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第七条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
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第九条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