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率异质性还是多重异质性
作者:李军刘海云
南方经济 2015年07期
近年来,中国出口贸易遭遇巨大挫折,凭借国际代工(OEM)而兴起的东莞、苏州大量外向型企业转移和停产引发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比如经济增长减速、就业岗位转移、当地经联社收不抵支等。为什么在国际市场一直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中国出口企业失去竞争力了,是因为其生产率骤然下降了吗?
确实,中国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但是并没有任何影响企业生产率骤然下降的重大事件发生。因此,要解释一些中国出口企业为何没有利润了,生存不下去了,不能仅仅关注企业生产率,而需要更广阔的视角——需要注意中国全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努力。在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不是单一要素在发生改变,而是影响出口竞争力的多个因素发生了改变。如果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而不是单一的生产率因素,对其竞争力的来源更有解释力的话,那么当前中国出口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则不难解释了。
新新贸易理论(Melitz,2003;Bernard等,2003;Bernard和Bradford,2004;Helpman and Yeaple,2004;Yeaple,2005;Bernard等,2007;Thia,2011;Manova,2011;Rappoport等,2013;Uy和Zhang,2013)的基本思想——企业异质性是企业是否出口、出口行为和竞争力的来源,从理论上构建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微观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其经典基础模型Melitz(2003)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理论模型,并通过理论抽象解释了企业异质性与出口行为的关系。剖析异质性企业模型,本文提出生产率异质性是与其三大前提假设紧密相关的,因此,在新的情境下使用异质性企业模型,首先需要考察三大前提假设的情境适应性,进而采用基础模型或对其进行修正。
本文将从中国出口贸易变迁的实际出发,识别了中国情境与三大前提假设的不适宜之处,进而对异质性企业基础模型放松假设,推导出生产率悖论而不是生产率异质性的情境条件,进而提出中国出口企业竞争力来源于多重异质性而不是单一异质性。为证明这一点,本文首先进行文献回顾,分析为什么Melitz模型应用于中国情境下会出现生产率悖论,也就是说为什么生产率异质性不能有效解释中国出口企业竞争力;然后,我们将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探索多重异质性对出口竞争力的实际影响。
二、文献回顾
出口企业竞争力与其产业升级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上个世纪70年代“亚洲四小龙”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经济起飞,到90年代大多进入了工业化后期,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和转型升级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以Porter、Kaplinsky、Morris、Humprey、Schmitz、Gereffi和Memedovic等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在传统国际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了全球价值链理论,以解释发展中国家加工贸易的崛起与转型升级,这成为上个世纪末相关研究的主导型理论视角(如Gereffi,1999;Kaplinsky and Morris,2001;Gereffi、Humphrey和Sturgeon,2005)。
一些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基于比较优势参与全球价值链,然后再沿着“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的升级”(Kaplinsky and Morris,2001)的路径实现转型升级。在研究初期,一些学者甚至乐观地认为这种升级可以“自动”实现(Gereffi,1999;Kaplinsky and Morris,2001)。事实上,新加坡、香港、台湾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出口企业竞争力提升卓有成效,而且基本可以用这一理论来解释。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加工贸易迅速发展,中国经济的全面转型升级日益迫切,其中加工贸易产业首当其冲!当国外研究者将视线转向中国,研究者们却发现仅有极少数出口企业和产业集群成功转型升级,而绝大多数企业、甚至全产业被俘获网络型全球价值链所“俘获”(Schmitz,2010),陷入低端锁定的路径依赖。西方经济学现有理论难以解释这一普遍现实。
另一方面,传统经济学理论在研究国际贸易问题时常常假设产业内企业是同质的(Homogeneous),但这一假设既不符合现实,又严重制约了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因为:①企业是异质的,同质假设并不能回应同一产业内企业竞争力差异,不能解释为什么出口企业转型升级成功与失败并存;②随着产业不断细分,分工不断深化,并不存在一致性的企业竞争力提升路径和产业升级模式,而应是多样化的发展道路。
在讨论企业为什么出口这一基本问题时,部分学者意识到了同质假设的局限,引入了企业生产率异质性,并成功构建了企业异质性模型(Melitz,2003),并基本证明了引入企业异质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Bernard,Eaton,Jensen和Kortum,2003;Helpman,Melitz和Yeaple,2004;Bernard等,2007;Rappoport等,2013)。这些学者认为,出口企业是异质的(Heterogeneous),企业间的差异(即企业异质性)对于理解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贸易活动至关重要,从而开创了新新贸易理论(New-New Trade Theory)。遗憾的是,鲜有异质性模型关注类似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迅速发展的加工贸易在新的历史阶段竞争力提升和转型升级的问题。
随着大量中国出口企业陷入低端锁定和悲惨增长困境,转型升级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国内研究大多循着比较优势理论和全球价值链理论展开,总结借鉴亚洲四小龙转型升级经验,提出了产业层面的本土产业集群或本土价值链、企业层面的技术创新和品牌等成功因素(刘志彪、张杰,2007;毛蕴诗、吴瑶,2009),提出了政策建议。
但是,假设加工贸易企业“同质”,忽略国际贸易“小国”(亚洲四小龙的加工贸易产业)和“大国”(中国的大多数加工贸易产业)差异,甚至简单照搬亚洲四小龙20年前的政策,中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投资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潮涌现象”(林毅夫,2007),这将导致事倍功半。因此,无论从应对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现实问题出发,还是紧跟国际学术前沿的理论发展,都需要必须跳出旧的理论框架的约束,并结合中国实际进行理论创新。
国内学者在2008年前后开始跟进新新贸易理论的研究,樊瑛(2008)、洪联英和罗能生(2008)等介绍了该理论的发展脉络、经典模型和进展。随后,一些学者使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或调查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大多数研究发现中国存在出口企业生产率低于非出口企业的“生产率悖论”(李春顶等,2010;汤二子、刘海洋,2011;范剑勇、冯猛,2013),企业是否出口的影响因素不是单一的生产率(刘志彪和张杰,2009;钱学锋,2010;李军、杨学儒,2011;张杰、李勇和刘志彪,2009;余淼杰,2010;高宇,2014)。少量研究循着新新贸易理论视角进一步讨论了出口企业产品质量和产业升级(李坤望等,2014;汪建新,2014)。不过,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研究对出口企业异质性的关注主要还是生产率异质性、成本结构等,对于企业性质、地域、技术创新等异质性都缺乏足够关注。
综上所述,基于同质假设的传统经济理论解释不了全球化时代的出口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问题,更不能回应中国加工贸易同一产业内转型升级成功与失败并存的现实。同时,中国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早已经超出了企业是否出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突破路径依赖困境,打造国际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培育可持续竞争力的问题。因此,生产率异质性模型虽然具有重大的理论启迪价值,但这一模型的推论——企业生产率单一异质性已经受到发展中国家现实的挑战,也不能解释能出口的企业为什么会陷入低端锁定的路径依赖困境,无助于挖掘哪些异质性因素有助于突破路径依赖、实现转型升级。因此,在我们重视异质性模型对于解释出口行为微观机理的思想启发价值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单一异质性虽然利于建立计量模型,但同时也束缚了向更具有解释力的理论迈进。鉴于此,本文将借鉴异质企业假设,并进行理论创新探索企业多重异质性对出口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并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实证检验。
三、Melitz模型的情境适用性和多重异质性假设
(一)Melitz模型的适用条件与修订
Melitz(2003)年发表在《Econometrica》的异质企业动态产业模型是公认的新新国际贸易理论的经典理论分析框架。为揭示国际贸易的微观机理,经典模型进行了高度抽象,其基本前提假设是:假设企业在了解生产率状况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出口的决定(假设Ⅰ),假设出口存在一个大于0的固定成本(假设Ⅱ),假设市场竞争条件为D-S垄断竞争条件(假设Ⅲ)。
基于以上前提假设,得出了被后续研究广泛引用的推论“只有较高生产率水平的企业才会选择出口”(推论i)。
当研究对象转变为中国企业,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后的不同阶段,假设Ⅰ、假设Ⅱ或假设Ⅲ分别存在非常严重的偏离,需要重新设定假设,自然地,出口企业异质性即为生产率差异这一推论(推论i)也不再成立。
1.假设Ⅰ和假设Ⅱ的适用条件与修订
Melitz(2003)假设企业在了解生产率状况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出口的决定(假设Ⅰ),出口存在一个大于0的固定成本(假设Ⅱ)。这两个假设对于在先本国创业、在本国市场的竞争中成长壮大,优胜者根据其企业生产率状况决定是否再走向国际市场的发达国家大多数出口企业而言,是比较合适的,这种简化不会影响理论的现实解释力。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而言,作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输入国企业,大多数出口企业都并非先有本土市场、再有国际市场,大量企业都是从国际而进入输入国的跨国公司(FDI)或者生而国际化(global born)的出口企业(李军和杨学儒,2011)。
对于前者而言,这些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投资生产以前,对国际市场非常熟悉,已经拥有国际市场的品牌、渠道和其他重要资源,相反,这些企业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本土市场比较陌生,甚至完全不了解,加之市场特性、企业文化的差异对跨国公司的挑战,跨国公司们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而不是产业输入国市场完全是自然的选择,常常是在进行跨国投资时已经决定的,而不是在了解其在产业输入国的企业生产率水平而决定的——事实上,常常有跨国公司错误高估其在产业输入国能取得的企业生产率,以至于在进入产业输出国之后遭遇亏损。
对于国际产业转移输入国的生而国际化企业而言,其常常是基于全球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差异而识别了国际市场机会而不是国内市场机会而创业,因此其出口决策和生产率并没有因果关系,而是其他因素,比如拥有国际市场的渠道、能获取相对更高的产品价格(此时,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价格是不一致的)、能获取政府的出口退税的额外收益以弥补其不足(包括生产率低下)。
总之,当研究对象转向国际产业转移的输入国发展中国家,Melitz(2003)假设企业在了解生产率状况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出口的决定(假设Ⅰ),出口存在一个大于0的固定成本(假设Ⅱ)是需要根据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具有的特性而进行适当的修订。一般地讲,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国际国内市场分割程度较高、出口补贴水平较高,假设Ⅰ、假设Ⅱ与现实背离程度很高,放松假设Ⅰ、假设Ⅱ是合适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程度加深,特别是加入WTO之后各个行业普遍性地大幅度降低关税、出口补贴,国际国内市场越来越趋于统一,如果不考虑路径依赖的影响①,假设Ⅰ、假设Ⅱ是可以接受的假设;如果考虑到路径依赖的影响,接受假设Ⅱ依旧与现实存在较大的背离②。对于假设Ⅱ而言,只有对于那些在中国本土市场发展壮大,在出口补贴较低的年代再选择出口的企业才是比较合适的。
2.假设Ⅲ的适用条件与修订
Melitz(2003)假设市场竞争条件为D-S垄断竞争条件(假设Ⅲ),这一假设不仅仅有助于简化模型推导,其实更是一个对寡头垄断的大型跨国企业量身定做的假设。实际上,假设Ⅲ对于发达国家大量的差异化程度较高的中小型出口企业,包括发达国家的生而本土化出口企业③而言也是相对成立的。类似于意大利家具业,由于种种原因,发达国家的出口企业之间大多形成了较高水平的差异化,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较为符合D-S垄断竞争条件(假设Ⅲ)。
作为国际产业转移输入国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出口市场的竞争情况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信息来源,特别是政策性的出口资质的限定,大部分中国企业并不能获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机会。对于这些获得了出口机会的中国企业(包括FDI和本土生而国际化企业)而言,由于中国经济总体水平较低,这些非常有限的产能对国际市场的影响机会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国际市场竞争基本符合D-S垄断竞争条件(假设Ⅲ)。换言之,考察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企业出口问题,D-S垄断竞争条件(假设Ⅲ)的假设是比较适宜的。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各个产业,特别是出口相关产业潮涌现象汹涌,改变了国际市场的竞争情况。在理论上,潮涌现象作为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典型化事实(万光彩等,2009)逐渐为各界所重视。其中,林毅夫(2007)及其合作者的后续研究对于推进这一问题的理论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林毅夫(2007)这样描述潮涌现象:“在投资前,每个企业都确信这个投资项目是个获利极高的好项目,金融市场也会出现行为金融学所研究的‘羊群行为’,大量的资金投向这些项目,结果导致整个社会的过度投资,出现‘非理性繁荣’。等这些投资项目都完成以后,产能出现严重过剩,价格大幅下跌,投资回报远低于当初的预期,导致大量企业破产……”而在中国大多数涉及出口贸易的行业中,潮涌现象表现得特别明显,比如玩具业、纺织服装业、稀土开采与冶炼等等。潮涌现象轻则加剧竞争,重则导致“中国买什么,国际市场就涨什么;中国卖什么,国际市场就跌什么”,是影响中国出口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李军等,2011)。
后续研究中,林毅夫等学者通过“行业中企业数目不确定”阐明了“潮涌现象”与产能过剩的形成机制(林毅夫等,2010),并指出中国与发达国家所处的产业发展阶段不同,在发达国家鲜见的潮涌现象在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而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则可能频仍出现。那么,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经济理论则需要一场新的革命(林毅夫,2007)。那么,对于Melitz(2003)模型而言,需要怎么革命呢?革命之后,新的假设重建的方向是什么呢?
由于“对哪一个产业是新的、有前景的产业很容易‘英雄所见略同’”,因此必须放松传统宏观经济理论关于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与企业投资相互无关,都接受市场价格,而市场价格不受企业投资影响的暗含假设;而需要关注“潮涌现象”引起相关产业产业结构、国际市场价格、技术进步等重要方面的影响,也就是说,国际产业转移背景下的“潮涌现象”使得企业异质性、产业结构和国家比较优势一起影响了国际贸易,而不仅仅是国家层面或产业层面的因素在起作用。具体地讲,如企业规模、建立年份、资本密集度、所有权、人力资本、组织方式、技术选择等方面特征的差异成为影响企业在国际市场获得的价格、市场地位的重要因素,而不再是所有出口企业获得给定的国际市场价格——进一步地,这里并不存在给定的国际市场价格,它是由国家比较优势和受“潮涌现象”影响的产业结构,以及企业的异质性共同决定的。
因此,研究中国出口企业竞争力问题时,对于国际市场竞争条件的假设,应该分阶段进行处理。在改革开放初期,接受假设Ⅲ是比较适宜的;随着潮涌现象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典型事实,放松假设Ⅲ是非常必要的。此时,由于不同行业的差异非常大,需要根据每个行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修订。
(二)生产率悖论的模型推导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我们考察存在显著的出口补贴、企业关于国际市场的资源显著优于国际产业转移输入国本国内市场时的情境下,中国企业异质性模型的修订和扩展。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中国企业异质性模型的前提假设需要进行修订,从而其推论也发生了改变。
Melitz(2003)假设需进行这些修订:假设企业在了解生产率状况之后才会做出进入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或同时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决定(假设Ⅰ),假设出口存在一个小于0的固定成本,而进入国际产业转移输入国国内市场(后文简称本土市场)存在一个大于0的固定成本,换言之,企业可以选择国际市场和本土市场两个市场,两个市场都有固定贸易成本,而非仅仅考虑进入国际市场,也非仅仅国际市场才有固定贸易成本(假设Ⅳ),假设市场竞争条件为D-S垄断竞争条件(假设Ⅲ)。
说明: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假设企业在了解生产率状况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出口的决定(假设Ⅰ)在这里并非必要,只对一部分行业企业具有适用性。这里,为了揭示生产率异质性与出口的关系而保留了假设Ⅰ。实际上,如果去掉假设Ⅰ,则会发现生产率差异与出口无关,或者说并不直接相关(推论ii),这是比利用后文推导得到的推论iii、推论iv更具有一般性的适宜于改革开放早期情境的推论。后文将本模型简称为中国出口企业异质性扩展模型(Ⅰ)。
如果企业仅在国际市场销售,即专注于出口,
推论iii即意味着中国出口企业存在“出口—生产率悖论”。
(三)出口企业竞争力的多重异质性来源
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过程中,中国出口企业其实可以粗略的分为三类:与外商投资相关的企业(记为F类企业)、生而国际化的企业(记为G类企业)、先有本土市场而后国际化的企业(记为E类企业)。下面分别分析这三类企业异质性与出口的关系。
1.F类出口企业多重异质性
在国际产业转移中,跨国公司、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虽然用自然人指称,但实际上这二者一般在海外或港澳台也是企业的相关代表,和跨国公司这种法人单位并无不同)等拥有海外市场渠道、生产资料、经营管理经验等重要资源(Barney,1991)的投资主体,识别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创业机会,特别是利用廉价劳动力成本、各种出口补贴、各种外资企业优惠待遇等创业机会,将生产环节迁移到中国大陆或在中国大陆新建生产环节(后者意味着产能扩张),其产品销售往其原有市场渠道(海外市场),从而形成的F类企业是中国改革开放出口的一大主力(江小涓,2002;王红领、李稻葵、冯俊新,2006)。显然,这类企业是否出口与生产率相对本土市场企业的高低并无关系。由于这类企业进入本土市场的成本比之出口更高,因此,其市场选择的顺序是先出口、再本土,那么,即使在实证检验中发现其生产率低于本土市场企业(即“出口—生产率悖论”)也毫不奇怪——不过,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本土市场企业生产率水平大多非常低,大多低于F类企业的生产率,虽然二者之间的生产率比较呈现为出口企业高于非企业,似乎是“出口—生产率异质性”的体现,实则与其理论问题毫无关系。总之,F类企业是否出口与生产率无关,生产率并非F类出口企业异质性,而是其他因素在起作用。
2.G类企业多重异质性
在中国改革开放、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一些本土创业者借助其独特资源(诸如海外亲朋、海外学习经历)和对中国本土国情的了解,充分利用中国的比较优势,直接创办“生而国际化”企业(杨学儒等,2008),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客观地,中国政府政策长期的出口创汇导向更是强化了这一类创业行为。对于这类出口企业而言,由于其常常仅仅是全球价值链的一个环节,不得不依赖于全球价值链而运转(李军、杨学儒,2011),脱离全球价值链的“销售”成本变得极其高昂。这类出口企业创办早期,常常是订单式生产,进入国际市场的成本是相对较低的,价格一般较高,而进入中国本土市场的成本相对较高,假设(Ⅱ)并不适合。随着中国经济发展,G类企业潮涌现象频仍,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企业出口利润变得微薄,G类企业常常开始在本土市场和国际市场之间权衡,Melitz(2003)意义上的出口决策出现了,即出口决策满足假设(Ⅰ)。然而,由于G类企业缺乏本土市场的基础,其进入中国本土市场的成本和此时进入国际市场的成本都不可忽略,放松假设(Ⅱ)的假设(Ⅳ)是比较合适的,此时,应适用于中国出口企业异质性模型(Ⅱ)。所以,前一个阶段的G类企业,生产率与是否出口无关,而第二阶段,生产率与出口相关,但并非必然是生产率高的企业选择出口,而生产率低的企业选择本土市场,孰高孰低取决于本土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成本关系。换言之,G类企业生产率并不必然是出口企业的异质性,在第二阶段是其中之一,但并非唯一影响因素。
3.E类企业多重异质性
E类企业实际上是西方文献讨论最多的所谓逐步国际化企业。E类企业经历了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在了解其生产率之后做出是否进入出口市场的假设,是Melitz(2003)意义上的出口决策,满足假设(Ⅰ)。但是,E类企业的出口决策和前两类企业的决策一样受到中国长期的鼓励出口、实际高出口补贴的政策因素的影响,这使得Melitz(2003)模型关于相对本土市场而言,进入国际市场存在一个大于0的固定成本的假设(假设Ⅱ)并不像发达国家情境那么适宜。自然,选择出口与否的企业生产率高低与推论(i)也常常存在一些偏差。实际上,这类企业的出口决策也满足中国出口企业异质性模型(Ⅱ),即生产率是影响出口与否的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
总结这三类典型出口企业,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结论:生产率并非出口企业唯一异质性,实际上,存在多重异质性影响企业是否出口、影响着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换言之,出口企业竞争力来源并非单一的生产率异质性,而是多重异质性。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口企业所处的情境条件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决定企业是否出口的异质性因素也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在改革开放早期,F类出口企业是中国出口企业的主力。在当时鼓励出口的政策氛围和当时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下,内地还是沿海企业,外资还是中资企业,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国有还是私营企业,大型抑或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异质性因素是当时决定是否出口、是否能出口的决定性因素。自然,此时决定是否出口的企业异质性因素主要是企业性质、企业区位、企业级别、企业规模等。另外,由于国家关于不同行业的政策存在较大差异,自然地,这些企业异质性因素的影响在不同行业存在较大的差异。
随着大量G类企业参与到全球价值链,特别是G类企业潮涌现象突出之后,G类企业在重新选择出口市场还是本土市场时发生了分化,一些企业继续出口,一些企业成功转到本土市场或两个市场兼顾。此时,决定这种转变(也即是否出口,抑或只二者兼顾)的影响因素主要是企业规模、企业品牌(市场号召力)、创新能力、人力资本、生产率等因素。
在E类企业决定是否出口的过程中,企业区位、企业规模、企业品牌(市场号召力)、创新能力、人力资本、生产率等都在起作用。当然,对于不同行业而言,主导型的决定性因素可能有所不同。
综上,为便于实证研究,我们可以将中国出口企业的多重异质性初步概括为:企业区位、企业年龄、企业规模、创新、品牌、企业性质、企业级别、资本结构、人力资本、成长率、生产率等多重异质性上。
四、实证研究
(一)生产率悖论实证检验
1.样本情况
本研究采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1998—2007)作为数据来源,该数据库收录了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所有工业企业的企业层面数据。由于本文研究制造业的出口贸易问题,因此我们选取其中行业代码为13~43的30个细分制造业行业的企业层面的数据(如表1所示),这些数据包括企业的概况、工业总产值、出口交货值、其他企业层面异质性等直接或间接数据,样本容量非常巨大。样本量最少的细分行业为烟草制造业,样本企业数为2560;样本量最大的细分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样本企业数为166209家;30个行业样本企业数合计达到1911041家,对于本研究问题具有非常好的代表性。在将数据运用于正式分析之前,我们做了全面的数据检查和异常值剔除工作。
为比较出口与非出口企业生产率差异,我们根据其出口交货值与工业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的比值将企业区分为多种类型。
首先,设定出口额占比EM为出口交货值/工业生产总值(当年价格)。
计算公式如下:EM=出口交货值/工业生产总值(当年价格)。
然后,根据EM值的大小,按照以下方式设置5个0-1变量,从而得到多种类型的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IE:是否有出口 EM>0,IE=1,否则IE=0;
IU:是否出口主导 EM>0.8,IU=1,否则IU=0:
EU:是否内销主导 EM<0.2,EU=1,否则EU=0:
GE:是否纯出口 EM=1,GE=1,否则GE=0;
GI:是否纯内销 EM=0,GI=1,否则GI=0。
本文统计了1998—2007各年各行业各种出口类型企业的数目和分布情况。为节省篇幅,这里只列出4个中国出口最具有代表性的细分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Hydm=13)、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Hydm=18)、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Hydm=40)和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Hydm=42)。检验结果表明,1998—2007年中国企业出口状态,只有国际市场、只有本土市场、以国际市场为主、以本土市场为主、本土市场和国际市场并重的情况在不同行业的情况有着较大的差别,但普遍或多多少的存在。
从所有行业④的情况来看,中国制造业大部分行业还是纯内销企业为主,出口企业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不过,部分细分行业却是一直以出口为主,甚至不少出口企业纯粹只做出口,而不做本土市场。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企业发展,是否出口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农副食品加工业(Hydm=13)是一个典型的`内销为主的行业,1998—2007年出口企业的比重维持在15%左右,约75%的企业只在国内市场销售;进一步地,出口交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80%以上的企业仅为行业企业的约5%,而纯粹只做出口的企业仅占行业企业数目的2%。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Hydm=18)和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Hydm=42)则是中国典型的出口行业,两个行业基本上都有超过50%的企业从事出口,而且这两个行业出口交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80%以上的企业、纯粹只做出口的企业仅占行业企业数目数目都比较高,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Hydm=18)出口交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80%以上的企业在35%左右,纯粹只做出口的企业在20%,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Hydm=42)出口交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80%以上的企业2002年前在15%左右,而之后多年达到48%,纯粹只做出口的企业在2002年前在7%左右,而之后多年达到20%。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Hydm=40)出口企业在行业中的比重在不断增大,1998—2000年,该行业基本上是纯内销企业为主,约75%的企业不做出口,而到了2005—2007年,出口企业占了半壁江山,约占50%,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出口交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80%以上)也达到约25%。
是否有出口(IE)、是否出口主导(IU)、是否内销主导(EU)、是否纯出口(GE)、是否纯内销(GI)这五种类型企业的统计结果表明,中国制造企业的出口情况相当复杂,各个细分行业相差较大,对其细分进行分析是避免谬误的有力工具,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整体分析的任何结论都必须经过细分行业的检验才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