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官方一直强调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反对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由于这一问题事关中国社会的未来和中国人精神上的发展,笔者愿就此发表一些个人浅见。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它被一些人视为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谈到科学,人们总是指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以及“世界为什么是其所是”的各种知识体系。而关于“世界应该成为什么样子”,以及“人们应如何改变世界”的陈述可能需要一定的知识前提,但它们本身并不是为了提供知识,而是为了提供包含道德评价的社会行动纲领。
哲学上的独断
当马克思宣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时,就等于告诉人们,他感兴趣的与其说是知识问题,不如说是政策问题。对于认识的来源与途径这一根本性的哲学问题,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利用含糊其辞的“实践”概念复活了唯物主义的独断论。
康德以其特有的审慎而承认,经验只能告诉人们关于现象的知识。马克思则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实践而抵达“物自体”,从而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同一”。但实际上,实践并不是一种独立于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及触觉之外的神秘的第六感。就其认识作用而言,实践不过是五种通常的感知方式的统称,本身并不是什么比感官知觉更高级的认知途径。除了扩展人类经验的范围外,实践的意义并不在于提供高于经验的知识,而是在于实现人的自由。
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独立于意识的客观存在,意识则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是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一方面把物质定义为“独立于意识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又将意识定义为“物质在物质中的反映”,这种循环定义恰恰是哲学独断论的典型特征。
如果意识只是物质与物质相互作用的产物,人们难免要问:意识是否也属于物质呢?如果是,马克思主义者怎能通过与一种具体的物质的区别,来定义普遍的物质呢?如果不是,那么物质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如何能产生非物质的东西呢?如果毕竟存在非物质的东西,那怎么能将存在视为物质“唯一的本质属性”呢?
直到今天,一个人学会了一件事情意味着什么,或者说大脑里发生了什么变化,人们都不知道。在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本未能解决时,就武断地认为,意识是由物质决定的,这难道不是一种哲学上的独断吗?
独断的哲学思想有一种直截了当的简洁感和力量感。正是这种简洁感和力量感,才使得狂妄的谬误往往比谦逊的真理,更容易打动那些不习惯思考又缺乏耐心的人。辩证唯物主义正是以一种不容分辩的独断,突破了康德以其特有的谦卑所看到的人类理性的限度,并侵入康德通过批判哲学为信仰空出的地盘。
避免暴政未必得消灭宗教
马克思对待宗教的态度很能说明问题。他宣称要“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并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宗教确实曾被用于维护绝对的政治权力,并经常成为暴政和社会压迫的帮凶。但完全消灭宗教并将幸福视为纯粹现实和客观的东西,则等于在将旧神学从政治生活中驱除出去的同时,又迎来了一种新神学。
一旦幸福被视为完全客观的东西,人们就必须承认,有些人比其他人更能“认识”到什么是幸福,从而应该掌握绝对的政治权力。据马克思看来,在摧毁了真理的彼岸世界之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此岸之神急不可耐地要取代彼岸之神的位置!“先进阶级论”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的返祖现象,使人不免想起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的高论:人之所以必须分为主人和奴隶,就在于主人对双方的共同利益有着特别的洞察力。
马克思在其哲学理论中所表现对弱者的同情以及对社会不公的义愤,理应得到人们的尊敬。但强烈的道德情感并不特别有利于使一种理论成为真正的科学,马克思提出的各种社会政治主张,也不会因此就具备等同于客观规律的不可易变的必然性。但正是凭借着这种臆想的必然性,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固执地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政治主张不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可能途径之一,而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唯一可能的途径。
但这种臆想的必然性往往经不起辩驳。例如,要避免宗教成为暴政的借口,并不必然要求彻底消灭宗教。洛克曾对绝对君权的神学基础进行最为系统和彻底的批判,但他并不认为避免暴政就一定要消灭宗教。通过将宗教信仰私人化,既可以涤除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