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莒南供暖时间及价格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大学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2017年莒南供暖时间及价格标准
《关于收取2016-2017采暖期取暖费的通知》,今冬取暖费价格与往年持平,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供暖时间:自2016年11月20日到2017年3月20日,采暖期共计120天。如果遇到冷空气,还会提前/延后供暖时间。
今年供热价格不变
2016-2017采暖季取暖费收费价格不变,继续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 居民住宅供热按套内建筑面积,每个采暖期23.00元/平方米(含高层建筑二次加压费);建筑面积扣除公用楼梯和未封闭的阳台为套内建筑面积。
● 非居民住宅供热按建筑面积,每个采暖期35.00元/平方米(含高层建筑二次加压费)。
● 低保、特困用户,请在10月31日前携带低保证、特困证、身份证、房产证到临沂市裕泰节能有限公司运营部办理相关手续(需房产证与低保证名字一致)。
● 供暖热费按居民建筑层高3.3米、其他建筑层高3.0米为基数计收,层高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对安装采暖设施的阁楼、地下室、车库按相应价格的一半收取热费,实际高度等于(或高于)国家规定高度的,按全价收取热费。
用热/停热须知
●报停的用户,必须在10月20日前自行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管道的连接。报停期限仅限一个采暖期,次年开、停需重新申请。未报停用户,视为正常用,需按规定缴纳用热费。如未按时交费,将产生违约金,违约金自11月20日以总热费每天千分之五的比例记取。
●未交费采暖的住户以及私自将采暖面积扩大超出实际交费面积的住户,均属于盗热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该用户停止供暖,并按照相关费用差额的两倍追缴采暖费及赔偿金,不交费用的,我公司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该类用户列入不诚信名单,不再与其建立供采暖关系。
●采暖期内严禁安装放水、循环水泵等装置。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供暖,待拆除并收取损失费1000元后方可恢复供暖。
交费方式
请各小区业主在10月25日前将取暖费缴
纳到物业,由物业统一缴纳到供暖公司。根据交费先后顺序,决定小区注水打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