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最新解读
2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作为早先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配套条例,该实施办法于9月18日正式实施,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最新解读
。以下是YJBYS就业指导网为您整理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最新解读》,供阅读参考。【专家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以下内容为江西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李金华对《办法》的相关解读。
解读一
明确职工跳槽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热点解读】
一,新进员工的年休假
1,有关新进员工享受年休假资格的问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所以可以确定,只要职工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情形,那么就应当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问:这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怎么理解?
这里的“12个月”,我们理解为不仅是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还应当包括在其他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草案中,原来规定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但在正式公布的时候,“本单位”被删掉了,这里“连续工作满12个月”应当包括“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的立法意图很明显。
问:这个连续工作时间,中断多长时间将不能被算作连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