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工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经省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拟授予李丽莉等10名同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等10个班组“安徽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1日17:30前)与安徽省总工会女职工部联系。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600号安徽工会大厦
邮编:230071
电话:0551-62777082 0551-62777083
传真:0551-62777083
邮箱:ahsznzgb@163.com
安徽省总工会
2017年2月23日
一、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名单
李丽莉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
程亚艳 亳州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张晴霞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十二监区政治教导员
张秀群 宿州市爱婴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 宁 东航安徽分公司客舱部乘务一分部乘务长
吴 侠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
潘 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管中心传输网室科长
郑志芳 宣城市宁国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
王 凤 阜阳市颍上县郑氏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红 安徽省岳西县宇鸿纺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安徽省工人先锋号候选班组名单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
六安市客运西站有限责任公司“亲情女子”客运服务班
安徽红绿蓝纺织有限公司织造车间乙班
安徽电信省客服中心翼YOUNG彩虹团队
安徽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化验C班
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站旅检队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ICU护理组
马鞍山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凤阳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培训招待班
关于表彰2017年安徽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皖工发〔2017〕7号
关于表彰2017年安徽省工会女职工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总工会,广德、宿松县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单位工会:
2016年,全省广大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女职工在各自行业、各自领域、各自岗位上创新创造,安徽省总工会决定:授予李丽莉等10位同志“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并授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ICU护理组等10个班组“安徽省工人先锋号”称号;授予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等40个班组“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授予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25个女职工组织“安徽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鲍瑾等110位同志“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授予侯宏莉等10位关心支持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安徽省工会先进女职工之友”称号;授予曹锦娟等80户家庭“安徽省工会职工文明家庭”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工作、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不忘初心、奋力开拓,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
1.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名单
2.安徽省工人先锋号名单
3.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名单
4.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名单
5.安徽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6.安徽省工会先进女职工之友名单
7.安徽省工会职工文明家庭名单
安徽省总工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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