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网上看到国务院将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现进行征求意见。我拍手叫好!本人曾于国庆黄金周后在博客上发表过“黄金周热的冷思考”,对建立和强化带薪年假提出建议。现在,国务院此举很好,起
码好在5方面:1、认真总结经验;2、为黄金周消肿;3、健全国家福利;4、完善休假制度;5、促进社会和谐。下面把“网易”这则新网摘贴如下:核心提示:国务院法制办5日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征求意见稿: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日。
金钱换“假”
带薪年假
[为“职工带薪年假”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