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营业税起征点

时间:2016-05-04 09:38: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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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营业税起征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对单位出租住房,税率按5%征收营业税。

2.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实际中,双方可以协商。

3.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1)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3%/2=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4)房产税=5000*4%=200元

2)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4)房产税=5000*12%=600元

二、营业税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

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房产营业税起征点]

房产营业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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