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再次提高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标时间从 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政策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加 35元,这样一来,金台区、渭滨
据了解,截至今年 2月底,宝鸡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2.78万户共 5.3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 8.59万户共16.37万人。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此前由于提标产生的新旧标准差额,将予以补发。目前,宝鸡市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正在落实这项工作,以确保低保对象保障资金 6月前全部补发到位。
[宝鸡市2014年低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