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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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纪律要求
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村委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艺
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第四条:例会制度: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2、每年的年底召开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第六条: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排练中做到以下几点:1、排练出勤: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艺术团主要负责人请假。2、排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艺术团主要领导及时请假。
第七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的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王峰村民间艺术团
2010年2月21日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张家界爱心联盟艺术团规章制度爱心联盟艺术团总则:
第一条:爱心联盟艺术团由爱心联盟会员组成。
第二条:爱心联盟艺术团的任务:
•积极参与策划爱心联盟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
•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
•代表爱心联盟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
•完成爱心联盟交给的临时任务。
爱心联盟艺术团的工作宗旨:
求效、求美、求实。
求效——工作讲究效率。
求美——工作重心围绕美好的艺术作品。
求实——工作踏实肯干,做事实事求是。
爱心联盟艺术团人事机构如下:
人员安排:
团长一名
《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副团长一名
《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规划及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负责排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
编导一名
《认真对待每次排练,认真负责,公正严谨》
演出队长一名
《组织艺术团成员排练;与队员一起编排新节目,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协助编导编排新节目,帮助专业落后成员进步,提高整个队伍的专业水平,负责考勤》
保管员二名
《(兼职)主要负责爱心联盟艺术团的设备管理,以及演出设施,演出服装及化装用具的管理》
音响师一名
《负责爱心联盟艺术团音像资料,图片资料以及演出时音响灯光的运做》
主持人一名
《主持人要求:普通话标准,形象好,现场反应能力强》
演员若干名
《深入生活,宣传党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爱心慈善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节目排练和不定期演出,丰富我市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爱心联盟艺术团组织制度
第一条:纪律要求
1、爱心联盟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爱心联盟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
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
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爱心联盟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
3、有退出爱心联盟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爱心联盟艺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条:例会制度:
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2、每年的年初召开爱心联盟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
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
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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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优秀演员、优秀主持人等)
第六条: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排练中做到以下几点:
1、排练出勤: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演出队队长请假。
2、排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演出队队长及时请假。
第七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
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若有使用租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
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张家界爱心联盟艺术团。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