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收取标准山东
从8月25日开始,朋友圈疯传一条“取暖费下降”的`消息,消息称“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09432号)文件,20xx-20xx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告!”鲁中网记者通过采访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中心城区5家供热企业了解到,“取暖费下降”消息不实为谣传。
中心城区5家供热公司证实网传消息不实
26日下午,记者向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淄博华力供热有限公司、淄博华星热
消息声称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09432号)文件”,记者查询发现,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下发文件开头应为“鲁政发〔2015〕xx号”,而且在网站上也并没有查询到鲁09432号文件。
2015取暖费缴纳标准和缴纳时间暂无通知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的供暖费用收取标准,都是根据淄博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如去年淄博市居民供暖费为24元/平方米,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供暖费为22.5元/平方米,非居民36元/平方米,供暖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而网传消息并没有具体分类,而是统称“20xx—20xx年度取暖费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
今年的供暖费到底交多少,怎么交,什么时候交?记者咨询淄博市中心城区5家供热企业,得到的答复均为:“今年供暖费缴纳标准和缴纳时间暂无正式通知,还要等待相关文件的出台。”他们还表示,如果物价部门对供暖费进行调整,都会按照新的物价标准来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