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盘点的注意事项
关于固定资产盘点的注意事项
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
公司财务部已于10月26日通过OA系统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并于27日以邮件形式向各部门/各办事处分别下发了本部门财务帐面资产明细表,供各部门参阅核对。因本次盘点工作涉及股权转让资产清算问题,请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规定格式及要求进行认真清查。注意事项如下:
一、 请认真查阅财务以邮件形式向各部门/各办事处下发的本部门
财务帐面资产明细表。
二、 认真清查盘点目前本部门/本办事处所有资产,并与本部门帐
面资产进行核对,按填制要
求填报本部门《固定资产盘点表》。1、 若本部门清盘资产与本部门帐面资产一致无误,即按帐面资产
明细表的相关信息,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
2、 若本部门清盘资产中出现,实际资产多出账面资产的,多出资
产无需在《固定资产盘点表》上填“编号”项,只需注明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原因。
3、 若本部门清盘资产中出现,实际资产无账面所列的资产,请在
“实盘数量”栏内填0,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原因。
三、 由于行政部与各部门/各办事处及财务部需对资产进行核对,
解决出现的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障及时高效的完成此项工作,将各部门/各办事处提报行政部《固定资产盘点表》的时间
提前至2012年10月30日5:00前,传真至0315-2916612,并请部门经理/办事处主任签字确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此次资产清查涉及面广、时间紧,感谢大家配合。各部门/各办事处如在资产清查中遇到何问题,可随时至电询问(电话:0315-2910357 / 2912019),联系人:方圆、高辉。
行政事务部
201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