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行为人盗取或者用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其危害性在于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威胁到公民个人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管理秩序、经济秩序甚至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多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获取多人的个人信息;造成恶意适用、篡改公民个人个人信息的恶果;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致使公民个人遭受经济损失或公民个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非法获取信息用于谋利数额大的,等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实践中,一些公司、个人往往出于谋利目的。
划清本罪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界限。两罪在买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活动中密切关联,其危害性和主观罪过都有相同之处。其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和客
观行为表现不同。法条链接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4.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5.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行为认定
6.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
7.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
9.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10.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