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导语:什么是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明细是怎么样的?以下是品才网.com小编整理的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欢迎阅读参考,
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定义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02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以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详见下表)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明细表
序 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平均后月收入额 计算过程 实缴个税 备注
1 0-18000(以18000为例) 18000/12=1500 18000*3% 540 第一级税率
2 18001-54000(以54000为例) 54000/12=4500 54000*10%-105 5295 第二级税率
3 54001-108000(以108000为例) 108000/12=9000 108000*20%-555 21045 第三级税率
4 108001-420000(以420000为例) 420000/12=35000 420000*25%-1005 103995 第四级税率
5 420001-660000(以660000为例) 660000/12=55000 660000*30%-2755 195245 第五级税率
6 660001-960000(以960000为例) 960000/12=80000 960000*35%-5505 330495 第六级税率
7 960001以上(以1000000为例) 1000000/12=83333.33 1000000*45%-13505 436495 第七级税率
注:①上表未考虑当月工资是否达到3500元起征点;②在每一级税率档,均可按实发奖金数套用计算公式计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04对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个人所得税临界点(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目前个税超额累进的方法,有可能造成虽然多发了一元钱,但会因此多交几千块税金的情况出现,详情如下。
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个税1155.1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个税4950.2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个税4950.25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个税19250.3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个税30250.35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个税88000.45元。
举例说明一次性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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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
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 6000-3500)*20%-555=9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