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尺子”量政绩
最近,党中央领导同志一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调指出:“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这里的“一切工作”,自然包括政绩。也许可以这样说,政绩,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这三把“尺子”的检验。
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从其肩负的责任来说,还是从党的性质来说,都要求他们必须有所作为、做出成绩,否则,就无以面对群众的期望和党的要求。因此,努力工作出政绩,这是领导干部不能不想、不能不做、不能不求的。这无可厚非。问题是,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怎样追求政绩。这里的学问很大。
政绩,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实践第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既包括人对客观事物能动的改造,又包括客观事物对人感官的刺激,是主观与客观、物质和精神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桥梁。这里的实践,是指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作为一个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动,其成效如何,应该也必须接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检验。符合的,就是好的政绩;不太符合的,就是不太好的政绩;完全不符合的,就不是政绩,甚至是失误或错误。比如,近些年来,有的地方热衷于搞各种开发区,以此显示政绩。结果,全国目前有各类开发区3800多个,而经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00多个,省级批准的1000余个。这些开发区土地面积的总量已达3.6万平方公里,其中43%闲置,超过现在城市建设用地的总量。实践证明,这样的“
政绩”对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非但无益反而有害。政绩,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是党对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因而,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感受也是真切的,对于地方和单位工作的政绩如何,他们最有发言权。有没有政绩,政绩大小,自己说了不算,而是要看绝大多数群众怎么说怎么看。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检验政绩的根本尺度。仅仅靠自我感觉或上级表扬,是不够的。
政绩,还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许多事,在当时看来也许很有道理,但放到历史中检验,就失去了其合理性。这在生活中是并不鲜见的。眼下,有的地方津津乐道的这工程那工程,往往以牺牲宝贵的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来一时的繁荣,这是要不得的。我们一定要有前瞻的思维、长远的眼光,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切不可在政绩上追求现得利,搞短期行为。须知,饮鸩止渴之类的政绩,不是给后人“栽树”,而是给后人“断路”,这种现象尤其应该警惕。
三把“尺子”量政绩,真假优劣分得清。我们一定要坚持唯物辩证法,避免在政绩上的主观性、片面性,这有利于端正党风,改进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有极大的好处。
《人民日报》2003年12月12日第四版
三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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