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休病假20多天,但不清楚能不能拿到工资。昨天,市区读者小陈来到盐城晚报,想通过帮办栏目帮他咨询一下,他可以拿到多少工资。
小陈今年28岁,在市区一家
公司工作已经4年时间。4月下旬,小陈周日出游摔断了腿,不得不请病假在家休养。伤筋动骨100天,这可急坏了小陈,手头工作已简单交接,领导也来看望安慰,但小陈还是有些担心不上班会拿不到工资。他恳请本报帮他了解一下,根据相关规定,他是否可以拿到工资。就小陈咨询的问题,盐城晚报帮办记者与12333热线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回复说,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第27条规定: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从2012年6月1日起,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根据小陈的叙述,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880元。
[江苏省病假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