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第一批次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
第二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学、锡东高中、怀仁中学、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有关学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
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
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注册入学。2、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学校: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以及有关学校“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需填报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需填报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至7月1日。
(3)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发给每位考生上网用户名、用户密码;考生上网登录填报志愿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用户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提交志愿;到所在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4)提前录取批次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
(5)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一个志愿,统招类设二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一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一至二所。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的国际课程、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班和市一女中的,须填报在统招类志愿栏内。
(6)第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特色班和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普通高中。
(7)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其中,每所职业类学校可填报三个专业。
(8)自主招生预录取和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6月6日前完成。凡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在填报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分配类志愿时必须填报该学校。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也不再参加中考。
(9)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需填报志愿,实行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人保局、发改委根据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办学能力,核定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凭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向招生学校申请注册入学。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等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招生方式。
(10)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11)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招生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