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同类食品烹饪多样化。
第十三条 剩余食品的处理
剩余食品能继续食用的必须存放在冰箱内,不得随意倒掉。
第十四条 开餐服务
1. 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
2. 放置好熟食,并加盖。
3. 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询问员工选择菜样,热情微笑服务。
4. 开餐中派专人负责餐厅及餐桌的卫生工作。
5. 开餐时间内,保证有服务员在熟食间为员工服务。
第十五条 餐具餐厅清洁与环境卫生
1. 先把餐具、炊具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 三消毒、 四保洁,定点整齐摆放。
2. 餐厅环境卫生清洁,保证桌面、地面干净并做好桌面消毒,每餐清扫,每周2次大清扫。
3. 厨房卫生
1) 每天定时清洗炉灶、工作台、盛器、落水池。
2) 设施干净、光亮、无杂物、无滑腻。
3) 桌面、门窗、货架清洁无尘,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四害”。
4) 熟食盛器消毒后,方能使用。
5) 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6) 各种器具和抹布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安放保洁。
7) 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脚及时清理。
4. 保证食堂周边地方清洁,工具定点摆放,不乱堆杂物。
第十六条 冰箱、冰柜
冰箱应保持里外干净,食品整齐摆放,生熟和熟食分开,熟食用保鲜膜包好。
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与管理
1. 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消毒程序。经常对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注意正确操作工具(切肉机、炉灶、液化气阀门、蒸饭箱、水、电使用),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 采取制度化管理。
第十八条 离岗善后工作
要求当日值班人员检查关好水、电、液化气、门、窗,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 用餐时间
第十九条 用餐时间为:
1. 早餐:06:30——07:30
2. 午餐:11:30——12:30
3. 晚餐:17:30——18:30
4. 夜餐:00:00——01:00
第二十条 用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不得提前或推迟,过时不候。
第六章 用餐方式及流程
第二十一条 员工餐厅用餐实行个人刷卡(Ip卡)制度,一人一卡,餐卡不 得转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遗失或损坏,需重新到人事部补办,工本费50元。
第二十二条 用餐人员必须从统一通道出入餐厅。
第二十三条 餐具由公司配备和个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 用餐采用半自助形式(主食自行,副食由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在公司餐厅需要用餐的员工,实行全餐卡用餐制,标准为xx元/月。不在餐厅用餐的不给予补发伙食费。
第二十六条 用餐前要进行刷卡,无卡者不得用餐。
第二十七条 每月最后一天餐卡集中充值。
第二十八条 辞退/离职时,餐卡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 用餐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用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管理人员管理,文明用餐。自觉遵守用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领取食物,不得拥挤、插号。
第三十条 餐厅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第三十一条 爱护餐厅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第三十二条 用餐期间,不准往餐桌上或地上乱倒、乱扔饭菜。用餐完毕,严禁将饭菜倒入洗碗池中,应统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里,做到人走桌、地两净,餐具应放在指定处。并养成随手关水笼头的好习惯。
第三十三条 用餐人员不得将饭菜及餐具带出餐厅。
第三
十四条 用餐人员要养成勤俭的习惯,不得浪费食品。第三十五条 用餐完毕迅速离开餐厅,以便餐位的循环使用。
第三十六条 员工对餐厅工作人员如有意见或建议,不得与其发生冲突,直接向部门经理或后勤部经理汇报。
第三十七条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餐厅有权报后勤部或人力资源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取消用餐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处罚,依据情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得低于20元,不得高于1000元,最高处罚为开除。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