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汽车三包”实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少消费者在纠结是等到十一之后“汽车三包”正式实施再买车、换车,还是在9月就出手呢?现在可以明确告诉您,如果您不是十分着急用车,买车、换车不如等到十一后!如果您想享受“汽车三包”带来的诸多保障,那么您必须得了解“汽车三包”!“汽车三包”法则的核心内容规定了包修的条件和换车、退车的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光知道“汽车三包”的法则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汽车三包”法则中提到的主要零部件是哪些、怎么解释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怎么通过技术专家解决纠纷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汽车三包”的相关技术标准和配套文件来解读,并指导“汽车三包”在实际中具体操作。
如果真遇到了退换车的情况,那么您也应该知道退换车不是无偿的,另外您也需要了解,退换车涉及的号牌、保险、购置税等问题如何解决。
根据汽车三包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据业内专家介绍,n这个系数数值越小消费者就越划算,比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行驶10万公里时,n值为0.5时,消费者需要补偿5000元;而当n值为0.8时,消费者需要补偿8000元。业内专家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按照0.5的值更加合理些,n值需要由厂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在60天或3000公里之内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车的,消费者不需要支付费用。但支付使用费用与退换车不作为相互条件,并不是说消费者不支付使用费用,经销商就可以不履行三包了,这需要协商解决。不过这一点不强制的条款,或许也为未来退换车时增加了困难。比如如果消费者拒不付车辆使用费用,经销商的利益谁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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