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2、坚持按照操作规程行驶,防止违章事故,特别是人为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学习,提高技术水平,预防、控制、减少一般事故。
4、符合本管理目标的要求,降低安全事故损失。
二、安全要求
1、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驾驶员必须作到出车前、收车后以及行驶中的安全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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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2、不得随意更改车辆内部设施和电路,车辆时速必须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下。
3、爱护车辆,保证车身及车辆内部的卫生达标。听从发车人员的发车安排,并接受稽查人员的检查。
三、安全责任
1、如车辆发生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的40%;认定负50%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的15%。
2、城区内必须按规定的停靠点停放车辆,如因乱停乱放而受到处罚的,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公交有限公司(盖章):
驾驶员(签字):
车 号:
营运路线: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