(站)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

  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在我局已设立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基础上,成立XX县经济商务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郭俊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罗建平、刘先芳、杨玲玲、农华、黄海萍同志,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局效能政府办公室、财务室分别牵头协调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制定两个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行政绩效管理重点、管理方式、实施与监督,行政成本控制重点、控制方式、实施与监督;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分别向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报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情况。

  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协调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制定该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行政行为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实施与监督;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向县监察局报送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

  局效能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制定该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行政能力提升重点、提升方式、实施与监督;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向县人事局报送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进情况。

  局效能政府办公室协调、管理和督查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进落实;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向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报送推进综合情况。

  三、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根据省、州、县政府的要求,局长对执行四项制度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室负责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各股(站)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各股(站)室要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四项制度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牵头股室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牵头股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股(站)室要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基本工作内容,列入日常管理。

  (三)务实推进工作、统筹落实进度。各股室要做实做细准备工作,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特别要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以制度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制度统筹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局上下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各分局、各股室要紧紧围绕阶段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绩效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股室和个人,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五)做好制度衔接、提升服务水平。各股(站)室要做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也要巩固、提高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成效,使我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实施轨道,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为全县经济商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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